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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寿春医馆外头,悬壶济世的布招随风飘扬。

  布招下,一队长长的人龙绕着大街排了三圈,人数还在增加。他们都是冲着流浪大夫——十两金和三块玉来的。

  十两金和三块玉不是人名,也不是收费标准,是两位大夫早年拜师学医送的束修。



  十两金,本名袁清妩,是个二十五、六岁,身材高、浓眉英目的姑娘。

  三块玉今年二十四,名唤于百忧,身材颀长、精瘦强健,凤眼、胆鼻、薄唇色红,容貌极佳。

  他们都是槐树村人,六年前,袁清妩在道旁救了一个昏迷男子,他清醒后,自称医圣,说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愿以一身艺业相授,换取三餐一宿。

  一开始没人相信。让死人复活,那是神仙做的事,不是人。但医圣本领不凡,村里人不管大病小病、大伤小伤,一经他手,没有不痊愈的。

  当医圣以一手金针绝技救活了于百忧那刚难产断气的表妹后,槐树村整个轰动,原来死人是真的可以被救活。

  于是,袁清妩备上十两黄金、于百忧赠送三方碧玉,一起拜入医圣门下。



  医圣号称有教无类,只要有心,哪怕送上一条鱼,他也收。

  医圣曾同时教育一百二十一名弟子,但大浪淘沙后,真正通过训练的也只有一斛珠、十两金、银元宝和三块玉。这是医圣给他们取的绰号,够直白。

  于百忧曾讽医圣贪财,大违医者的仁心仁术。

  医圣说:“我现在是开馆授徒,不是行医。做先生,当然要贪财。”

  于百忧觉得医圣是颠倒黑白。

  他又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美玉该在金银之上,为什么我的排名却是最末?”

  医圣言:“个人喜好不同,我就爱黄白之物。”

  于百忧气结。他是最不喜欢居于人下的,偏偏就因医圣“喜好”,他变成了永远的小师弟。

  医圣门人,艺业稍成,便得行脚天下,名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于百忧认为医圣真的把教书和传艺搞错了。

  因为袁清妩心善,希望悬壶天下,于百忧与她情如姊弟,便伴她一路义诊到柳城。偶然,他们救了寿春医馆主人的老母亲,馆主感激,便将医馆送予二人,于是他们在这里停下脚步,转眼三月……眼看着病患越聚越多,于百忧只觉他们很难走出柳城了。

  “二师姊,你觉得今天要看到什么时候?”于百忧给袁清妩传音入密——喔!他这身功夫也是医圣命他学的,说可以让他活久一点。

  于百忧曾怀疑,既成名医,还有什么病痛、伤势可以令自己早死?

  现在他知道了,一个名医,尤其是一个稍有良心的名医,很容易因为病患过多而累死。

  他已经很久没有就着月色入眠了,每天都是鸡鸣方歇,床没躺暖,又匆匆喝碗米粥,继续看诊。

  要是没有一身好内力顶着,他八成已经入土为安。

  大夫真不是人干的工作。

  袁清妩咬牙切齿没说话。她面前的病患因酒色过度、不举而来,他一边求大夫救命,一边目光贪婪地扫过袁清妩的胸部。

  于百忧怀疑那个病患的脑袋被马踢坏了。都已经不行了,还来猥亵大夫,白痴!

  他请对面的大婶稍等片刻,踱步到男病患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对方兴高采烈地走了。

  袁清妩瞪他,传音。“那种色中恶鬼,你还救他?”

  “你不救他,又不赶他走,留着干么?虐待眼睛?”于百忧传音。

  “我——”她外表帅气,内心却很温柔。

  “我开给他的是加强版春风化雨。”于百忧贼笑,回到自己的座位,听见大婶是来求治生脚皮的,她希望有一双白嫩嫩的脚。

  于百忧心底流泪。真好,他已经变成柳城的万家生佛了,这里的人只要有点头疼脑热、脸黑、肚圆、生麻子,任何问题都来找他。

  再继续下去,他直接在这里起坟头算了。

  “春风……化雨?”袁清妩瞠眸。“那个只有三天功效,之后得休息半年,才能再展雄风耶!”

  “我就是要他休息。那种身体再亏空下去,会早死的。相反,他若能清心寡欲、休养生息,还能多活几年。”

  袁清妩想了一下。“这确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但于百忧认为,那男子是不会休息的。他会仗着身体强健,更加糜烂,结果,提早把铁杵磨成绣花针。

  可那已不关于百忧的事,他救过男子一次,之后男子要怎么消耗自己的身体,是男子的事。大夫不包永生,就像媒婆不包生子一样。

  “二师姊,我受不了了。”他继续传音。

  “嗯?”袁清妩也传音以对。

  “我们究竟要在这里义诊到什么时候?”他绝望地发现医馆外的队伍又多了两圈。

  “我知道你很累,但这里的人需要我们。”

  “你确定?”于百忧看着眼前的老翁,他抱着一只老母鸡,请大夫治母鸡不生蛋的毛病。

  “这个……”袁清妩额头冒汗。“你觉得他们的毛病为什么越来越多?”

  “因为我们看诊不收钱,连药都免费。”结果大家享受惯了,不懂得珍惜。

  “那怎么办?”

  “我们走吧!”

  “可这么多病患——哇!”袁清妩吓一跳,一个老婆婆突然从队伍的后头飞过来,摔向她面前的几案。

  于百忧手一撑,及时把人救下。这白发苍苍的老人,若摔实了,恐怕没命。

  他把人交给袁清妩,倒想看看谁这么大胆,敢来砸场?

  袁清妩愣住了,竟没接人。

  这时,一双素手搭过来,和缓的语气带着低低的音调,有一种微风拂过柳树梢的感受。

  “把人给我吧!”她说。

  那一瞬间,于百忧怔住了。

  “怎么了?”姑娘问。

  于百忧背脊一颤,酥麻得腿都软了。

  他没听过这种声音,不清脆也不娇柔,却有一种低沉的磁性,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他的心湖里,投出一圈圈涟漪。

  于家是尚善国最大的玉商,于百忧是家中独子,曾被绑架过一次,救回来后,一直藏在乡下老家抚养。

  自从他满十八岁起,爷爷、奶奶就每天给他介绍亲事,恨不得他娶上十七、八个妻子,生下数十孩童,为于家开枝散叶。

  但无论人家给他介绍什么样的姑娘,他都不满意,高的说像木栓、矮的说像猴子、胖的像皮球、瘦的像竹竿,他挑剔得要命。

  可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他嫌人家姑娘嗓音不好听。

  爷爷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他也说不上来。他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对了那个频率,他才有感觉。

  在此之前,他谁也不要、谁也不爱。

  家里逼婚太紧,他就威胁要出家做和尚,于是他活到二十四岁,没上过青楼,连跟小姑娘牵牵小手也没有。

  如今,他的心弦被拨动了。

  他好紧张,居然脸红了。

  他把老婆婆抢回去,抬眼怔怔看着姑娘。

  那是个充满活力的女子,她双眼有神,眼尾微微上挑,鼻子很挺,嘴唇稍厚,身着青衣。

  她本来伸出手准备接人了,突然落空,怔了下,然后对于百忧扬唇一笑。

  她的笑容很爽朗,不似一般小家碧玉的姑娘。

  “我没有恶意。”

  又是那种让人全身酥软的声音,于百忧不觉就把老婆婆交出去了。

  姑娘立刻为老婆婆揉太阳穴、掐人中。

  他这才注意到,老婆婆被那一折腾,已晕过去了。

  姑娘熟练地救人,让于百忧怀疑他俩到底谁才是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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