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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惟翔冷峻地转过身子,眼神满是嘲讽。「罗小姐,请问还有什么指教?」

  可恶!她真想狠狠地甩他一巴掌,打掉他脸上的傲慢自大!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开口。「听着,我知道这件事对你而言可能很荒谬,不过,我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我想请你让我去你们家位于这附近的别墅……」

  盛惟翔浓眉斜挑,嘲弄地道:「是我听错了吗?刚才好像有人义愤填膺地说不屑跟我这种混蛋站在同一块土地上,怎么现在竟然又要求要进入我家的别墅呢?」他轻蔑地打量她。

  「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承受着他讥讽的眼神,婉菁必须耗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自己不动怒,继续把话说完。



  「我姊姊她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遗落在你们家的别墅里,五年前,她曾经留了一封遗书给我,要我在她死后去把那个东西拿回来。」

  「很烂的借口,也许你需要多一点创意。」他毫不留情地撇唇冷笑。

  「我是说真的!」婉菁急切地道:「那样物品对我姊姊的意义非凡,如果你不相信,我甚至可以拿她写的遗书给你看!我真的只是想拿回属于她的东西,完成她的心愿而已!」

  「办不到!」盛惟翔严厉地拒绝。「五年前,我的父亲就命令佣人彻底清扫过那栋别墅,该扔掉的东西全扔了,我们盛家不会有罗婉苹留下的任何物品。何况,我也不会让你踏进那间房子一步。」

  谁知道罗家的女人还想耍什么诡计?他可不会上当。

  婉菁又气又怒。「你可不可以讲点道理?那个物品是我姊姊的,我并不是故意要进去你家,也不会去窃取府上的金银财宝,我只是想让一切都回归原点,尘归尘、土归土,两家不再有任何纠葛。毕竟,你也不想再看到罗家的人,不是吗?」



  他的冰眸迸射出寒冽的冷光。「我的确不想再看到罗家的任何一张脸,所以,我绝对不会让你进去我家的别墅!倨傲地说完后,他不再看她一眼,转身登上吉普车,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你!喂,你给我站住!」

  「你这该死的王八蛋!你以为有钱了不起吗?你以为我真的希罕你们盛家的金山银山吗?混蛋!自以为是的大混蛋!我真的只是想拿回那枚戒指——」婉菁一个人站在倾盆大雨中,忿恨地怒吼着。

  第2章(1)

  数日后。

  穿着深蓝色的英国手工西服、贵气逼人的盛惟翔步出会议室,沉稳地问道:「接下来我有什么行程?」

  一旁的游秘书立刻道:「总裁,待会儿您要到信义分行开会、中午十二点跟黄院长在玉馐楼聚餐、下午两点要接见英商集团派来的代表、晚上七点要搭飞机前往香港。对了,方才『大圣开发』的叶董来电,他说想要跟您约个时间谈谈上次提过的投资案,问您何时方便?」

  盛惟翔想了两秒后,果决地说道:「就今天吧,替我约他吃晚餐。」

  因为还要赶飞机到香港,所以今晚这顿饭的时间势必不会太长,不过无妨,自从他接下集团总裁这个位置后,已经很习惯天天加班了,中餐和晚餐也几乎都是应酬配饭。

  「元盛金控集团」是由盛惟翔的曾祖父一手创立,因为经商手腕高超,四代以来已经累积出非常惊人的丰厚资产,在台湾省的金融市场具有呼风唤雨的龙头地位。「元盛」包括金控、证券、期货、投资顾问等部门,势力之大,连当权政府都要礼遇三分。

  五年前,父亲受不了失去长子的打击,重病入院后,盛惟翔在临危受命的状况下接了总裁这个重担,当时他只有二十五岁,刚上任时,很多老臣都不相信一个嘴上无毛、毫无经验的小伙子可以胜任这么艰困的任务,纷纷等着看他笑话。

  不过,凭着绝顶聪明的金头脑和过人的毅力,每天像块海绵般贪婪地吸收专业知识,他在短时间内迅速成长。

  刚上任那一年,他平均一天只睡三个小时,整个人疯狂地投入工作中,很快地,他以实力证明自己是个天生的领导人才,他的一双利眼宛如猎鹰,投资眼光精准独到,总是可以在激烈残酷的商业战场中杀出一条血路,而且百战百胜。

  他上任的第二年,「元盛」的总营收就呈倍数成长,所有跟他交手过的人,都震慑于他那敢冲敢拼的魄力,并佩服他卓越精准的投资眼光。

  现在,「元盛金控」不但坐稳了台湾省的金融龙头宝座,旗下股票更是一路飙涨。

  虽然他每天都很忙,但他总是有办法保持冷静理智的判断力,并有条不紊地处理多如牛毛的公事。他要以实力向世人证明,不管发生任何事,「元盛集团」都不会垮,也没有人可以击溃盛家的人。

  事实上,他最近刚完成一项很大的并购案——甩开虎视眈眈的竞争对手,成功吃下另外一家银行「兆扬金控」。

  「元盛金控」正式并吞全台有一百五十家分行的「兆扬金控」,他现在脚下踩的就是「兆扬金控」的板桥分行。

  不过,这项消息尚未正式对外发布,他的秘书已经在安排记者招待会了,近日就会正式宣布。

  盛惟翔步履沉稳地往手扶梯走去,这时,一个男人从经理办公室冲出来,紧张地开口问他话。

  「惟翔,关于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鸿远建设』的投资案,你考虑得怎么样?应该没问题吧?今天我就过去跟『鸿远』的吴董签约喽?」

  盛惟翔望着自己的姊夫,尽力压抑眼底的不耐。「合约呢?」

  「在这里。」蔡博豪赶紧奉上合约。

  盛惟翔冷峻地扫了合约一眼后,利眸冰寒地道:「不行!」

  蔡博豪闻言,很不服气地皱起眉,反驳道:「为什么不行?这份合约我已经看过好几百遍了,每一个数字也都算得清清楚楚的,只要跟『鸿远建设』合作,一定可以替我们『元盛集团』赚入优渥的利润。你也知道,『鸿远建设』的吴董向来精明厉害,这些佣金比例我可是费了好多唇舌,跟吴董斗尽心机才让他乖乖答应的呢!」

  明明就是一桩稳赚不赔的好生意啊,为什么不行?

  哼!虽然他娶的是「元盛集团」的千金大小姐,不过,他这位姑爷在集团内部老是被忽略,还常常被外界嘲笑是扶不起的阿斗,更惨的是,回家还要忍受那个母夜叉妻子的恐怖脾气,如此含辛茹苦地忍辱偷生,却只混到一个小小的板桥分行的经理,真是气死人了!

  再怎么说,他也是堂堂「元盛集团」的女婿,身分矜贵耶,至少要让他进集团总部当个总经理或协理之类的才对啊!

  所以,只要一逮到机会,他就会力求表现。他觉得自己只是时运不济罢了,就像千里马遇不到伯乐一般,并不是能力不足。

  望着一天到晚只会出纰漏,三不五时就惹麻烦的姊夫,盛惟翔在心底无言地叹息了声。

  唉,倘若不是要卖姊姊一个面子,他早就把这么猪头猪脑的笨蛋给轰出去了,省得一天到晚得替他收拾善后。

  话说回来,像这种昏庸无能、办事不牢又喜欢在外拈花惹草的烂男人,他真不明白姊姊当初为何要嫁给他?

  他掏出随身携带的万宝龙钢笔,迅速地圈起合约上的一些条款,然后神情严肃地道:「这份合约至少有七个陷阱,吴董挖好了坑等着你跳下去,难道你都看不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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