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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就不再追问这些切身的事了?”盛颖熙听了傻眼。日子过得愉快就好,自己是谁不重要?

  “也不是不问,只是后来阿婆死了,想问也没人可以问。”

  这个笨蛋!很明显的,她是被人蓄意的藏起来。现在可好,连最后的线索也断了。“老人家死了,你也成了真正的幽灵人口了。”

  柳无忧还是傻笑以对。“阿婆……阿婆走得突然,什么也没说,只是她有时候会像是意有所指的说,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不要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乡下,她在台北有间房子,老旧但还能住人,我还年轻,一定要出去看看。”



  “看来‘柳无忧’也不是你的真名喽?”

  “柳是阿婆的姓,无忧嘛……是我自己取的。”

  “期许自己活得无忧无虑?”

  柳无忧笑了笑。“尤秘书没有跟你提过吗?我有一个很善待自己的脑袋,只会记得别人对我的好。例如昨天你才骂过我,我依稀记得你很不高兴,可为了什么生气、你骂过我什么,我就记不得了。不是我刻意要去忘记,而是自然而然就记不得。”

  “记不得?”

  “嗯,也许是我潜意识里希望自己开心吧,每天都是愉快的,没有什么伤心烦恼!在我的回忆里,每个人都是好人。”她笑着解说。“其实,不只是不愉快的记忆是这样,就算是愉快的也是这样,我会很快的就忘了。



  “我好像只会记往最近的人事物,然后把不久前,或更久前的事给忘了。就算记得,也很琐碎。至于我车祸然后被送到阿婆家,那算是我仅有的‘身世来历’,我用本子记住,常复习,所以忘不了。”

  感觉上她像是个轻飘飘、没什么重量的人物,当别人努力的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足迹时,她却是轻轻踩过,很快的就什么也没留下。

  “前不久我看了一部外国影集,有个女孩每天一醒来就会把深爱的男人忘了,因此那个男的每天都要想尽办法让女友重新爱上他。我常在想,会忘了不愉快的事,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恩宠,每天一醒来都是灿烂亮丽的一天,多好!”

  这是一种选择性记忆吧?这家伙在车祸前到底遭遇了什么痛苦伤心的事?他挑她的语病,“你不是说只记得最近的事?前不久看的影集,你还记得?”

  “是该记不得,可是每天看每天看就记住了。就像记历史地理嘛,只看一次,隔天考完就忘,第二次复习,可能可以记个五天、十天,每天复习到倒背如流,也许可以记一辈子。我已经一段时日没再看那部片子了,可还记得哟!

  “对于我觉得很重要的人事物,我常会这样复习。我有一本本子,常常会随时写下一些东西,每天一睁开眼就看,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当然对于应该要忘了的人事物,我也会把本子里的那一页撕掉。”

  “例如?什么是你会撕掉的?”

  “不再需要帮佣的雇主。”

  “感觉上像货银两讫,一拍两散。”

  柳无忧有些紧张,忙着解释,“不是这样的……不这样,有时我会忘了被解雇的事,还傻傻的跑去要上工,这样会造成人家的困扰。”

  对于别人再正常不过的事,她必须常常复习才会记得吗?是这样吗?

  她小心翼翼的开口,一那个……”

  “有什么话就直说。”

  “我所有的事你都知道了,这样……我还可以在这里工作吗?”

  用一个幽灵人口当女佣?说真的,这对他来说还真是道难题!感觉上像雇用了非法劳工,既不安全又容易招惹麻烦。

  柳无忧看他迟迟没有回答,不禁失望。“那个……没关系,不要为难,我等一下把阳台的泥巴清一清就走。这段时间谢谢你的照顾。”

  “……嗯。”不要有妇人之仁。他一向不喜欢麻烦,来历不明的人本身就是个麻烦。

  她站了起来,重新戴上手套又回阳台上去工作。

  待她清理好再度回到客厅,盛颖熙已经出门,桌上放了她今天的薪资。

  她才工作不到半天,他给多了。柳无忧只拿了自己该得的部份,其余还是留在桌子上。

  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笔记本,翻到最近常涂鸦的那一页,看着上头写的东西,她不禁叹口气,把它撕了下来。本想要揉掉扔进垃圾桶,可她想,这位盛先生脾气是大了些,却是个下占人便宜的好人!是不是该写些什么呢?

  将撕下的笔记纸翻到背面,她拿出笔写下——

  盛先生:

  钱给多了,我拿走我该得的,剩下的奉还。

  昨天做的土司冰箱还有。明旱若要食用,请喷水后以全火一百入十度烤八至十分钟。

  谢谢你这段时日的照顾,我很感激。

  ——无忧

  两个多小时之后,盛颖熙返家,他早知道柳无忧应该不会在了,可门一开启发现她已离开,心头还是莫名的闷。

  拿起桌上的字条一看。“又是她那套‘无功不受禄’的哲学吗?”

  将纸要揉进垃圾桶时,发现字条后头似乎还有字,他翻过来一看——

  盛颖熙先生。三十三岁。

  住址:

  早上六点报到,七点半要吃到早餐。有洁癖,打扫好浴室,一定要把马桶盖掀起,每个水龙头都不许留下水渍……

  不喝咖啡,非常的不喜欢,已经到了把它当农药的地步,煮咖啡给他喝=叫他喝农药!

  喜欢吃三明治,不挑食,没有特别不喜欢吃的东西。荷包蛋吃蛋黄不熟……

  我很喜欢工作的环境哟!为什么?感觉上好像很熟悉,东西放哪里不必找就知道,我甚至不必记下来就不会忘,真神奇!

  星期三的新发现:盛先生笑起来右边嘴角有个梨涡,真好看!只可惜他不爱笑。

  家中有三十棵栀子花苗,明天问盛先生可不可以把它们种在阳台……

  盛颖熙想起了柳无忧早些时候说的话——

  我有一本本子,常常会随时写下一些东西,每天一睁开眼就看,这样就不容易忘记。当然对于应该要忘了的人事物,我也会把本子里的那一页撕掉。

  关于他、关于这里的一页被撕下,很快的,她也会把他和这里的一切忘了吧!

  一个没有任何证件的家伙,不但找工作困难,也常会被欺负吧?辞掉那少根筋的女人……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第3章(1)

  夏公馆。

  原本在床上半倚着枕头翻阅着医学专刊的夏遴君,接到盛颖熙的电话,顺手将专刊阖上。

  “……有,我有空。是吗?那半个小时后见。”结束通话后,裹着合身手工西裤的长腿从床上跨了下来,踩在厚毛地毡上。

  对着镜子将敞开的衬衫扣子扣好,随意穿上外套。镜子中的男人长相斯文有型,是让人能在第一眼留下好印象的人。尤其是那双深邃的眼眸,只要被他一凝视,少有女人不脸红心跳的。

  夏遴君十分高姚,一身简洁的手工西服,将原本瘦高的身材衬得更加修长。

  又端详了一下仪容,大致上没问题后,拿起车钥匙就下楼。

  夏母原本看着珠宝目录,丈夫的寿辰快到了,她正在找一款可以搭新做旗袍的翡翠项链,一抬起头正好看见儿子下楼。“遴君,过来一下。”

  “妈,我有点事。”

  瞧儿子拿着车钥匙似乎打算出门的样子。“林嫂,给少爷准备一杯咖啡。”

  “不用了,林妈。我马上要出门了。”

  “过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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