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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翻开刚出刊不久的《Flawless》,上头大篇幅刊载他们之前举办的开幕仪式,在场名流云集,不论男女明星、世家名媛贵公子都很捧场地穿戴CR的商品出席。但东西丑就是丑,她哼一声,直到看见一幅照片下面以小字印着:CR品牌公关经理及总经理。

  「不过他自己倒是穿得不错。」于觅吹了声口哨。CR的服饰多数版型偏长偏窄,加上剪裁俐落,少有可供修改的空间,有些人穿起来不适合硬要穿,丑态毕露,唯独照片上的男人,虽然穿着稍嫌夸张的紫色衬衫,可外罩一件质感极佳的西装外套柔和了那份张狂,下面则搭配一件长度及踝的毛呢窄管西装裤,使他修长的身形显得更加颀高,腰间的皮带更是大大的CR标志,广告做得彻底。

  这男人发型得宜、穿着适度,连照片上的笑容都优雅得很讨人喜欢——

  「只可惜偏偏是个小心眼的家伙。」她用食指戳着那张照片。



  冉撷羽在MSN上呵呵直笑。「他软硬兼施的手段在业界很有名,之前我们被某公司开天窗差点没广告的时候,他一口气就买了六个版,总编简直拿他当神在拜,不过他对我们给的版面和图说之类都管得很紧,我已经习惯三不五时接到他或他助理打来关切的电话了。」

  「有时间管这个,倒不如多写信给Carlo Romano,叫他别再为难大家不是简单得多?」

  「哈哈,有理。」冉撷羽为好友的见解击了下掌。「你可以当面跟他『贱议』看看。」

  「当面?谁要跟他当面?」

  「呵呵,是这样的,下个月开始我们要推出一系列的企划,叫做『异(艺)界对谈』,简单来说,就是把两个不同职业,但又有一点点相干的人放在一起做一篇专访,探讨对于『时尚』的理念。至于我们千挑万选、万中选一决定的第一组,当当当当——就是你跟CR品牌公关经理单行尔单先生啦!」

  冉撷羽好兴奋啊,单行尔对于觅的不满早已传遍业界,趁着这时机推出主题,无疑增加话题性,增加话题性就是增加销量,增加销量就是增加广告额,增加广告额就是增加年终!哈哈,她脑内的计算机敲敲打打,为这如意算盘得意不已。



  谁叫她是《Flawless》的编辑之一?她们这种国际时尚杂志赖以生存的除了杂志本身的销售,靠的更是厂商买广告的费用。

  「而且这份企划是我提出的,大家好同学一场,你该不会让我漏气吧?」

  于觅跟她是大学室友,两人同样对于时尚工业有热忱和兴趣,于觅经营一间店铺,由国外进货,引进不少台湾没有的小众设计师品牌,价位不低。

  当初刚创业,冉撷羽两肋插刀,替她在《Flawless》大篇幅报导,甚至引荐她给总编,让她写专栏,以弥补刚开业时的亏损。对于这份恩情,于觅一直感念在心,所以对好友的要求向来不会拒绝,但……

  跟那个小心眼的男人对谈?

  「我不要。」她直言吐出拒绝。

  「喔喔,你怕了?」

  「见鬼的!少用激将法。」当她第一天认识这女人?才不会上当。「我不想跟一个不懂反省、只会自己见笑转生气的小心眼男人做什么对谈,我的人生还有更多美好的事,我不想浪费时间。」

  「喔,真巧,单先生也是这么说的。」不过讲得比她恶毒得多,虽然口吻是很轻柔啦。

  「我想,我们没必要浪费时间跟一个不懂时尚的乡下野人做这种无意义的对谈,那无疑是降低了我们CR的格局,不好意思。」

  「那不就好了?」

  「小觅,你第一天认识我喔?」

  冉撷羽这么一讲,于觅先是一愣,继而骂了一句。「Gosh!我就知道你这个女人!你明明就已经让人家答应了,干么还来徵询我的意见?」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冉撷羽看着她难得抓狂的样子,还是呵呵笑。「偶尔也要假民主一下嘛,而且你的曝光率增加,等于读者增加,读者增加对于你的生意无疑更有帮助,你不想多赚一点?」

  于觅翻了个白眼。「不想,我赚够多了。」这是真的,尽管一年前刚开幕时是惨澹经营,但这一年下来累积了不少主顾客,小店算有足够盈余。

  何况当初她执意开店,赚钱只是其中最微小的一个因素。

  「喔,那是托谁的福?」

  于觅心里骂了一个字,不过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也只能认了。「时间、地点交来。」

  冉撷羽继续呵呵笑,一边在MSN视窗敲下时间地点,笑得于觅在电脑这一端恨不得爬进去掐断她的脖子。「亲兄弟明算帐,出场费我绝不会跟你少收一分一毫!」

  「成交!」

  ★★★

  单行尔的心情烂透了。

  他开着他的Audi R8跑车,宝蓝色的车身在艳阳下反射着刺目的光,车内以极大音量播放狂烈的摇滚乐。他脸上戴着墨镜,紧抿着唇,到现在还是很怀疑自己那时究竟是着了什么魔,居然会答应《Flawless》的编辑做什么见鬼的对谈。

  「嗳,其实以单先生您对于业界的了解,不认为更应该要站出来向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传达你及CR所抱持的时尚态度?」

  还升斗小民咧!又不是传教。当时他在心里翻了一记白眼,不过转而想想,趁此机会了解一下那个自以为时尚人的家伙,究竟是有多深奥的「见解」也不错。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半个月他熟读她每一篇文章,老实说,一些看法确实与他不谋而合,他对她的偏见也比一开始要少了一些,可直到看见她前些天更新的文章——

  「丑就是丑,就算你生气我还是觉得丑,有意义吗?与其一直捧着烂掉的屁股亲,不如想法子让那屁股看起来美一点。我不介意介绍我的瑜伽老师给你们,我想你们很需要。」

  气死!

  这文章摆明在讽刺他,那晚他因为这篇文气得嗑完了一整个八寸大的草莓蛋糕,害他连续一星期都在健身房慢跑以消耗多摄取的卡路里,这不共戴天之仇啊……他记得可深了!

  单行尔咬了口Pocky,那喀滋喀滋的声响与他热爱的摇滚乐合为一体,前方一台摩托车骑在道路中央,教他觉得碍眼。「挡什么路啊!」

  他按下喇叭,叭的一声很响,没想到前方骑士不为所动,他更觉烦躁,正打算按第二下之际——

  那人往前指了指。

  什么?单行尔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前方红绿灯刚好由绿转黄,接着不一会儿变成红灯,这下就算她真闪开也没什么意义。

  单行尔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机车骑士很有个性喔。

  他踩煞车,停在她身旁。这女人身形纤细,穿着一件皮制夹克,骑的是一般女生极少骑的野狼。她彷佛与那火红色的车身合为一体,线条优美,可真正吸引单行尔目光的,是她身上的裤子。

  手工刷色牛仔裤。

  他摘下墨镜,再仔仔细细瞧了眼那恰好兜围她腿部线条的裤子,颜色属中间色,刷色简单,但那一抹蓝却有如顶上的天空一般耀眼,非常漂亮。

  他长年收集各式各样的手工牛仔裤,极少看见这么美丽的刷色,只记得先前曾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设计师的名字是Alexander Gwan,那条牛仔裤以高达五千美金的价格成交,当初他很扼腕自己无缘标得,居然让他在台湾看到有人穿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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