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亦阳十四岁之前,他的早餐都是玉米片加牛奶。
离家后虽然尝试了别种早餐,但是他不愿承认,最习惯的居然还是那两样食物,而且玉米片还非得要家乐氏的东尼玉米片不可。
他最爱吃的食物,就是家乐氏东尼玉米片加冰牛奶。
但是如果让他的歌迷知道,那个在舞台上把吉他飙得出神入化的人,居然喜欢吃这种可笑的东西,他还有脸吗?
他不能忍受歌迷不用崇拜的眼神看他,也不能忍受自己的潇洒形象与儿童食物画上等号。
虽然他不能自己买,也不能交代家事助理买,但他的食物柜中还是会有东尼玉米片,就像现在,柜里塞了满满六大盒,光看就让人觉得感动,那可是他一整天的活力来源呢。
冰箱上面有一张纸条,歪斜如小学生的字迹写着加上冰箱里的草莓一共九百块,记得还我。
知道他爱吃东尼玉米片的人只有一个,字写得这么丑的人也只有一个,他们的亲亲小助理,程司雨。
***
司雨才推开“夏天小树”这间复合餐馆的门,就看到角落有一只狂热挥舞的手,手臂的主人正是她的国中同学美琪。
刚坐下,美琪便很快的伸出手,捏着她下巴研究似的左看右瞧,叹口气后摇摇头,把她弄得莫名其妙。
“你干么那么诡异啊?”
“原本想问你的感情有没有什么发展,不过从你的脸色看来,还是算了。”美琪抚着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一脸同情,“面有菜色,而且还是缺乏爱情的那种菜法。”
司雨趴在桌子上,一阵哀号,“你不要提醒我这个残酷的事实。”
美琪跟她认识已超过十年,两人的感情好到让美琪的老公一度以司雨为头号假想敌。有这样的老友对司雨来说,是幸也是不幸。
幸运的是,有人能分担自己的情绪,适时给予建议;不幸的是,因为太过熟悉,所有的情绪都无所遁形。
就像现在,美琪看着她的脸,笑得十分诡谲,“你不要生气喔,听说亦阳对你照顾有加。”
“那是因为同情我。”
美琪皱起眉,“你还介意自己的脚?”
“我怎么能不介意。”她虽然笑意不减,但语气中难免苦涩,“如果真能云淡风轻,你就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字了。”
她奇道:“那我要叫你什么?”
“大师。”
司雨清秀的五官虽然挂着一抹微笑,但在美琪眼中,那样的微笑是揉合了多种复杂思绪的表达方式。
美琪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十年,三个阶段。
司雨国中时是个迷糊又乐观的女孩,热中抽奖,迷信命运,这样一个小迷糊却在升高中的暑假后变得多愁善感,常常掉眼泪。她既担心又着急,经过再三询问,才知道她在夏威夷谈了一场无疾而终的短暂恋情,那个凡事不在乎的Sun ,重创了司雨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为了鼓励自己最好的朋友,美琪死命的举办连谊,司雨虽然是儿童体型,但由于五官清秀,颇受男生喜爱。可面对频频邀约,她却恍似入定的老尼姑,完全不为所动。
不管美琪怎么怂恿,她永远都以仿佛被玛莉亚附身般的神圣模样说:“我不想认识别的男生。”
就在大家都以为,司雨会这样以泪眼美少女的形象活下去时,她却出了一场车祸,在医院待了四个多月,出院后个性丕变,喜欢出去走,也不排斥认识新朋友,什么情况之下都笑得出来,发起飙来无人能挡,但却不太掉眼泪了。
美琪知道现在的她外强内弱,于是连忙转移话题,“对了,我今天约你是有事情要告诉你。”
“我怎么感觉不太妙?”
“你的第六感只有在这种时候准。”美琪左看右看后,压低声音说:“我老公不是在印刷厂吗?他跟我说,贰周刊下一期的封面人物是你跟亦阳。”
“我跟亦阳?”真希望自己听错。
“如果你听清楚了就不要再重复我的话。”完全知道她想法的姜琪忍不住好笑,“贰周刊的记者拍到你们半夜一起去便利商店。”
司雨开始挖出记忆,然后喔的一声,“那天我们彩排到半夜,因为肚子饿一起去买饭团吃,应该没什么吧。”
“那张照片应该是他正在跟你说话,可是从某个角度看来,很像在吻你。”美琪看起来一脸想笑,“可是你放心,那张照片很模糊,除非是像我这种认识你超过十年的人,否则是不会被认出来的,你很安全。”
“可是你老公认识我才两年,还不是把我认出来了?”
“那是因为他以前把你当情敌,既然是这样,不要说模糊的照片了,我想就算你化成灰,他也会把你认出来的。”语毕,美琪一脸哀怨,“哪像我,才敷个面膜,他就不知道我是谁了。”
第三章
亦阳是被不间断的门铃声吵醒的。
全世界敢这样按门铃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从小管他管到大的英籍老太太,另外一个就是名义上是武焰的助理,但其实也替他打点一切的程司雨。非一即二的情况下,老太太还在英国,按门铃的人想当然尔只有那家伙。
共事四年,他很了解程司雨,一旦她按了门铃,除非他出来,否则她会按到里面的人精神崩溃为止。
亦阳抓了条毛巾围在腰上,心不甘情不愿的起床开门,将头从门缝中探出去,“程魔鬼,请问有什么事情?”
“为了十一月演唱会的服装,拘提你到公司量身。”
“我的尺寸你们不是都知道。”亦阳实在还想睡,“我这几年的体重没多大变化,身高更不可能改变,那么麻烦做什么?”
“席门设计衣服一定要亲自量身,武焰、莫烈跟靳炜已经跟承霞先走了,所以不要迟到太久。”她走进来,看到他全身赤裸,只在腰部围了一条毛巾,连忙转过头,“快点换衣服。”
“你是在害羞吗?”
“你很无聊耶。”司雨的头垂得更低,脸更红,“你有那么多时间跟我说废话,还不快点准备出门。”
看到发窘的她,他玩心大起的走到她面前,“喂喂喂,跟别人讲话要看人家的脸。”
司雨面对墙壁,“别闹了。”
“我不知道今天要穿什么,进来帮我选。”既然要欺负就欺负到底,他开了卧室的门,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礼貌的张开右手,“里面请。”
“又不是叫你去开记者会,随便穿就好了。”
“你再不帮我选,我就拉掉毛巾自己挑了。”
司雨大叫,“啊,不要不要,我选、我选,你站在原地不准动。”
然后,仿佛是为了不想看到赤裸的他似的,她面对墙壁,以一种诡谲的螃蟹步伐朝房间移动。
见状,亦阳更是乐不可支。
“放心,小程。”当他叫她小程时,通常代表他此时此刻不把她当女人看,“你一没有夏沁雅的脸蛋,二没有她的身材,对女人很挑剔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你怎样的。”
因为他没穿衣服,平常这时会还击的司雨这下居然连回头瞪他也不敢,仍一路横着进去他的房间,不一会儿便传来翻衣柜的声音。
亦阳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家伙也真有意思。
开演唱会时他在后台换衣服,赶通告时则在车上换衣服,认识四年,年年看他半裸体,她居然还会脸红?!
原本他很得意的以为是自己魅力超凡,后来才发现她的脸红是源于不自在,不自在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不习惯,而不习惯的原因听WMM 一些比较老的工作人员说,她以工读生身份进入唱片公司至今七年,不喜欢以交往为前提的联谊,拒绝相亲,没交过男朋友,如果不是有去看Live band 的嗜好,生活简直跟尼姑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