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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小让,别催你妈,她现在肚子里有小贝比,不能走太快。”胡于宸揽着爱妻的腰,沉声道。

  小男孩不开心被父亲念,嘟着嘴咚咚咚跑至某座坟前,大声道:“干妈,小让来看你了哦!”

  李容芸只是淡笑着慢慢走近,将手中抱着的那束鲜花搁在坟前。

  她已怀孕九个多月,预产期就在这几天,大腹便便,行动明显迟缓许多。



  这是她与胡于宸结婚七年来怀的第二胎,第一胎自然是小让了。

  “你也真是,都快临盆了何必还坚持亲自跑这趟?”胡于宸见状,满是不舍,全程小心翼翼的搀着心爱妻子,就怕她出什么意外。

  “今天是晓叶的忌日,不管怎么样,总是要来见见她的。”李容芸双手合十,简单的拜了拜。

  “这种事我自己来就好,她是我的责任,可不是你的。”总之他就是不希望她太辛苦。

  七年前,郭晓叶“弃婚”后,要求他这个“负心汉”不要再来见自己,但李容芸偶尔会去探望她,陪她聊聊天。

  两个女人的交情虽称不上极好,但至少相处也还算融洽。



  说也奇怪,在那之后郭晓叶的情况突然好转许多,本来医生都认定她肯定活不过两个月,但最后她却多活了大半年,甚至见到李容芸怀孕。

  在超音波确定孩子的性别后,她认了腹中的小孩当干儿子,胡于宸与李容芸也同意将孩子取名为“让”,与“娘”字音形相似。

  不过除此之外,他们再也不提关于前世的事了。

  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人生,不应被其他原该消失的记忆给束缚。

  “嗨,晓叶,我带我老公来见你了。”李容芸朝着墓碑上女人的照片道。

  她知道郭晓叶是真的喜欢胡于宸,当初说什么不想见他,只是为了成全他们。

  其实她本性应该也不坏吧,只是那时得知自己得了绝症,太害怕,才会做出那些任性的事。

  所以她不介意每年都带自家老公来给郭晓叶“欣赏”一下。

  喔,不过她必须再次强调,她从来就不是什么伟大善良的人,愿意年年带胡于宸见郭晓叶,只是因为郭晓叶对她一点威胁性都没有,况且这么做也可以让丈夫心安些,她何乐而不为?

  “还有我还有我!”见母亲没提起自己,小让不甘示弱的嚷着。

  他没有见过干妈,但把拔马麻说干妈在天上当天使,保护着他们一家人,所以他也很喜欢干妈。

  “对,还有小让。”李容芸摸摸儿子的头,温柔笑道。

  他们在墓园中待了好一会儿,收拾东西离去,李容芸弯腰想捡起滚落地上的水果,却被胡于宸急急阻止。

  “别别别,我来就好,求你别做任何危险动作。”由于已接近临盆时刻,李容芸的肚子大得惊人,如果可以,他还真巴不得把她绑在医院的病床上,以防出任何意外。

  “拜托,我只是弯腰捡个东西——”她话说到一半,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因而住了口。

  不过胡于宸正忙着低头捡掉落的水果,没注意到她的异常,“不管做什么都一样,总之在你生下孩子前,做什么都要小心点,要是一个不注意……”

  “于宸。”她轻柔的打断了他的话。

  “嗯?”他抬起头?瞧着她异常严肃的表情,不明就里。

  “你那些唠叨……好像来不及了。”

  “什么?”他一头雾水。

  她深深吸了口气,“意思就是,我要生了。”

  胡于宸先是呆愣,然后表情错愕,之后惊跳起来,“你、你……要生了?”

  “对,我的羊水好像破了。”李容芸不感慌乱,只觉得有趣。

  她都已经第二次生产了,平时面对外界总是严厉冷漠的丈夫,如今却仍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惊恐模样。

  “天,怎么竟在这时候!”胡于宸顿时像只无头苍蝇,慌乱且毫无头绪。

  倒是李容芸镇定的开口,“你先开车过来,再扶我上去吧!”

  “喔,对!我马上去!”

  “哈哈。”李容芸看着丈夫匆忙离去的背影,忍不住笑出声。

  “马麻,把拔怎么突然跑了?”小让困惑的问道。

  “没事。”其实腹部已开始感到阵痛了,但李容芸还是伸手摸摸儿子的头,“只是妈咪肚子里,小让的妹妹迫不及待想出来打招呼了。”

  “真的?”小让眼睛亮了起来,“那明年妹妹也会跟我们一起来看干妈吗?”

  “当然啊,”李容芸笑了笑,“明年我们就可以一家四口来看干妈了。”

  知道丈夫绝对会护得自己和腹中孩子周全,她虽然对即将来到的生产感到紧张,却并不是很害怕。

  她不经意的抬起头,却对上墓碑上女人微笑的照片。

  “芙娘,我和于宸这一生过得很幸福,不管如今你投胎了没,都希望你也能在来世找到你的幸福!”

  番外篇:相遇

  热。

  烈日晒得燕平一阵晕眩,然而他却只能躺在地上,连爬至一旁树荫下的力气都生不出。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嘴唇干裂得可怕,全身无力,几乎只剩一口气,仅凭着一股坚强的意志,想为生存奋斗。

  他今年十四岁,自幼便没了双亲,原是在镇上一间客栈做伙计,人机灵勤快,做事也认真,偏偏老板是个苛刻的人,仅肯给他微薄的工资。

  前些日子,他病倒了,病势严重,老板不愿浪费钱请大夫救他,又不想他死在客栈内,竟让其他人将他带到荒郊扔了。

  他不甘心,不甘心就这么死了。

  他还有满腔抱负尚未施展,他知道自己比镇上所有人都聪明,若非没钱没势,断不会只是个客栈伙计。

  他还年轻,有得是机会,只要能再熬个几年——

  “小梅,你说那儿是不是躺了个人?”

  隐约间,他似乎听到某个略显稚嫩的嗓音。

  “他怎么不动,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哎,小姐,你别过去啊,说不定是死人,那多秽气?”似乎是那位“小姐”朝他走来了,另个声音急急劝阻道。

  不,他才不是死人,他还想活!

  燕平努力想挪动身子来证明自己还活着,只可惜他力气早已耗尽,连动根手指都是奢想。

  所幸那位“小姐”显然并来听进小梅的劝,他听到脚步逐渐接近的声响。

  “不管他是生是死,咱们总都得确认清楚。”那位小姐的声音虽然轻柔,却带着一股坚定,“爹爹可是大夫,我这做女儿的,怎能连确认一个人是死是活的勇气都没有?”

  “老爷可不会随便在路边捡病人。”小梅嘟囔着,但大概也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主子,只好不再多说什么。

  过了会儿,燕平感觉到她已走至自己身边。

  “你还好吗?听得到我说话吗?”那位小姐朝他轻声问道。

  他努力睁眼,想看清那位有着天籁般嗓音的女孩长相。

  而他也确实办到了,虽然只是一瞬间。

  那是一个看似年仅六七岁左右的女孩。

  她很瘦,瘦得惊人,且脸色蜡黄而憔悴。她的模样绝对称不上好看,与那甜美的嗓音一点都不搭。

  可是他却全然来看见她的“不美”,在最后的记忆里,他被那双充满关怀的眼眸深深吸引,再看不到其他东西。

  燕平后来才知道,救了他的是邪医的女儿云裳。

  邪医的高超医术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却因行事作风乖戾而得此名号。

  他没有医者应有的仁心,只医付得起高昂诊金的富人,对于穷人向来是不稻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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