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钦群起身倒咖啡,看了一下厨房窗台上的白色盆栽,瞄了一眼她挂在厨房入口处的红色小灯笼,发现她确实是把这个地方弄得温馨有人气。
这样很好。因为他从来就不喜欢住饭店,可他又没空把这间一年只住几次的房子弄得比较有家的感觉。
「那个金鱼灯笼不错,哪买的?」他问。
「办公室办完活动不用了,我觉得很适合这里,就拿回来摆。」
「那几个装水果的草编提篮还不错。」她穿衣品味很糟,但摆设品味还不错,让这间屋子不仅有着东方色彩,却又不失轻松家居气氛。
「关姊从峇里岛买回来送我的。」
林依依不知道他此时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膏药,不过有问必答总是没错的吧。
安钦群看着她绞着双手乖乖站在他面前,一副言听计从的小媳妇样子,内心发噱,觉得挺有新鲜感。
「我这次会在台湾住三个月,每个月两万块,包我的早晚餐,够不够?」他问。
「太多了,多余的菜钱我退给你。」她连忙摇头。
「多余的钱算是你的厨师费,你不想拿就捐给公益团体。然后,我吃肉不吃菜。」他再度对桌上的红萝卜丝露出嫌恶表情。
「那样不健康。」
「你管我,我喜欢心肌梗塞、高血压,不行吗?」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吃饱喝足之后,精神便来了。
他看着她明显不以为然的表情,朝她逼近了一步。「你敢对我的吃法有意见?」
「没有没有……」林依依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结实胸膛,完全忘了自己原本想说什么。
她屏住呼吸,却挡不住鼻腔里混合着麝香古龙水与他身上肌肤的热空气。她的脑中瞬间闪过「费洛蒙」三个字,脸颊则辣红了起来,整个人往后大退三步。
她从不曾这么清楚地意识到对方是一个「异性」!
「喂,你神游到外太空了吗?」安钦群低头看着她——她睁着大眼看着他的傻不愣登模样,很妙。
「我这人只是嗓门大,说话像吵架,习惯就好了。」他双手插腰,教诲地说道。
「喔。」她乖乖点头。
「放心,跟我住久了,保证你牙尖嘴利、战无不胜。」安钦群用力拍了下她的肩膀,灌完剩下的咖啡。「我吃饱了,要出门去晃晃了。」
林依依看了一眼时钟——八点了,他还要出去啊?
「小朋友,成年人的精采时间从现在才开始。懂吗?」他好笑地发现她的反应全写在脸上了。
林依依点点头,老实地回答:「不懂。」
安钦群被她的单纯逗得大笑出声,猜想自己这辈子或者都不曾如此天真过。
「诚实是种美德,乖孩子。」他揉揉她的头发,唇边浮起一抹浅笑。
林依依仰头看着他含笑的眼,胸口不期然地袭上一股闷窒。她用力地大口呼吸,想让呼吸正常,偏偏在吸进更多他的味道之后,整个人更晕了。
幸好,安钦群很快地便吹着口哨离开了。
而她一直等到他的背影消失之后,都仍捧着发烫的脸颊,好半天还回不过神来。
好奇怪,这种反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
第2章(2)
因为各取所需,安钦群和林依依这两个南辕北辙的人,就这么同居了下来。
一个月过去——
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他是标准夜猫子,有时回家的时候,正好是她起床做早操的时间。
最经常出现的状况就是,他工作到天亮,洗了个澡之后,就爬到院子里跟她要早餐吃。
那时,她通常正在替她心爱的果树们浇水,跟果树们说话问安。
「我要吃早餐。」一早,安钦群戳戳她的肩膀,黑眸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线。
「先穿衣服。」她目不斜视地看着果树,已经「快要」习惯他一大早衣不蔽体的模样了。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你让我觉得不自然。」她摘下一片枯叶,再替柠檬树擦去叶子上的灰尘。
「哪里不自然了!我这种体格结实却不魁武,有型却没压迫感。你看习惯我这种极品后,挑选男人的目光才会提升,至少会比你穿衣服的品味好一点。」他不客气地说道。
林依依咬了下唇,佯装不在意地说道:「衣服只是用来保暖用的。」
「原始人才会说衣服只是用来保暖。衣着代表了一个人,你成天穿着这种像老餐厅服务员的白衬衫,无趣到显然对自己都不用心,谁想要对你用心啊。」他打量着她,忍不住又爬出藤椅,走到她面前摇头叹气了起来。
「瞧瞧你自己,眉清目秀、巴掌小脸、皮肤白皙。如果只看颈部以上,不去看你的小呆瓜发型,你其实是个小美女……」长指挑起她的小脸,愈看愈觉得她像颗白玉丸子,白白软软的,很好吃的模样。
安钦群咽了一口口水,发现自己应该是真的饿了。
林依依被他那对火眸给盯住,双膝发软,心儿怦怦乱跳了起来。
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又来了,他真的让她好紧张。
「我认为外在不重要。」她拉开他的手,急忙后退一步。
「不重要才怪!本人的作品当然具备一定水准,但是如果我不是型男,媒体效应可能还会再打个九折。」他目光死盯着她的脸,觉得她粉粉脸颊美丽得让他想用唇去掬取。
「你不怕别人把焦点都放在你的外貌上?」她努力装镇定,好像他不是一副打算把人吞下的侵略表情。
「我对自己的能力有自信。而且外貌还可以帮我的事业加分,何乐而不为?」安钦群肚子咕噜了一声,他浓眉一皱,拉起她的手就往屋子里走。「我要吃早餐。」
「我自己会走。」她的手陷入一片火热之间。
「我喜欢拉着你。」他回头对她一笑,紧掐了下她柔软的小手。
可定你是关姊的男朋友啊!
林依依望着他的背影,脱口想说话时,又想起关姊说过安钦群不喜欢别人提到他们的感情,只好又闭上嘴。
这人不拘小节,个性其实像个小朋友。像这种拉拉手的小事,她如果煞有其事地提出来,可能反倒会被他嘲笑到无地自容吧。
两人才走进厨房,她冲到冰箱前,拿出培根到微波炉解冻,下一刻则已按下咖啡机、吐司机按钮、打好两颗蛋、倒了一杯牛奶给他。因为以前经常准备育幼院小朋友的餐点,她早已练就了一身快手本领。
送上蛋卷,她只敢偷瞄一眼他开心的脸,免得自己心脏又怦怦乱跳。
她转过身,将几片培根送入锅里,轻微的油爆声让她紧张地拿着锅铲,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都煮这么久了,你怎么还是有障碍?」安钦群凑到她身边,一脸不解地问道。
他怎么老是喜欢和人靠得这么近?林依依往右移动一步,她用筷子挟起培根肉,用餐巾滤油之后又放到他的盘里。
「我小时候就不大敢吃肉,一想到故事书里那些可爱的小动物,就要被我吃进肚子,我就没法子。」她说。
「一般人都会把食物和动物分得很清楚。」安钦群继续吃他的培根,完全没受到任何影响。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黄狗……」她送上吐司时,犹豫地看了他一眼。
「请继续说,完全不用担心我的食欲。」他解决完培根,开始朝吐司进攻。
「有一年冬天,小黄不见了,我到处找它。几个流浪汉跟我说,他们吃掉了小黄,之后,我就不知道食物和动物有什么差别了。保育类的、和人类感情好的,就是动物,所以我们就不吃它们?其他的,就可以吃得心安理得吗?我不懂。」她摇头,因为到现在还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