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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无聊。”他就想尝尝作弊是什么滋味,结果也不怎么有趣,所以不玩了。他把卷子撕成碎屑,随风飘散。

  “你——”太恶劣了!她伸手揪住他的衣衫。“跟我去见先生。”

  “做什么?”

  “道歉,并且反省改过,你以后再也不会作弊。”



  “证据。”

  “刚才……”她看见了证据,但是他把它撕了。“你明明作弊,怎么可以不认帐?”

  “我认啊!问题是,你有什么证据让先生相信?”

  没错,他交上去的试卷是空白的,那张抄自刘常临的卷子又被他撕掉了,她就算带他去找先生,先生也不会相信。

  她咬牙,愤怒地瞪着他,这人实在太奸诈了!

  “小福星,我发现你不只脑袋不好、还非常愚蠢,就是那种被人卖了,还会帮人数钱的类型。你是不是常常上当受骗?放心,以后我会更常设计你,等你吃亏多了,自然长记性。”他坏笑,那始终清清淡淡的面容,直到此刻才透出一股光芒,那是让人恨不得扑过去、咬上几口的邪恶。



  “我叫萧福星!”老实人也是会发火的。“不许给我乱取绰号,我的名字是很有意义的。”

  她娘生她的时候难产,差点死掉,她出生时脸色发青,连哭都不会哭,大家都以为她养不活了。

  她在三岁前,也确实常年卧床,药罐不离身。

  后来爹娘去求菩萨,只要宝贝女儿能健康,爹娘愿意行善积德、修桥铺路,以谢天恩。

  住持感念她爹娘心诚,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福星,希望她福气随身、长命百岁。

  说也奇怪,自此而后她就很少生病了,身子虽仍比一般人瘦小,也容易疲倦,但健健康康地长到现在。

  爹娘说,福星是菩萨赐的,让她常怀感恩的心,才能长命百岁。她听话,每天诵经念佛,不只自己做好事,也拉着身边的人一起向善,有人笑她年纪轻轻便像个小道学,她也不生气。

  她只计较一件事,不准别人拿菩萨赐的名字开玩笑。

  “你再叫我小福星,我与你势不两立。”

  “怎么个不两立?再诬蔑我作弊?”

  “你明明作弊了,你刚才也承认了!”萧福星气急败坏。“我没有诬蔑你!”

  “你过来。”高照对她勾勾手指,然后拉住一个路过的下人,将自己作弊的事情讲了一遍。“你现在问他,我作弊了没?”

  萧福星还没开口,下人已经摇头。

  “高公子怎么会作弊?那一定是诬蔑!”拜托,高照比鬼还恐怖,神经病才惹他!

  “那是他自己讲的,你怎能颠倒黑白?”

  “我没听到。”下人落荒而逃。

  “你——”萧福星不信世上没公理。“有本事你再与我找其它人作证。”

  “行啊!全书院的人任你挑,只要你能找出一个肯帮忙作证的便算我输,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做。”

  “我不信所有人都是胆小鬼。”邪不胜正。

  但是,他们找了八个人,反应都跟那下人一样。

  “怎么会这样?”萧福星的想法几乎被颠覆了。

  “要不我们去找受害者吧?”高照帮她出主意。他玩人的时候精神特别好,飞扬的俊俏面容闪着魅惑光辉。

  “谁?”她只觉眼一花,脑袋混沌了。这个人明明很坏,为什么笑起来像绽放的花那样美丽?不是说“相由心生”吗?用在他身上,一点都不准。

  “刘常临。他受我逼迫作弊,一定最痛恨我,兴许愿意出来主持公道。”

  闻言,萧福星瞪他。刘常临才是最怕他的好不好?没见考试的时候,他一要刘常临拿试卷给他抄,刘常临便吓哭了?

  “刘常临不行,再想其它人。”她很认真,把书院里的人数了一回,谁最勇敢呢?

  “哈哈哈——”高照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这个人实在太有趣了,她难道看不出来他在耍她?“小福星,你还不明白吗?在白云书院里,是没人敢违背我的。”

  “不准叫我小福星。”

  “你明明就是小福星。”

  “我叫萧福星。”名字正是萧福星的死穴,谁敢乱喊,她跟谁拚命。

  “是,小福星。”高大公子想做的事,没人能改。“小福星,嗯……哈哈哈……这名字太有趣了……”

  “啊!”她真的怒了,扑上去就要打他。

  “哟,小猫亮爪子了。”他手一挥,她突然不能动了。“忘了告诉你,我会武功。”所以她想跟他动手,叫痴心妄想。

  她瞪鼓了眼、气红了颊,却拿他莫可奈何。

  “小福星,这是教你人性本恶,做人还是别太忠厚,免得人善被人欺。”他拍拍她的肩膀,吹着口哨离去。“不用太感激我,你只要在心里念上一百遍‘谢谢高照’就好了。”这家伙不仅个性差、心肠烂,连嘴巴都坏。

  他全身上下,大概只有那张脸是好的。

  萧福星沉默地伫立在风中。她才不信人性本恶,这世上有很多很多好人,而他……

  她一定会教他懂得什么叫礼义廉耻!

  第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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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照坐在书房里,听着银瓶诵念账册。

  白云书院规定,男学子只能带书僮,女学子则有丫鬟服侍。

  唯独他例外,随身服侍的是名女账房。

  很多人羡慕他,因为银瓶聪明能干又美丽妖娆,身处偏僻清幽的书院,能有这样一个人伺候、夜里帮忙暖床,一定很幸福。

  但高照一点都不快乐。为何他出来玩,还要弄个账房在身边,天天工作不离身?

  他已经后悔答应老爷抽空看顾家业了,他要想办法把银瓶赶回去,偏偏听见她念的帐目有错,他还是会不自觉出声提醒。

  糟糕,自己是不是做生意做到脑子坏掉了?

  也许他应该再找点新鲜事来玩,他发现做学子已经不再有趣。

  接下来要玩什么呢?

  混江湖,以前玩过了,每天打打杀杀,久了也气闷。

  进庙堂,他那个王爷姊夫见他太出色,居然想把他收入麾下,待日后成大事,共享天下。

  白痴!打天下很烦的,他是喜欢玩,却没兴趣让自己累成一条狗。

  悬壶济世?他曾在槐树村拜奇人为师,学了一年医术,而后行脚三天——确实只有三天,不是他医死人,是广大病患太热情,他们痊愈后,居然给他立长生牌位,每日三炷清香,祈求他长命百岁。

  他至今想到别人给他烧香鞠躬,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他还没死,不想这么早就吃元宝蜡烛香。

  那还有什么事好玩?

  砰!书房大门突然被撞开来,门板断成两截,其中一半朝着银瓶飞过去。他挥手,将门板打成碎屑。

  砰!又一个巨响,却是一条人影冲进来,直扑高照。

  “小福星?!”这家伙怎么回事?双眼通红,好像谁杀了她全家似的。

  砰,一只软软白白、好像雪花糕的小拳头就吻上了他的脸。

  实话说,高照并不疼,别看他锦衣华美,就像个王孙公子,正因为出身富贵,少时文武兼习,打熬出一副好身骨,凭着萧福星一只绣花拳头,根本打不痛他。

  但她是第一个打他的人,这件事就诡异了。

  他不生气,相反地,他倒觉得她很特别,居然敢打他,胆子长毛了。

  “告诉你,”萧福星得意地道:“我也会武功。”虽然只是跟庙里的和尚练了半个月的养生拳,还练得零零落落,但依然是武。所以,别小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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