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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美女之于男人,就像名牌包包之于女人,女人放进包包里的皮夹证件手机,随时可以拿出来摆进另一个包包,同样的,男人对妳说的甜言蜜语,转个身也能对另一个,或者同时对另外十个女人说……”

  凌曼雪躺在柴子夜屋里那张足足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仿古大木床,念着杂志上的专栏,文中绝妙之处,令她莞尔一笑。

  “……你什么时候见过女人拿着一个十年前的旧包包,脸上依然春风满面?”凌曼雪接着读。“将心比心,男人当然希望带在身边的女伴永远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漂亮美眉,所以喽,别傻了,控诉男友花心希望他回心转意,其实只是公告天下自己已成了过季滞销品。”



  读完整篇“又酸又毒,左批右贬”的两性文章,凌曼雪哈哈大笑,拍案叫绝。

  “我记得里头没写笑话。”该篇文章的专栏作家柴子夜瞄凌曼雪一眼,见好友笑到满床乱滚的反应,只觉额间顿时拉下“三条线”。

  “小嬿,妳说妙不妙,子夜居然把女人爱买名牌包的行为跟男人花心拿来相提并论,还说得颇有道理,那以后全天下的老婆是不是都不能怪老公乱瞄年轻美眉?”凌曼雪拉着身边的好友简妤嬿问道。

  “幸好我对名牌包没兴趣,所以还能理直气壮拷问我老公。”简妤嬿幽默说道。

  “最好妳舍得‘拷问’妳老公。”柴子夜佯装要搔她痒,手才举到半空中,简妤嬿已经花容失色,吓得缩成一只小虾米。“这么怕痒,肯定让妳老公吃死死的。”

  “我是以柔克刚,我老公都不知道有多疼我。”简妤嬿不服气地抗议。



  三个女人自学生时代相识至今,一直是最亲密的知心好友,在凌曼雪、简妤嬿接连步入婚姻后,怀抱单身主义的柴子夜的家便成了已婚好友回味单身的最佳去处。

  “这里还有一篇我也觉得很有意思。”凌曼雪抽出另一本杂志,找到柴子夜笔名为“干物女王”的专栏,念给简妤嬿听——

  “女人喜欢买名牌、用名牌,随便一件当季单品花掉一个月薪水,眉头皱也不皱一下,彷佛身上少了名牌就完全没了自信;

  “同样的,女人费尽千辛万苦收服了个钻石单身汉,当然要搞到众所周知以确保自己正宫娘娘的地位,不过小心哪,名牌服饰用过了可以用‘二手价’出售,但男人可不像女人那么有肚量,能够欣然接收别人的二手货,尽管他自己已经不知转过几手了。所以,女人吶,恋爱时,还是低调一点好!”

  “这篇哪里有意思?”简妤嬿鼓颊嘟囔着。“什么‘一手’、‘二手’,把女人比喻作商品,我不喜欢。”

  柴子夜淡淡一笑,不介意好友的评论,她的文章一向犀利毒辣,单纯善良的简妤嬿觉得口味太重也是正常的。

  “小嬿,妳不看八卦杂志所以不懂,子夜这两篇文章其实都是为了修理一个男人。”凌曼雪早料到简妤嬿的反应,摸摸她的头,让她消消气。

  “修理谁?”简妤嬿不解。

  “前一阵子不是有一个叫田晶晶的女明星吞安眠药自杀未遂,闹得轰轰烈烈,天天报纸都是她的头条。”凌曼雪继续说明。

  “嗯……好像有点印象……”

  “那个田晶晶之前向媒体爆料,说‘帝京集团’的卢森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媒体当然就去询问卢森,卢森没有否认也没承认,后来,田晶晶吞安眠药被救,暗指卢森对她始乱终弃,媒体就又去追问卢森,没想到卢森竟然不屑地说他对‘二手货’根本没兴趣,那个女人的自杀与他完全无关。”

  “好过分喔……”简妤嬿听完气呼呼地说。

  “所以这个‘二手货说’就是引用卢森的话,暗暗修理那个恶质的男人。”凌曼雪说完,脸上挂着大快人心的满意笑容。

  “子夜,这样不够,妳应该要指名道姓写出那个卢森的恶形恶状。”连简妤嬿这么好脾气也忍不住动怒。

  “其实,那个田晶晶也是一天到晚自爆绯闻,爆到我都怀疑她是不是花痴,我从一个认识她的客人那里听说,她吞安眠药吞过五、六次了,每一次都那么刚好被人发现,根本是作戏,才救回来就传简讯给记者,通知他们她在医院。”凌曼雪提出另一个角度的看法。

  “怎么这么复杂……”简妤嬿这下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了。

  “所以两个我都修理。”柴子夜翻着她的旅游杂志,轻描淡写地说。

  “是说……子夜,他得罪过妳?”凌曼雪好奇地问。“我最近出席一些活动,发现现在无论是年轻女孩还是贵妇,最常讨论的话题都是那个卢森耶,为什么妳这么看他不顺眼?”

  “他不是得罪我,是得罪我妈。”柴子夜笑说。

  “得罪伯母?”凌曼雪思忖着这相差少说三十岁的两人是如何结下梁子的。

  “上个月卢森出席香奈儿的早春系列发表会,他跟媒体说,他心目中最能穿出香奈儿优雅知性的味道的东方女人,只有香妃女士。”

  “香妃,谁啊?”简妤嬿对这些名人、明星认识有限,满头雾水。

  “我瞭了……”凌曼雪睁大聪慧的美眸,忍着笑。“是伯母那个时期的电影明星……大概比伯母晚个几年出道。”

  “没错,”柴子夜点点头。“谁教那个卢森眼拙、脑容量又小,居然没想到我妈的名字,就得罪她喽!”

  柴子夜的母亲年轻时是家喻户晓、响当当的电影明星,在那种化妆技术不佳,整型技术尚未风行的年代,她已美得惊为天人、教人屏息,更是当时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柴子夜遗传了母亲的古典秀丽,但却有着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叛逆个性。

  “噗——”凌曼雪愈想愈有趣,愈笑愈大声。“那个卢森肯定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哈哈!”

  “人家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柴子夜扮了个无可奈何的鬼脸,事实上对那个风流花心、恶名昭彰的卢森完全没有任何愧疚之意。

  午夜,卢森独自走进一间藏身于商业大楼里的会员制私人俱乐部。

  甫进大厅,俱乐部经理罗杰像早已收到通报似的,急急走向前来迎接。

  “哎唷,‘二手男’!今天怎么有空莅临我们这间小小酒吧啊?”罗杰穿着一身银色金葱大喇叭裤西装,摆出媒人婆般的三八手势,闪烁着指间骇人的大戒指。“咦咦咦?你自己一个人,没带漂亮美眉?”

  “你跑这么急就为了想挖苦我几句?”卢森听到罗杰那句“二手男”,面无表情地瞥他一眼。“帮我弄个安静一点的位置。”

  “人家我们今晚是六○年代之夜,很热闹,没有安静的位置,而且你的服装也不及格,得先换上我们准备的礼服才能进去。”罗杰故意用嗲到很欠扁的声音说话。

  “今天没心情玩,带路吧!”卢森意兴阑珊地说。

  “为什么没心情啊?是杂志销量不好,还是让你动心的美女愈来愈少?”罗杰跟他熟,明知他哪里痛,还故意往下挖。

  卢森的爷爷是“帝京集团”的创办人之一,而“帝京集团”旗下的事业体涉及电影、电视、唱片、经纪等凡是跟娱乐有关的行业,人脉三教九流,财力更是雄厚。

  多少人羡慕他含金汤匙出生,要什么有什么的大少爷生活,就连他玩票性质创办的杂志社,杂志销量也跌跛所有人的眼镜,屡创纪录;这么好命的人还心情不好,这不是教其它人都去撞墙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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