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他多想放声大笑,却怕引来同一个屋檐下艾采儿的怀疑,而不得不拚命压抑自己亢奋的情绪。
他还不能让儿采知道他已经知道夕葳他们母子的事,以免她事先通风报信,坏了大事。
连夕葳、连夕葳、连夕葳……
那个笨女人!
十年前,她之所以会突然离开他的原因,该不会就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不想拖累演艺事业刚要起步的他,才会选择离开的吧?愈想愈觉得这很可能是她会做的事。
那个笨蛋,竟然害他伤心痛苦了这么多年,真是个可恶的笨女人。
等着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别想像上次那样突然离开他。
这辈子永远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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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大袋塞在机车脚踏垫上,从卖场买回来的日用品拿下来,再从坐垫下拿出另一袋战利品,稍微分摊一下两袋的重量后,连夕葳打开楼下大门,入内,关门,然后深吸一口气,一鼓作气的从一楼直接爬上五楼。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讨厌每月一次的采购日,因为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买回来之后还得从一楼扛上五楼,简直就是种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其实每星期采买一次,或两星期一次她就不会这么累了,但偏偏她有个坏习惯,那就是写稿的时候不喜欢出门,所以只好认命地一个月去大采购一次了。
呼!好喘,好喘。
女人呀,一过了三十,不仅肤质老化得快,肥油囤积得快,连体力也退化得很厉害,想装年轻都装不起来,真是好可怜。
终于爬上五楼,回到家门前,连夕葳喘着气暂时将手上的东西放到地上,然后将斜背在后的皮包拉到身前,低头翻找着自家大门的钥匙。
有了,在这里。
她拿出钥匙开门,喀喀两声,门开了,她先将大门推开,然后半弯腰提起地上的两袋东西,走进家门,突然一只手从身后捣住她的嘴,吓得她惊瞠双眼,放声尖叫,但因嘴巴被捣住,发出来的声音比猫叫声还小。
砰!大门在她身后被关上,喀喀,还落了锁。
连夕葳吓得全身直冒发冷,惊恐万分,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竟会发生这么离谱的事。
为什么是她?她这一生中没做过坏事,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他要劫财还是劫色?要劫财尽量劫,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随便他搬,如果要劫色的话,她当然会奋力抵抗,可是如果这个变态想先奸后杀,或先杀后奸的话,那她——
紧捣在她嘴巴上的压力,一瞬间松了开来,让她脑中所有被害的妄想思绪全部打住。
她迅速的转过身来,同时飞快的往后退到离大门最远的距离,看着恶徒。
生平第一次,她如遭雷击,瞠目结舌,感觉仿佛胸口被人重重地踹了一脚,让她忘了呼吸。她的心跳急速狂奔,原本停住的呼吸又重新运作,但急促得像是得了气喘。
她呆若木鸡的瞪着他,活像见了鬼。
「好久不见。」恶徒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连夕葳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脸上血色尽失。
他……怎么可能会是他?
不可能,他怎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
他……柳蓝斯……
当红巨星蓝斯……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她的沉默让他勾唇微笑,却是一种毫无温度的冷笑。「是我变得太多了,还是你得了失忆症?需要我自我介绍,告诉你我们过去是怎么认识、怎么相爱,然后最后我又是怎么被你抛弃的吗?」
他在生气。连夕葳空白的脑袋渗入了这个想法,然后逐渐、慢慢地恢复运作。
他真的在生气,虽然他嘴角带笑,但眼中却毫无笑意,只有冷意。他会有这样的反应是理所当然的,她忍不住在心里叹息,毕竟当年她选择不告而别,而且还选在他最重要、最需要有人陪的时候。
事实上,即使他恨她、怨她、不原谅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她,她也不会感到讶异,因为这是她咎由自取。可是,她以为经过了漫长的十年,所有激狂的情绪都会被时间冲淡。
她甚至以为他已经完全忘了她,忘了在他年少轻狂时,曾经和一个笨女人同居过半年,短暂的交往过一个月的事,因为从采儿那里得知,他已经有好多年不曾再提起她。重点是,他的绯闻从没断过,永远都有新恋情。
每次看见他的绯闻,说她的心里不酸、不涩,那是骗人的。
但是看他人气居高不下,一举一动都引人注目,引狗仔跟拍,她又好替他开心,因为那代表他真的很红,很成功。
每次见她为他高兴,采儿都会骂她是笨蛋,问她有什么好开心的?因为她又不是他成功后的受惠者之一——采儿还特别强调「之一」这两个字,说她是史无前例最笨、最傻的被牺牲者。
每次讲到这话题,她都会说她从来不觉得自己被牺牲了,采儿就会回她一句「真被你气死」。同样的对话,在过去十年来,大概重复了一千遍或一万遍。
十年,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距离上回与他这样面对面,竟然已经过了十年,她——
连夕葳突然露出一个震惊无比的表情,瞠直双眼暗付。
噢,老天,她现在是什么样子?
她怎么会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他愈来愈帅、愈来愈有魅力,这是无庸置疑的事,毕竟他是当红的超级巨星。
可是她呢?
三十一岁,已称不上年轻,虽然有很多人对她说过,说从她的外表看不出实际年龄,但那都是在她稍微打扮过后的评语,而不是像现在——头发也没梳,脸上连最基本的底妆都没有上,身穿廉价的T恤、短裤、夹脚拖,一整个就是欧巴桑的感觉!
噢,她想死,她真的想死,她怎么可以在与他重逢时,让他看见她欧巴桑的模样呢?
即使他已经对她没感觉了,即使他现在是恨她、讨厌她,甚至恨不得想掐死她,她也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变老又变丑的模样呀!
一被吓醒,连夕葳想也不想的立刻把手上的东西丢下,低头就往卧房里冲。
蓝斯一见她想逃跑,动作比闪电还快,后发先至的将她抓住,一只有力的手先扣住她的手臂,另一只手随即圈上她依然纤细的腰身,有如钢铁般坚定不移的将她整个人箍进怀里。
「你还敢跑?」他低下头,咬牙切齿的朝她低斥。
「你放开我。」连夕葳低着头不敢看他,仍不断地挣扎。
「这辈子你都别想!」蓝斯气到脸都绿了,空出一只手想抬起她的脸,怎知她却不断地闪躲,死都不肯抬起头来。
「不要。」她还说。
他下颚紧綳,急得差点飙出脏话。「你就这么讨厌我,讨厌到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吗?」
她倏然停止挣扎,沉默了下,才细声回道:「不是。」
「不是的话,为什么你一直低着头,不肯抬头看我?」
「我……很丑。」
「什么?」他第一次目瞪口呆,茫然的瞪着她的头顶。
连夕葳盯着自己的双脚,忽然发现她的十根脚指头上,有一半的指甲油都脱落了,没脱落的也因为新长出来的指甲而剩下半截,简直不修边幅邋遢到爆。
她之前怎么没注意到脚指甲该补擦指甲油了呢?好惨!她现在不只是个欧巴桑,还是个迈遢到爆的欧巴桑,她好想哭,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