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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啥?”

  方齐菡嗔她一眼,赏了傻乎乎的堂妹一记爆栗。“和帅哥打好关系,有、好、无、坏!”

  方韵禾一愣,捂着额头,明白堂姊的意思之后随即笑了出来。

  “真的真的,有好无坏。”想当初,她还在内心怀疑,没想到今天居然变成这样子……她吁口气,挽住堂姊的手。“姊,谢谢你喔!”



  堂姊是她生命中的第一道光,因为有她,她才慢慢开始信任这个世界,如今,她的第二道光出现了,让她知道并非所有人都会伤害她……方韵禾越想越感动,抱住了堂姊。“多亏有你……”

  “够了,你知道我不是感性的料。”方齐菡一手抱着她,一手朝眼睛扇了扇。唉,讨厌,看堂妹一脸幸福的样子,她居然想哭。“好了,动作快!”

  “是!”

  方韵禾东西不多,一个下午就已差不多搬完,大伙儿把物品一个个归位,何嗣弈则负责下厨招待众人晚餐。方齐菡一边吃一边竖拇指。“小妹,你真的找到一个好老公了!”

  方韵禾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尤其是意识到何嗣弈饱含笑意的目光之后。

  好不容易一天结束了,方韵禾洗好碗,赖在沙发上,过往这时候她总是内心偷偷希望自己能不知不觉地睡着,这样就可以赖着一晚不回家,但从今天开始,这儿就是她的家了。



  “哪,张嘴。”

  她眯眸,累了一天迷迷糊糊的,但还是习惯性地遵从指令,于是一颗冰凉而又鲜甜的果实落在她舌尖,她轻咬,草莓的酸甜滋味蔓延,下一秒,他温热且同样带着草莓芬芳的唇便覆了上来。

  好甜。

  “我还要……”

  “还要什么?草莓?还是……”

  挑逗一般的言语落在她唇际,她笑了笑,知道自己变得贪心了。“都要……”她懒懒张臂,环住了他。

  耳间仿佛听到他传来的叹息,可还来不及尝到第二颗草莓以及他的吻,她便已经睡着,软软的身躯挨靠着他,像是全心全意的依赖。

  何嗣弈没再进一步,只是一下一下,轻轻地抚着她的背,听见她如享受一般的低叹,他嘴角一勾,贴在她耳际。“我爱你。”

  “……嗯。”

  隐约中,方韵禾好像听见了。他的爱充盈了她,使她有了自信,即使过去在她记忆中仍带有一丝疼痛,可希望有一天,她可以笑着面对那一切,包含自己的父母……尽管对此刻的她来说,似乎还有些遥远,不过,只要他一直在她身边,她相信自己可以的。

  因为,他是她的守护天使。

  There\'s an angel on my shoulder here tonight

  天使在今夜来到了我的身边。

  Making sure that I\'m alright

  关心着我,是否安好。

  When I\'m fallin\' fast you rescue me

  当我沉沦,你迅速地挽救了我,

  You love unconditionally

  你的爱,毫无保留。

  And when I\'m cold and so alone

  而当我感到寒冷孤单,

  Back in your arms I feel at home

  在你怀中,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I pray that you will always be

  我祈祷着,你永远是,

  The guardian angel sent for me……

  为我而来的,守护天使……

  【全书完】

  扯来扯去 夏滟

  草莓果酱!草莓果酱!草莓果酱!

  熊猫抱抱!熊猫抱抱!熊猫抱抱!

  哈哈哈,我相信大伙儿看到以上两行一定一头雾水,个中原因请让我娓娓道来。

  在一本稿子生出来前,我脑子里会先有个画面,有时候是一个场景,有时候是一段对白,不一定,但那个就是我写一本稿子最大的理由,至于这一本的理由嘛……是的,就是草莓果酱和熊猫抱抱!

  先来讲熊猫抱抱。起因是我看了一本漫画,里面有个主角穿着熊猫装比中指,我觉得实在太可爱,就产生了想要给主角穿一次熊猫装的念头。既然要穿,当然反差大一点才有趣!于是男主就有了跟熊猫装背道而驰的性格。至于女主更简单,在熊猫装的设定出现以后,因为想写两个人抱在一起感动不已(啥小)的画面,女主有了○○○○○的设定。(哈哈,在这里先卖个关子,有兴趣的可以先翻一翻书。XD)

  所以……方小禾同学若是知道自己为了这种(见鬼又微不足道的)理由而受尽苦难,八成无语问苍天吧,哈哈。XD

  草莓果酱则是我看了果酱的食谱,那时候简直生火,每天脑子里都是草莓果酱草莓果酱草莓果酱……手痒得要命,偏偏务实的性格又让我想到做出来之后的问题,我不算早起,又不吃早餐(对,我知道这个习惯不好……),一般也极少在家吃饭,又不喜欢喝茶(热的饮料都不太喜欢),千辛万苦做出来,结果自己吃不到一、两口,太心酸,就一直搁着没做(好啦好啦,其实也是瞻前顾后得太多就……懒掉了。嘻),索性在写这本的时候,让主角代替我去做,也算是一种补偿心理吧……

  就是这样!(莫名其妙来了个强而有力的结论)

  所以《不准太宠我》写出来,完全是为了一开始的两个原因,就为了(懒得做的)草莓果酱和熊猫抱抱,主角两人受苦受难,可是我也没轻松到哪去啊!这一对很不好搞耶!

  OK,来说说书名。一接到想书名的通知,我马上把这件事交(推托)给美丽大方又专业的编辑。当然,我也不是没想,只是想出来的太蠢,至于有多蠢,我不藏私,在这里大方(其实是不要脸)分享——

  其一:“我不嫁好人”

  一友日:“不嫁好人……难道嫁畜生喔?”

  好,下一个:“秘书的小玩意”

  友二:“……我打你喔!”(显示为无言)

  取到最后更是自暴自弃。“干脆来结合潮流与时事,男主角喂女主角吃饭,叫“爱情农场”如何?广告上还可以写:‘不准偷我的菜!’”

  友三马上接:“只准偷我的心!”(不愧是有多年默契的好友,知道什么时候要放下身段陪我耍白痴痴呵呵呵呵……)

  以上书名想当然耳提都没提,后来提了个“宠得你○○”出去,“○○”两字打算来玩填填看。我在电话上提到这个书名——

  “‘宠得你差差’怎样?”(对,我真的这样念XD)

  编辑:“呃?”

  “差差”两个字听起来好诡异,我自己也觉不大对。“听起来好A……”

  于是这个被打了回票。

  总之总之亲亲芦笋汁(冷),这一本的书名可谓是一波三折,如今功德圆满,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终于可以让两位主角入土为安,变成历史的尘埃……

  和书有关的扯完了,接下来扯些和书无关的(一定要吗?)。二00九年的十二月,我去了香港一趟,三天两夜,算是第一次和朋友出国而不是和家人。香港是一个十分繁忙的都市,高楼大厦栉比鳞次,新旧事物交错,给人的感觉有点矛盾,却又出奇融合。香港的交通倚赖地铁,几乎走到哪儿都有地铁,尽管如此,一行人还是走得腿快要断,我第一天耍白痴穿了有跟的靴子,真是走到想死,而且天公不作美,那三天随时随地都在飘雨(好啦,至少要庆幸不是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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