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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让湘州与辽,将军意下如何?”

  湘州?端裕王打算让出半壁江山换阿朔一条命?

  “可以。”辽将思索半晌后,回声。

  “太好了,我定会信守承诺……”



  我想,我一定是发呆了,因为听到这里后,就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

  阿朔是对的,错的人是我,我在怪他对端裕王心存偏见之时,心存偏见的人是我。

  阿朔、常瑄没估错,如果这场战争会输,是输在自己人手里,而不是大辽。难怪春耕、春牧时节到了,大辽国王不让百姓回归故里。

  千里好山水,是多么大的利益诱惑?

  我毕竟天真,以为没有人会丧心病狂到用五万条性命换一个皇位,原来,真有人视人命如草芥,心比钢坚。

  可那么温柔的男人啊!只爱着自己的妻子,心无多想的裕王爷,怎么会……人性还可以多可怕?



  阿朔不知道几时把我带回了地面。这次没了上树时的惊惶,只有识破机密的心慌,我看他,等着他的奚落。

  他可以嚣张问我:是谁说,裕王爷绝对不会出卖大周?是谁说,就算有很好的科学办案技术,还是有误判的事情发生?又是谁说我固执、偏激、心胸狭隘,还要去请裕王爷当我的股肱大臣?

  可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我,沉默。

  “原来他说鸟有凤、鱼有鲲,凤凰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杳冥之上,而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暮宿于孟诸,并不是试探。

  原来他问,是不是该成就大业,留名千古,而非留在关州这小小的弹丸之地,不同黄鹄比翼,反与鸡鹜争食,是真心话。”我叹气,无力埋首。“你可以嘲笑我笨。”

  “不是你的问题,没有几个人看得出他的伪善。”

  “把我大骂一顿吧!我会好过一点。”

  “傻啦,被骂会舒服一点?”

  “我不傻哪会被骗?”头在他怀里钻来钻去,我呻吟道:“我真想死。”

  他莞尔,推开我,替我理理乱发说:“没事了,回去吧,至少以后我们有了共识,不必再为端裕王吵架。”

  看着他轻松的态度,我突然领悟,睁大眼。“等等。”

  “怎么了?”他好笑地问。

  “你早就知道端裕王和辽将约在这里,故意带我来的。”

  他笑笑,没否认。“是你说要眼见为凭的。”

  “端裕王的一举一动,你都了如指掌?”可怜的裕王爷,居然挑上阿朔当自己的敌人。

  “五弟死后,我就派了人埋伏在他身边。”

  “就像他买通皇后身边太监?”

  “差不多。”

  所以他才说有证据。我咬定了他的证据是温将军那封书信,原来他的证据是人,是对他忠心耿耿的间谍们,难怪我怎么替裕王爷说项,都说不动他。

  他啊,永远的十拿九稳,偏不自量力的我,还敢在他面前耍小聪明。“阿朔……”

  “怎样?”

  “我很怕。”我抓住他的腰带,抚着上面的精美刺绣。

  “怕什么?”

  “害怕身边的每双眼睛,不是善意而是窥探,害怕自己的举手投足会成为别人手中的把柄。”我怎么知道身边的人有谁为谁做事?我以为瞒天过海的李代桃僵计划,是不是早早就已暴露?

  “不怕,我会保护你。”他搂住我,保证。

  我知道阿朔会保护我,更知道既已决意留下,再多的危机困难都是我躲不开的挑战,退缩不是好方式,我只能迎战。

  勉强拉出笑意,我提出相同的问题:“你说,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交给你处理?”

  “对。”他也给出同样的承诺。

  “你说,我的人头、我的命,你都会帮我顾好?”

  “对。”他不介意重复。

  “你说要负责让我活到一百岁?”

  “对。”

  我拉起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深深望住他,告诉自己,除了相信,我没有其他选择。

  “我相信你。”我说。

  “宁同万死碎绮翼,不忍云间两分张。”他道。

  我的文学造诣不够好,却也知道,他宁愿与我同死,也不愿分飞。

  风吹过树林,扬起几缕青丝,痒痒地划过脸庞。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此时此刻,不会忘记这个生死承诺。

  第二十九章 破城

  知道端裕王的计划之后,我被以保护之名软禁了,数十名士兵日夜守在营账外面,以防万一。

  阿朔很忙,忙着行军布阵,忙着在大辽调上新兵时,领先攻下鄂图城。

  我不知道他会如何对付裕王爷,但他胸有成竹的态度让我明白,这种事不劳我替他挂心。

  镇日无事可做,闲来无事,我便在营账里揉馒头,想研发新口味,嘉惠离家背井的大军。但我还是不适合做厨事,蒸出来的馒头咸得难以下咽。

  约莫人类都是在艰困中才会激发出新灵感,就在我咬下第一口馒头同时,灵光闪过,攻城计划在我脑袋里面成形,我乐得差点儿尖叫,抓了馒头就要往外冲。

  但阿朔比我更先一步进来,他看着我身上东一落、西一片的白面粉,皱了眉头,笑问:“做馒头有这么好玩?”

  我凑到他面前,把手举高,手里握住被我咬过一口的咸馒头,问:“要不要捧场?”

  他想也不想,当口咬下,嚼两下,表情古怪得让人发笑。

  “不可以吐出来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胡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发痒,让我忍不住咯咯轻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顺势把我拉坐到他膝间。“为什么?”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着手里的馒头,捏捏压压,压出一块硬石头。“这是一个习俗。”

  “哪里的习俗,要人吃这种咸得难以下咽的馒头?”他没明说,表情却写了我在诓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吗?他们会在婚礼时端出一碗浓盐水,里面泡着两块浸透盐水的面饼,让新娘新郎各吃一块,表示从今以后,两人同甘苦、共患难。”

  “真有这种说法?”

  “真的,它不是说法,是作法,是婚礼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咸馒头再咬一口,嚼几下,吞下肚。

  “干啥,有那么好吃吗?”我忙把手上的馒头远远扔开,瞪他一眼,再为他倒杯温茶水。

  他推开茶水,扣着我的后脑,唇沾上我的,在热烈亲吻之后,我满嘴的咸味儿。

  拢起眉头,搞不懂他在做什么,于是我舔舔唇……天!还真不是普通咸,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肾。

  他笑着把茶杯贴到我嘴边,让我漱掉满口咸后,问:“现在我们是新娘新郎,以后要同甘苦、共患难,谁也离不开谁了,对吗?”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几时没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难,便眼巴巴地快马兼程来到关州?

  “嗯。”我用力点头。

  “很好,老婆,以后老公说什么都要听,知不知道?”他捧着我的脸问。

  “知道,那老婆说的,老公听不听?”我也捧着他的脸问。算他倒霉啰,谁教他爱上的,是不吃亏的现代女人。

  “当然听。”

  “那老婆要告诉老公,在我们那个年代有个说法,说是学琴的孩子会特别聪明。”双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瘾。

  “为什么?”他推开我问。

  “因为练习琴艺,十根手指头要不停动来动去,手指头越灵活,脑袋就越灵光。所以,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头能做其他动物做不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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