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阳长手一伸,搭上了他的肩——“跟聆歌约会对不对?”
“我们要去吃饭,然后去中央公园滑冰。”
“外面在下雪耶。”饶是在英国成长,亦阳仍旧不习惯冰点以下的天气,他以前在英国,冰点以下绝不出门,总是蹲在火炉边等天气干爽才出去。“滑冰?不要被冰给滑了。”
“聆歌喜欢。”
简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无尽宠爱。
这是亦阳第一次在武焰的脸上看到真正的恋爱神色,并非有多大的表情变化,而是一种微妙的氛围。
真正的恋爱就是这样子?
武焰看看手表,“再跟你说下去会迟到,我要走了。”
“我跟你一起出去。”
“一起出去可以,但不准打扰我们约会。”
“重色轻友是不对的,正确的想法是,美女放两旁,朋友摆中间。”亦阳扮越学长角色,“我们这种摇滚人绝对不能沉迷于美色,江湖以义气为重,为朋友两肋插刀,万死不辞。”
“那是谈玩票恋爱的人才会这么说。”
说话间,两人已步出饭店,两个转弯后,进入纽约市最繁华的第五大道。
圣诞节将近,每家商店都尽其可能的将门面妆点出圣诞的感觉,圣诞树、铃铛、纸雕麋鹿,当然还有那一千零一遍的圣诞颂音乐,每家都在播,差别只在于经过时所听到的片段不同。
虽然天冷却丝毫不减游客的兴致,雪花纷纷没关系,有一种东西叫雨伞,打开照样可以挡雪,凭着意志抗冷,撑着伞在名店中穿梭采购,刷卡机的声音显然比圣诞颂响得更奋力。
“天空飘着雪,地上积着雪,真是好一副人间景色。”废话完毕,亦阳很快的导入正题,“最近跟何聆歌怎么样?”
“一直很好。”
“我觉得见不到面的爱情很虚拟。”
reaL主要的工作据点在台湾,何聆歌又在纽约求学,时差十二个小时,无法见面的时间只能靠手机或电脑联系对亦阳来说,距离太远的感情就不是感情了。
他爱一个人一定要天天看到她才行,无论是笑颜或声音,都要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如果分开得太遥远,他可能会渐渐不爱她,甚至忘记了,然后再找一个可以天天在一起的情人。
“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武焰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说,“以前喜欢小静的时候,就在同一个城市,很常见面,但即使见到面还是会觉得不安。我那时老是想,小静的人跟我在一起,但心呢?不知道,很虚幻。跟聆歌会吵架、会生气,不过我反而觉得那才是真的在恋爱。”
亦阳笑了出来,“你也会跟人吵架?”
“我不喜欢,不过事情总有例外。”他拉掉不离身的护腕,护腕之下是个鲜明的齿痕,“上次那件事情发生时被聆歌咬的,虽然很痛,但其实还满高兴的,爱情就是会让人做出一些反常的行为。”
“我想恋爱,不,焰哥,我确定要恋爱了。”
“你还是决定朝夏沁雅前进?”
“那当然。”他一副万死不辞的样子,“你不要阻止我,我有信心跟沁雅小公主一起坠入爱河。”
说话间,他们已来到武焰与何聆歌约定的街口。
人潮来往的繁忙通道,何聆歌撑着红色的伞,红色的绒毛大衣与绒毛帽让有着异国血统的她里得像个洋娃娃,看来极是美丽。
她一直望着他们的方向,待视线对上的瞬间,她绽出了笑容,然后在红砖道上小跑步起来。
武焰张开双手,将从街角奔过来的聆歌一把抱起,又揽着她转了几圈之后才放下来。
聆歌整个人埋在武焰的怀中,“我好想你喔。”
“再说一次。”
“我好想你喔。”
武焰在她左边的脸颊上一吻,“真乖。”
她微笑着侧过睑,“这边也要一个。”
他依言在她右边脸颊吻了一下。
一旁的亦阳看到这出第五大道上意外上演的连续剧,头发都快竖起来了,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怎么还有这么芭乐的对话跟这么芭乐的行为?更让他无法置信的是,其中一个主演的还是他的好兄弟。
雪花纷飞中,只见两人你侬我侬的你想我、我想你,聆歌少女的思念全开,而武焰显然也颇喜欢被撒娇的感觉。
五分钟过去,两人还沉溺在爱情的氛围里。
亦阳忍不住了,“喂,你们,不要那么目中无人。”
聆歌终于从甜蜜世界回过神,待她看清楚是谁之后,大眼中满是惊讶,“咦,你怎么在这?”
毫不掩饰的诧异让亦阳大受打击,生平没遭受过这样的冷落与忽略,他是亦阳耶,唯一登上时代杂志封面的华人吉他手,在这里站了五分钟,她却没有注意到他?
“告诉我你是在开玩笑。”
“对不起啦。”她挽着武焰,一脸灿烂,“我是真的没有看到你。”
再一次打击。
“你不要生气,过几天我带最近学会的西班牙菜去看你们。”
“为什么不是这几天?”
“因为这几天我要陪武焰啊,”她一脸武焰为天,理所当然的笑靥,“没有空理其他人。”
接着,两人共撑一把伞,很快的消逝在吵嚷的人群中。
孤单留下的亦阳,百思不解武焰何以能对长距离恋爱保持信心,也百思不解何聆歌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小记者,为什么会变得这样小鸟依人?
真想找人说话啊。
他拿出手机,拨了蓝天新的号码,助理说她正在上节目;而萱萱的直接转语音留言;妮娜的打不通;恩丽正在练习短剧会用到的跳火圈;预玟讲不到两句,已经传来导演大声找人的声音。
奇怪,他一直以为自己女友满天下,但现在才发现,原来并没有人像聆歌对武焰一样的将自己放在第一位。
亦阳只好安慰自己,真是破天荒的认知!
最后,他带着测试的心情拨了夏沁雅的号码,她没有在上节目,也不是语音或占线,更不是要练习跳火圈或演戏。
她接了电话,并且跟站在街角的亦阳愉快的聊起天来。
***
适应时差后,司雨照例跟着reaL去看演唱会场地。
只是,这一看之下才知道,主办单位在纽约所订的场地居然是莫内音乐厅,它虽然可容纳八千人,但美中不足的是,音乐厅内的布置是红黄色调的安妮王朝视觉感,跟摇滚的感觉有点不太搭。
“感觉,”亦阳在舞台上走了一遍,“有点怪。”
“反正观众会把座位挤得满满的。”司雨比划着台下的位子,“看不到那些镶金边的红绒座椅,感觉应该就会好一些。”
“可是场地是圆形的,怕回音太大。”
“这个交给刘哥去烦恼,你现在应该做的事是将自己调整到最好的状况,预备两天后演出。”她看着亦阳,“你还好吧?”
这两天,她觉得亦阳有些不寻常。
以前他思考很快,三五秒的时间就会立刻想通,马上有结论,可这次不知道在考虑什么,居然还会偶尔出神。
“我前两天跟武焰出去,”他顿了顿,“正确的说法是,我跟他谈话谈到一半,他要去赴约,我不想谈话中断,于是跟着他一起走到约定的场合,在第五大道的一个转角看到何聆歌,她以前是小老虎,现在变成家猫,改变怎么会这么大?”
“因为她爱武焰呀。”司雨回想与聆歌变成朋友的经过,不由得笑了起来,“聆歌爽朗、大方,心无城府,我一直觉得武焰跟她很配。聆歌很聪明,但她的聪明不是用在耍心机上。聆歌真诚,武焰又体贴,简直可以当模范情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