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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现在只是一个刚起步的漫画家。

  住在淡水,稿费刚好够自己生活,头发短短的,有耳洞却没耳环,修长的手指上没有戒指也没有指甲油。

  然后,嗯,没有男朋友。

  ☆  ☆ ☆



  虽然说经济不景气,但还是有某些商品总能杀出血路,例如,欲望城市女主角穿过的鞋子,六人行中瑞秋的衣服品牌,詹姆士庞德开的车子等等,大家希望用了之后能像凯莉那般善于谈情,像瑞秋那样讨人喜欢,像詹姆土庞德那样神勇无敌……族繁不及备载。

  除了眼睛看得到的,另外,还有一种眼睛看不到,营业额却年年创新高的东西——彩妆品!

  爱美是天性,无论年纪。

  全世界的人口有一半是女生,而大部分的女生又把这项应该是奢侈品的东西归类于必需品,因此彩妆保养品被列为美容研究中心的兵家必争之地,有些大公司甚至分成好几个品牌,以造成相辅相成的效果,而“BS美妍”所使用的就是这种经营手法。

  BS原本是亚洲第一大药厂,十五年前开始转向美妆用品,打着“医疗美妆”的效果,近几年销售屡创新高,很受到亚洲女性的欢迎。

  当然,知名度一开,BS开始推出属于自己的代言人,一般彩妆公司多是请知名人士拍摄广告以提高询问度,他们则是反其道而行。



  BS近几年的代言人是一位彩妆师。

  俊帅,年轻,有专业背景,他的照片与签名被做成看板放在专柜后面,效果媲美千万身价的女明星。

  彩妆师的名字是方浩军。

  三十岁,未婚,在流行发源地巴黎取得国立大学的化学博士学位,对色彩以及流行的敏锐度极高,当初会答应BS公司的原因很简单,除了待遇好之外又可自行决定工作时间,最重要的,他与公司的少东陈冠文同为大学的同学,而且交情是属于可两肋插刀的那种。

  “我不会亏待你这位大师,你呢,也不要亏待我这个同学。”电话那头,陈冠文笑嘻嘻的说,“我要冲台湾业绩,看你要不要回来帮我。”

  “我没空。”

  “三年就好。”陈冠文好似没听见他的话,“我有把握三年内可以达到一定的占有率。”

  “三年,你说的,如果没办法,那可不关我的事情,你不可以做出藏我护照那类的事情。”

  听见方浩军语气松动,陈冠文连忙跟进,“不会不会。”

  为了好朋友,方浩军舍弃了巴黎美妆企业的研究专员工作,回到了台湾,一住两年半。

  女性喜欢的风格走向、色彩、香味,还有深浅的层次搭配都是产品推出时的考虑之列。

  这些陈冠文都不清楚,但是,方浩军懂。

  他知道流行从哪里开始,也知道流行的饱和程度。

  他的专业加上陈冠文的经营手法,让BS在市场中硬是杀出血路,进驻的百货公司也从原先的全省六处加倍增成二十三个据点。

  方浩军变成半个名人。

  虽然不是明星,但定期在美容杂志上曝光,让许多读者都记得他的脸孔,甚至还有一些小女生会把他当偶像看待,走在路上偶尔还会有人要签名——这种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做的。

  对外,他宣称只为BS的产品签名背书,但事实上,也就是一个懒字。

  反正,能够微笑打发的,就不要动手。

  即使他的手本来就只拿笔。

  而这般怕麻烦的个性完全延伸到他的日常生活,住处的装湟以及家具全部以实用为优先,至于造型设计,反而是在其次。

  他的助理吴欣宜就说他的房间完全像是单身欧吉桑住的地方。

  “因为啊,”吴欣宜甜甜一笑,“无趣得很。”

  无、趣、得、很。

  没错,助理给他这位带起BS业绩的彩妆大师的评语就是这四个字。

  当然,方浩军不认为自己无趣,他认为他只是比较,嗯,脚踏实地。

  对,就是脚踏实地。

  他不喜欢贷款制度,不喜欢使用信用卡,鄙视一见钟情,觉得女生跷二郎腿不太好看,对露背装很有意见。

  但是不能因为这些就说他是欧吉桑,这纯粹只是个人的观点问题,跟年龄是无关的。

  “我每次看到你的那些迷姊迷妹们眼中的心型符号,都觉得她们好可怜,她们都不知道你虽然一副走在流行尖端的样子,但内心世界却是一个老占板,你只有喜欢去酒吧这点比较像现代人。”吴欣宜一脸爱笑,“你还是改变一下个性比较容易娶到老婆喔。”

  方浩军轻哼一声,他干么为了娶老婆来个大转弯?

  他才三十,对男人来讲,是黄金岁月的起步,那么早结婚一点好处也没有,何况,他也不想改变自己的个性去迎合任何人。

  感情,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需要勉强。

  应该是……顺其自然。

  ☆  ☆ ☆

  趁着室友韩凯圣期末考结束,乔雅捷约了她出来逛街。

  说“约”其实有点客气,正确的说法是“拉”,因为凯圣有男朋友,而这个期末考后的下午,是乔雅捷硬标下来的。

  采取的是楚楚可怜攻势,韩凯圣心软,对于那种“我在这里只有你一个朋友”的眼神很没有办法,所以在这场韩凯圣之争,她这个室友以小小手段胜出,奖品是清秀小佳人陪着逛街看电影。

  虽然有点对不起凯圣的男朋友,可是,她也没有夸大其词。

  大学同学多是朝九晚五型的,大家都要上班,不会有人在周四下午跟她跑到街上,至于一样在漫画月刊中努力的同行们,不到月亮出来是不会起床的,所以在这个时段,她是只有凯圣一个朋友没错。

  今天的天气不坏,有阳光,没有风,天空亮亮的,难得的冬日好天气。

  两人刚从华纳威秀看完哈利波特第二集,附近的麦当劳里,乔雅捷愉快的喝着冰咖啡。

  “跩哥真是太杰出了,金色的头发,白色皮肤,还有那种微睨的眼神,怎么看都可以是漫画中的男主角。”乔雅捷对那部奇幻华丽的电影下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结论,“跩哥,帅!”

  韩凯圣啜饮着温奶茶,好脾气的笑着,“哈利也很不错呀。”

  “哈利如果把眉毛修一修,会更可爱。”

  “他脸已经很秀气了,眉毛如果再修细,会像女生吧。”

  “可是我实在没办法接受哈利那么可爱的脸上居然长着两条超粗超黑的大眉毛,感觉好诡异,你看,这样喔。”乔雅捷将两手拇指放在眉毛的位置,“这么粗哎,一眼过去只看到两条黑黑的东西,两秒后才知道,喔,那是哈利。”

  韩凯圣被她逗笑了,“你不要一直去看他的眉毛嘛。”

  “我也不希望啊,可是就那么明显,有什么办法?”她悄睑上满是受害人的神情,“我现在只是一个想靠电影刺激脑细胞的可怜人。”

  “你不要一直去想嘛,越想越打结。”韩凯圣劝她,“休息个几天,说不定灵感就跑出来了。”

  乔雅捷一脸感动,“凯圣,你真是我的天使,不管我说什么,永远都会安慰我,哪像那个老家伙,就只会笑我没脑袋。”

  老家伙是乔雅捷替江日升取的绰号。

  虽然才三十多一点,打扮也算年轻,但比起六、七年级的她们来说,已经是上一代的生物了。

  “你再这样叫他,他听到又要跳脚。”

  “反正他又不在这。”她完全不放在心上,“等一下去书局好不好,我有很多东西要买,然后,还要顺便刺探一下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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