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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帮我一件事?”

  “你说。”不管任何事,只要他开口,他会做到。

  “不用一副慎重得准备上刀山下火海的样子,我只是想请你陪我去找房子。我想搬出去,在附近租房子。”单身女子去看屋,总得有个男人陪同,顺道也能给点意见。

  对,她有说过要搬出来,而且是搬去跟他住……



  只是现在,不可能了。

  他没有多说什么,拿起手机拨给孙旖旎借车。

  孙旖旎说,她的车前几天又让临江那个朽木给撞烂了,只剩下机车。

  于是他多要了一定安全帽,载着叶容华穿梭在下班车潮中。

  看了第一间,格局不好,环境又吵杂,被他否决。

  第二间,湿气太重,她留意到墙上的渗水痕迹,不想下雨天来个锅碗瓢盆大作战,她否决了。



  第三间,老公寓保全不佳,位置偏僻,巷道又窄又暗,常有游民聚集,若是女子夜归,非常不安全,而且——离他太远。

  第四间,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租金又开得合理,只是得与房东同住,而这个房东,一开始打量她的眼神就让她不舒服,她拉着湛寒落荒而逃。

  第五间,他一进门,连看都没看,就拉着她走人。

  “湛寒、湛寒——你走慢一点!”被拉着走的叶容华一脸困惑。“我觉得那里还不错啊,你怎么……”

  “阴宅。”走得够远了,他才停下脚步,回头说。“里面死过人,不只一个。你想成为下一个吗?”

  叶容华瞬间毛骨悚然。“你——”

  “对。”知道她想问什么,没隐瞒地点头。他是看到了,看到屋子里虎视眈眈向她伸出手的冤魂,因为他冷冷地瞪视,才没靠过来。

  那些鬼魂可没绮情街的友善可爱,还会帮你看家抓小偷,他们要抓的是替身。

  “好好好,你不用说更多,我听你的。”她头皮发麻了,主动跳上机车后座,催促他快离开。

  一路看下来,没有一间合意的。

  回家的路上,她看起来很失望,可是还是强打起精神,扬笑轻快地说:“跑了那么多地方,肚子好饿,我请你吃宵夜,你想吃什么?”

  他选了她最常去的小吃店,点了炒米粉、鱿鱼羹。她常常会交代老板别加香菜,偏偏老板很健忘,每次一忙起来就会忘,所以后来东西一端上来,他们都得自己捞掉。

  捞完鱿鱼羹上的香菜,再将炒米粉上的豆芽菜挟过来——不是现炒的青菜她通常是不吃的。

  叶容华托腮看着他的举动。“你知道我吃什么、不吃什么?”

  常常一起用餐,怎会不知?以前都是这样做的,他太习惯。

  迅速解决完盘中的炒米粉,见她断断续续吃不到一半,手边翻着随身的记事本,上头的租屋记录一个个被打上大×,表情似乎很苦恼的样子。

  “不用烦恼,我那里给你住。”

  “咦?”她抬起头,颇意外。“你——”

  “我要搬走了,你可以去住那里,我会跟孙旖旎说一声。”他补充说明。

  如果她家没有她的容身之地的话,就去住他那里,孙旖旎也会帮忙照顾她,比在家当隐形人被忽略还要好。

  什么他要搬走了,根本就是想把住处让给她吧!要真打算搬走,为什么一开始陪她去找房子时不说,在她找不到理想居处正烦恼时才来说?

  他不是一个擅说谎的人,拙劣谎言一戳就破,但却让她满心感动。

  “你真的是一个很没心机的人呢!”

  什么意思?

  不待湛寒发问,她起身结完帐,笑笑地拉起他的手走人。

  送她回到家门前,不忘再问一次:“你什么时候要搬?整理好说一声,我来搬。”

  “再说吧。”她挥挥手,进屋去了。

  这样算是同意了还是没同意?湛寒不太明白,可是却感觉到,她心情似乎变好了,不再沉重地罩满乌云。

  她开心,那就好了,他懂不懂,不重要。

  第9章(1)

  叶容华渐渐跟他走得很近,一日日熟稔起来。

  根据孙旖旎的说法,这叫朋友。

  在他的观念里,只有认识与不认识、想理会跟不想理会的人,没有所谓的朋友。不过因为是朋友,她中午会捧着便当来找他一起吃,怕他吃不够,老是会将便当里的食物分一些给他。

  她有事会来找他帮忙,有时候会跟他一起聊天,不介意他话很少,她将从来不对任何人说的心事告诉他,全然地信任。

  他不讨厌这样的状况。这样她心情不好就不会一个人躲起来,可以知道她的心事,再悄悄帮她解决,知道她好不好。

  朋友,不必同床共枕,也不必担心自己身分会吓坏她,就算她遇到想厮守的人也不必为难,距离很远很远,却也很近很近。

  这样很好,他觉得很好。

  她没再提起搬家的事,每当他问起,她总是笑笑地回他:“再看看,不急。”

  “喔。”她说不急,那就不急。反正他也没什么好整理的,等她哪天想搬,说一声随时可以住进去。

  她不提搬家,反而时常跟他说:“湛寒,有一部儿童音乐剧,园长叫我一定得去看,可是我找不到伴耶!”

  不用苦恼,他陪她去。

  “湛寒,有一家烧肉屋新开幕,优惠劵快到期了,一定要两人同行才有优惠,陪我去吃好不好?!”

  好。他知道那家店从还在装潢时,她就跃跃欲试了,那时他们还在一起,本来就说好要一起去光顾的。

  “湛寒,我想去市区买些东西,你陪我去。”

  这更理所当然。要是买的东西太多,她就算不说,他也不会让她一个人大热天提着大包小包回家。

  不过她似乎不急着买清单里列的物品,很悠闲地逛了一圈商店街,跟他一起吃掉烤鱿鱼和两球冰淇淋,最后还买了件夏日遮阳用的薄外套给他,因为觉得他穿起来好看,而且他手心握起来总是凉凉的。

  最后,她清单里列的东西好像也没多少,至少没他原先以为的多。

  然后有一次,他们在店里吃豆花,等待的空档翻了一下杂志,她看到一款项链顺口说了句很好看,于是他便记住,买来给她。

  一开始去工作本来就是因为她,现在领了几次薪水也不晓得能做什么,钱于他并无太大用处,也没机会交给她,体会临江说的那种快乐,拿来买她喜欢的东西送她,正好。

  送到她面前时,她表情似乎很惊讶。

  本来以为她应该不会收,有很多追求她的人送东西给她,她都没收过,可是这一次,她收下了,而且是笑着收下的,但她说下不为例。

  “以后,随便买点什么就好了,不送也没关系,不必多花钱。”

  以后?什么以后?

  “原来是瞎蒙的,这个笨蛋。”她笑喃,不晓得他耳力极佳,听得见。

  不过这天下班,她拉着他去吃饭,还看了一场电影才回来。

  道别之前,她递了样东西给他,他拆开纸袋,看见几本点心食谱。

  “我不会做。”

  她回道:“我也没有要你做。”

  那送这给他干么?望梅止渴吗?

  她却不回答,笑笑地敲他额头一记。“自己想,我要回去了。”

  这呆子,送食谱给他又不要他做,当然就是送的人要做给他吃啊!

  她送他的是一个承诺,以后想吃什么只要翻到那一页,就有人会心甘情愿做给他吃的承诺。

  笑容愉悦地回到家,先卸了妆再进浴室洗澡。

  她今天特别细心妆点过姿容,幼稚园小朋友都发现容华老师今天特别漂亮,只有那个二愣子丝毫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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