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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住一起试婚,我搬过来跟你住,还是你搬去跟我住?”他不放弃任何证实他们是“天生一对”的机会。

  “试婚是自寻死路,原本只谈恋爱我们或许能谈个半年、一年的,人搬过来可能三个月就GAMEOVER了,你确定要杀鸡取卵?”

  “我之前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我们相安无事。”

  “那不同,佣人跟情人跟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男朋友,标准完全不同。”



  “你太理智,而且对爱情太悲观。”他是男人却反而比她还相信感觉。

  “你看,这是我们彼此喜欢后的第一个争执点,你受不了我的理智。”她像逮到破绽,立刻进攻。

  “我没有受不了,我欣赏你的理智,我想,你只是没遇过让你乐观的爱情。”

  他喜欢她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特别。

  “嘿嘿……请忠于自己的感觉,如果受不了了就说受不了,千万不要压抑,为爱委曲求全的人在交往中是得不到快乐的。”她眯起眼看他,想拆穿他的谎言。

  “我就是忠于自己的的感觉,所以向你求婚。”他往她唇上轻啄一下。



  “我也忠于自己的感觉,所以觉得你现在失去理智了,我们还没有到讨论结婚这件事的时候。”

  “我尊重你的感觉,但也请你相信我脑袋里也有理智的成分。”

  “那我问你,两个人因为有了感觉所以谈恋爱,几年之后发现彼此间像亲人一样,有默契、有习惯,但就是没激情,可是因为都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投入那么多年青春,不结婚说不过去,这理由荒不荒谬?”

  “所以,只有遇到一个就算谈了一辈子恋爱都一起还有感觉,而且生活习惯、人生观各方面等都很合的男人,你才可能嫁给他?”

  她点头,贼笑,如果人生观很合的男人就不会要求她嫁给他了。

  “那至少把我列入考虑人选之一,我想试,我们来谈恋爱!”他没有被她似是而非的说词给绕昏头,无论是先结婚然后谈一辈子恋爱,还是一辈子恋爱老了再来结婚,对他而言都一样,他要的女人就只有她一个人。

  “别告诉我你是没有爱情会死的男人?”她摩挲着下巴,对他如此痴情十分不解。

  他不像会为爱疯狂的男人,毕竟他的情史洋洋洒洒一大篇,专情跟花心怎么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体里并存?可他笑骂由人,无论她如何拒绝、洗脑、嘲讽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

  他真的这么爱她,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

  “我只是清楚自己要什么。”他潇洒一笑,没有为爱所苦的悲惨模样,比较像是胜券在握。

  “我现在只知道自己肚子饿了。”她知道观念不同,一时间也难以说服对方,继续争执下去无益。

  “你再赖一下床,我去准备早餐给你吃。”他也没执意讨论出胜负,从床上一跃而起。

  柴子夜呆呆地望着他精壮的好身材,决定在肚子填饱前、脑子不清楚的时候暂停交锋。

  因为刚刚那一瞬间,她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会不会就算嫁给他,她还是可以很自由,还是可以做自己,而且幸福加倍?

  怎么洗他的脑不成,自己却差点被他洗脑了!

  卢森再度搬去和柴子夜同住,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是她“以结婚为提前交往的男朋友”的身份住下的,睡觉的房间也不再是堆了杂物的置物间,而是她的香闺。

  这一住,冬去春来,三个月过去,他不仅没被踢出家门,而且两人感情正好他所预料,渐入佳境。

  “亲爱的,我要出门喽!”卢森坐在床沿,给了还在床上耍赖不肯起床的柴子夜一个轻柔的香吻。“我熬了一锅肉酱放冷冻库的保鲜盒,我去韩国这几天如果不想出门,煮意大义面加肉酱吃。”

  “嗯。”她睡眼惺忪地应了声,寻着他的体温靠过去。

  他帮她掖紧棉被。“我从韩国回来,隔天又要去香港四天,你跟我一起去,我实在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你到香港工作我跟去干么?”她才不要做一个黏男友黏得紧紧的跟屁虫。

  “我找人陪你逛街,工作完我们去找美食吃。”

  “街我都懒得逛,不想跑那么远。”她还是不为所动。

  “那要不要去参观片场,我堂叔现在在香港拍一部电影,听说卡司都是是当红的一线男星。”

  “有比你帅吗?没有的话我看你就够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开,差点忘了原本要问什么。

  她见他满足了,翻个身想继续睡,却又被拉了回来。

  “那纯粹只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这个理由可以吗?”他期待地问,如果她也跟他一样舍不得分开的话。

  “不要。”她连想都不想。“我们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当然要好好珍惜这几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饭喝酒去。”

  “没良心。”他捏了捏她鼻头。“就是要我不放心,早点处理完公事早点飞回来看住你?”

  “你慢慢处理没有关系,处理个十天半个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现出一点被爱冲昏头的样子。

  他终于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搂了搂她,再给她一个缠绵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继续睡,早餐都做好了,起来时把面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卢森站起身拿着他的随身行李走出房间。

  他的子夜就是这么与众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每天出门前都要上演一段难舍难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门为止。

  交往后,她没问过他过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里、跟谁出去、几点回来,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会对他说:“最爱你了!”

  会搂着他的脖子说:“我现在想跳舞。”然后,一边亲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带。

  她会帮他按摩,会编睡前故事给他听,会拉着他一块洗泡泡浴,还会拿厂商寄来的试用品帮他“做脸”,不过,这些福利不是常态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尤其寒流来袭的时候,把冷冰冰的脚丫子搁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幸福地眯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为,从一开始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她,然后愈陷愈深,愈来愈爱。

  柴子夜在卢森关上房门后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赖着不起来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其实也会不舍他。

  她躲在床上望着大木床床顶的绣花丝绸,对自己懊恼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把她当孩子,好像以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岁,中间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尽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脑里完全没知识,是个还需要人照顾的婴儿。

  他用贱招——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都不必她动手、什么都不必她动脑,用愚民策略把她养成生活白痴,养成米虫,让她不能没有他。

  只是,他还不晓得,他已经成功了,她的确愈来愈依赖他。

  柴子夜自认为是任性骄纵加白目刁钻反骨,是那种会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恶女。

  她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什么个性的女人,她的母亲也时时教导她,女孩子就是要温驯贴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刚的智慧,可她讨厌这套规矩,更讨厌要她守这套规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爱试试看谁先退让,谁能坚持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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