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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我已经煮好了。”早习惯老板阴晴不定的个性,董小敏一点也没放在心上,继续罗唆着。“九点半的宵夜我也准备好了,我放在微波炉里面,想吃的时候热一下就好了,还有,微波是一分半钟,不要再调五分钟,菜会烂掉……如果真的不小心设定五分钟让菜烂掉,就不要吃了,冰箱有麻辣口味的凉面,小黄瓜丝切了很多喔。”

  一听到她到九点半都不会回来,谭海堂眉心蹙起。

  “那十点半的那份呢?”

  服侍这位爱吃爱挑剔的大爷一年了,董小敏自然知道十点半的甜点不能少。



  “我回来的时候会买糖葫芦跟甜甜圈。”

  “我要以前会排队排很长那家。”听到有甜食可吃,谭海堂脸色稍好。

  “人家有店名的,叫MisterDonuts。”董小敏纠正。

  “你知道就够了。”他压根连名字都懒得记。“我的水呢?”

  “我已经放在冰箱里了。”

  这男人虽然热爱甜食,却不喜欢喝饮料,就只爱喝水,冰箱里必备的就是满满的矿泉水。



  谭海堂爱喝水。

  写作时喝水、看书时喝水,就连睡觉睡到一半,也会摸到冰箱喝水,也就是这种梦游喝水的习惯,才让秦宝儿在一年前能这么轻易整到他。

  她被宝儿骗得好惨,说什么被甩掉的前男友一蹶不振咧——算宝儿有良心,“畏罪潜逃”几个月后,主动打电话给她,承认她和谭海堂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因为谭海堂都不理她,花蝴蝶的自尊心受创,才恶整这个没把她放在眼里的男人,事后又怕被谭海堂报复,才把烂摊子扔给她。

  当时她就是把冰箱里的矿泉水通通换成透明烈酒,对酒完全不行的谭海堂只要一喝就倒,才会烂醉好几天。

  想起初见面那天,看见他的裸体,董小敏对着他那张宛如艺术家精心雕琢的俊脸,忍不住脸蛋发热,视线有一下、没一下地瞟着他漏了好几个扣子没扣上的精壮胸膛。

  “嗯?”看她小脸泛红,眼神暧昧,谭海堂哼了声,当作询问。

  “没事了喔?”该死!她这色女居然想到别的地方去了?董小敏尴尬地故做没事状,往玄关退。

  “没事,还不滚!”今晚看到她就一肚子火,谭海堂挥手要她退,气势宛如皇上喊退朝。

  “那我先走了,掰掰。”

  讨厌,就算长得再帅还是个怪脾气!董小敏吐吐舌头,真不懂为什么那么多女人为他前仆后继。

  要不是因为他薪水真的给得很多,能让她负担替流浪动物做结扎、治病的费用,她恐怕早就走了。

  总之,人还是平凡踏实点好。

  好不容易半年前因为朋友的关系,终於开了桃花认识现在的男友胡维胜,享受被殷勤追求、细心呵护的待遇。

  虽然胡维胜外表不出色,但却对她非常有心,有正当职业,目前是杂志社编辑,也对她当流浪动物义工这件事很支持。

  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能让女人一辈子幸福的好归宿。

  至於像谭海堂那种危险、任性、难以捉摸的男人,她们这种路人系的女人还是少惹为妙。

  董小敏关上门,连忙下楼。

  一走出日盛大厦,一辆平实、眼熟的日系轿车停在门口,见到她走出来,车里的男人下车迎接她。

  “维胜,抱歉,让你久等了。”董小敏一脸歉意。

  “没关系,等你永远不嫌久。”胡维胜斯文地笑了笑,绅士地替她开车门。“上车吧。”

  她很快上了车,维胜永远都这么温柔,哪像她那个古里古怪的老板,要换做是他,大概会吼她一顿吧……董小敏摇摇头甩掉入侵脑海的俊帅影像,将注意力放回男友身上。

  “今天我们要去哪里?”上车后,胡维胜迟迟不发车,董小敏忍不住开口询问。

  “小敏,今天可能没办法带你去吃法国菜了,我临时被加派工作,要早点回家文编校对,明天早上就要交,真的很抱歉。”胡维胜握住了她的手,神情很是抱歉。

  “这样啊,没关系啦,工作重要。”

  董小敏拍拍他的手背,虽然没有小说中所描述的脸红心跳,但也感到很窝心。

  交往几个月以来,定期的约会、偶尔的晚餐占满了她平日不多的休闲时间。虽说没有特别出现热恋的感觉,但跟胡维胜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总会踏实点,至少和每天面对那个好像十项全能又长得跟偶像明星一样的天才老板比起来,能跟平凡人相处真的比较像在人间生活。

  “都是我们那个总编,老是不放心把工作交给别人。你也知道,我最近在写一部很重要的小说,准备参加年底的百万小说奖。”胡维胜疲惫地揉揉额角。“总编老是派这么多工作给我,我实在也没办法专心创作。”

  董小敏看他一脸愁苦的样子,很不忍心,她向来就是心软,对男朋友更是如此。

  “维胜,那本书的文编校对我帮你看好了。”

  “真的吗?小敏,你愿意帮我?”胡维胜露出感激的神情。“那我今晚就可以继续小说的进度了。”

  “嗯,那今天我们随便吃一下就好了。”董小敏看了看时间。“等一下吃完饭,你把稿子给我,我今晚帮你做完,明天早上上班前再给你。”

  “太好了。”胡维胜很高兴地握住了她的手。“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小敏。”

  看着男友高兴的样子,感觉到自己被需要,董小敏心里也升起了满足感。

  居高临下看着那辆停在门口的蓝色轿车,站在窗边喝水的谭海堂看着那抹粉色娇小身影进了车内,握在手中的水瓶逐渐被挤压捏扁。

  性格的俊脸罩上一层寒霜。

  看着轿车驶离后,他转身踱向书桌,拿起无线电话,按下快速键,几秒之后,话筒彼端传来熟悉的声音。

  “喂。”

  “顾仞轩,是我。”能如此直呼大律师名字,可是他这种十年交情的好友才有的特权。

  “大作家有空打电话给我?真稀奇。”难得听到谭海堂的声音,彼端的顾仞轩调侃说:“怎么?今晚进度赶完了?”

  “我在乎过那种事吗?”

  “也是。”

  谭海堂这家伙从高中时期就任性的不得了,虽然对创作的要求是完美主义到家,但想写才写的态度真的数十年如一日。

  顾仞轩也知道他没事不会来电,慢条斯理地问:“那你是有何贵干?”

  “帮我查个人。”

  谭海堂仰头喝光手里那瓶水,顺手丢入上面一排秀丽国字注明“不可燃”的蓝色垃圾桶里——这自然是那女人的杰作。

  “我开的是律师事务所,可不是徵信社。”顾仞轩还是温温吞吞地提醒着。

  “车牌号码给你。”忽视他的抗议,谭海堂念了一串号码。“帮我查车主。”

  “你也太方便了。”虽然很无奈,不过顾仞轩还是拿笔抄了下来。“怎么?这人惹你了吗?”

  “多事。”谭海堂哼了声。

  “算我多事好了。”顾仞轩笑了笑,话题一转,转到重点处了。“最近跟你家那小助理进展得如何?”

  “有什么好进展的?”讲起董小敏,脸色又再度寒了下来。

  一年前当董小敏刚进工作室帮忙时,他根本视她为无物,每天只顾着蒐集他的新书资料、做新书的资料消化。

  可是自从她交了那个什么男朋友之后,他三不五时就听她称赞男友多好、多优秀、多温柔,好得彷佛天上有地上无似的,让他越来越不爽,却完全不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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