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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那个人对我很好,他会给我磨豆浆、炸油条,明知道我的画很糟,却还是把我的画贴身收藏,他不会大张旗鼓告诉全世界他很爱我,却会在暗处用自己的方式保护我。”

  他顿住身形,慢慢回身,泠冷的冰脸扑上两道温柔,暖暖的眼光里塞了满满、满满的纵容。

  “他很聪明,我对他说了千百年后的世界,他不但不骂我胡扯,还听得津津有味;他不爱笑,老是板着脸孔、戴上面具。可是我在的时候,偶尔,他会让我看见他的真心;偶尔,他会笑得让我觉得,这个帅帅的男人很温暖。他懂我,比任何男人都懂得多。”

  他脸上的线条柔和了,走到马匹边,仰头看我。



  我在笑,笑得满脸蜜浆,有一点点得意、一点点骗傲,有这样的男人可以爱却还要推开,我实在奢侈得很欠电。

  “我从没告诉过他,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就见过他。在梦里,一次、两次,无数次的熟悉让我确定,我到古代走这趟是注定,注定要遇见他、爱上他。”

  四目相对,他笑,我也笑。

  “还有吗?”

  “我打算对那个男人歌功颂德一番,你想听?”

  “想,但在歌功颂德之前,我想请教,你什么时候把自己许配给他了?”



  “我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在他娶正妃、侧妃之前,我就把聘礼往他怀里送,顺便把他的心带回自己手中,那个聘礼啊……非常非常贵重,万两黄金都买不到。”

  “我没收到。”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

  “记不记得那张回程车票?它代表的不只是车票,还有我对亲人的思念,我的爹娘、姊妹兄弟和老奶奶……在送出那张车票那刻,我便一并割舍。”

  泪光滢然,我明白,自己是死心了。在这个时代待得越久,越是眷恋,回家之路对我而言已然遥远。已经好久好久,我的梦里不再有温暖的家乡,芒果的香气在记忆间缥缈,我越来越相信,唯有死亡才能将我自这个时代抽离。

  他轻轻握上我的手,暖暖的温柔烘暖了我的心。

  “没有亲人了,没有汽车火车、电视计算机,没有捷运和偶像明星,甚至连‘好自在’都缺货。”

  曾经,我对这样的日子感到心慌恐惧,现在我已经释怀适应,我是杂草,不论移植到哪里都会长得郁郁青青。

  “我什么都没有了。”我鼓起双颊对他说。

  “你有我。”

  阿朔双手一举,就轻松助我下马,光这身功夫,不管在古代或现代,他都会是英雄。

  我冲着他笑,却明明白白,他不是我所能拥有。幸好我的物欲不高,即使连他都没有,还是可以活得很好。

  “你有我,我会让你过得好自在。”他模仿我说话。

  阿朔一把拥我入怀,我把头埋进他胸口大笑,因为他说了“好自在”……可是没错啊,“好自在”给了女人安全感,而在他怀间,我总是感觉安全。

  “笑什么?”他勾起我的下巴,很清楚自己被嘲笑。

  “没有。”我别开脸,嘴角仍旧忍不住颤抖。

  “一定有,快说,为什么笑?”他捧着我的脸,不准我转开。

  讨厌,追根究底的家伙。“在我那个年代,好自在不是形容词,它是某种物品的代称。”

  “然后?”

  我斜眼望他。“真要听?”

  “当然要听。”他回答得笃定,半分不迟疑。

  “我是无所谓啦,可你不能后悔。”

  二十一世纪里,哪个男人女人不会说几个黄色笑话,有兴趣的话,打开网站,色情片、色情笑话多到让人头昏眼花。至于他,那么清纯的权朔王,我该不该污染?

  “堂堂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你决定了喔,好自在是……”我附在他耳边,解释“好自在”对于姊姊妹妹的“大姑妈”帮助多大。

  闻言,他的脸倏地爆红。

  我最爱看“堂堂男子汉”害羞了,既然人家都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我加大音量,对着前方的常瑄说:“那东西很方便,长长一条,用一次就丢掉,每个女生都要在包包里面放个两三片,以便不时之需……”

  “够了。”他猛地捂住我的嘴巴,红红的脸像熟透西红柿。

  我笑弯腰,拉开他的手,对着他羞羞脸。“你说不后悔的,君无戏言,你将来是要当皇帝的人呢!”

  “章幼沂!”

  我笑着退开几步,不让他捂住我的嘴巴,伸出手,指着他的脸说:“阿朔,你好可爱喔。”

  他在皱眉,用可爱形容他,感觉被侮辱了吗?不理他,我往常瑄方向跑,接下来我要换车、换司机,因为我对西红柿过敏……

  可才跑几步,就让人从身后腾空抱起,还来不及惊呼,我已经稳稳地侧坐在马背上。仰头,看着阿朔绷紧的下巴,我调皮地伸伸手指描划,刺刺的髭须好扎手,我想起老爸的电动刮胡刀。

  “不要闹。”

  他抓住我的手,压在自己胸口,隔着衣裳,我发觉他的心脏跳得飞快。是情动还是心动?我没测量自己的脉搏,但我想待在自己胸膛里的那个红色家伙,肯定和他胸口里的那个一样,一样不安分守己。

  “阿朔。”我轻唤他的名。

  “嗯?”

  “我想抱你。”

  他没回答,而我不等他回答,扑身,环上他的腰,贴着他、偎着他,小小的方寸地成了我的天长地久。真想待在里面,再不睁开眼睛,假装外头没有风风雨雨,只有天青气爽的好天气。

  只要再自私一点点就可以,只要多说服一下自己就行,只要无视旁人的心痛心碎就能让自己欢欣……不难,我可以的,真的,我从来就不是善心人士,我习惯为自己自私……

  “幼沂。”

  “不想害死我的话,就叫我嘉仪。”我用力吸着他身上的气味,用这股味道麻痹良心谴责,把那两位太子妃抛得老远。

  “也好,嘉仪……你想知道九弟的事吗?”

  镛晋?我扬眉笑问:“除了发他四哥脾气之外,还有新消息?”

  “父皇为他指婚,是崔尚书的女儿,已择日迎娶。”说完,阿朔深望我一眼,目光间别有他意。

  在想什么呢?以为我会为此难过伤心?错,镛晋有了心里人、他得到幸福,我只会感到开心,并献上真诚祝褔,不会泛起丝毫酸意。于我而言,他和阿朔不同,就像友谊和爱情,我分辨得清清楚楚。

  扮个鬼脸,我笑得张扬。

  “真的吗?那个老是要我表演琴棋书画的家伙也要成亲了?快告诉我,崔小姐长得怎样?有没有琴棋书画样样通?”

  物换星移、岁月如梭,时间会筛掉一切不真实的东西,他终于弄清楚,对于我的感觉是不真实的了?

  很好,我喜欢这样,往后再见,我们还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

  阿朔拥了拥我。“崔小姐擅长丹青。”

  “我猜,她的抽象画一定没有我画得好。”

  “没错,她对盘古开天辟地缺少概念。”阿朔仰头大笑。

  “就算她的抽象画略胜一筹,我敢发誓,她绝对不会跳竹竿舞。”我喜欢看阿朔大笑,喜欢他卸下面具后的真心情。

  “所以,镛晋的双腿算是保住了。”

  “保不保得住还不知道,说不定她会罚九爷跪算盘。不过,她是百分百不会被打得皮开肉绽了。”

  “还记仇?”

  “记着,会记上一辈子,直到……”

  “轮到你当皇后,轮到你把别人打得皮开肉绽?”他挑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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