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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1)

  骄阳炙人的正午时分,城市里的人无不逃进冷气房避日,却独有一人,戴着草帽,穿着长袖T-shirt跟吊带裤,操使着电动圆锯,在炙人的温度下挥汗如雨地工作。

  这名身材瘦削、有着一双明亮大眼的娇小女子名叫应乃雏,是台北内湖一家庭院设计公司“My Favorite Garden”的专属园艺师,现年二十二岁。一块工作的伙伴除了老板,没人知道她爷爷正是台北知名企业“集应集团”的董事长——应庆祥。她上头还有大她七岁的哥哥应乃杰,跟大三岁的姊姊应乃蝶。唯一可惜,是她爸妈在她十岁那年,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命。

  在应家,应乃雏有个有名的绰号,叫“差一点小姐”。差一点,是指她的外貌身高、聪明度跟学历,通通差了她姊姊应乃蝶一点点。其实应乃雏长得一点都不丑,甚至是漂亮的,只是她姊姊应乃蝶实在是太美了,两人站一块,就像小雏菊碰上玫瑰花,感觉,就是“差了一点”。



  不可否认,两人外在条件的差距,确实让她感到自卑过,但这样的心结,在爸妈死后,亲眼看见标准严苛的爷爷如何训练、要求姊姊后,她才觉得庆幸,自己只是个差一点的女孩。

  在爷爷应庆祥眼中,她这个“差一点”的孙女是个永远达不到他的标准,又不受教的次等货。虽然高中勉强考进北一女,但大学却不依他安排出国念书,执意就读台大园艺系。

  电动圆锯很快在长形枕木两端留下锯痕,电源一关上,四周突然变得安静,乃雏一抬头,看见同事小禾急急跑来。

  “喊妳半天都没听到……”

  “因为电锯声音太吵了。找我做什么?”应乃雏双手在黑色吊带裤上拍拍。

  小禾一翻白眼。“妳昨天不是跟我说,‘长腿哥哥’再来公司,要我马上喊妳?”



  “他来了?”应乃雏眼睛大亮。

  “来了,不过签完账单又走了。”

  小禾从蓝围裙里掏出订单。白色单子上印着彩蝶花、蕾丝花、丽春花、风铃草等花名,最底下,是两个漂亮的签字“冠达”。

  这个“长腿哥哥”在乃雏公司相当有名,乃雏二十一岁进公司,第一个设计的花园,就是冠达的中庭,接洽人还特别指定要乃雏担任设计。

  还有之后,一年四季,这位为善不欲人知的“长腿哥哥”,还会不定期要求乃雏增补,或变换中庭摆设。她很多案主就是因为看过冠达,才慕名找上她。

  公司同事无一不羡慕她的好运,同时也好奇,她是不是认识冠达的员工,否则对方怎会知道她姓名?

  同事描述接洽人的模样,身材高瘦,约莫三十岁,有双阴郁深邃的眼睛,重点是,人很帅。乃雏努力回想,就是没印象。

  “知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说他姓柳。”当时接洽的同事这么回答。

  柳这个姓氏,让她有种微妙的熟悉感,好像曾经在哪儿听过,但就是想不起来。

  也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公司同事开始唤柳先生“长腿哥哥”;典故来自琴·韦伯斯特的小说《长腿叔叔》。书里男主角一路暗地帮助女主角,结局当然是Happyending,同事们时常取笑,说书中结尾正是她跟柳先生的最佳写照。

  乃雏老骂他们无聊,但话说回来,她确实很想见一见这位柳先生。

  不为别的,只是想谢谢他,再三给予她机会。

  她每次看他写的提货单,就会觉得他应该是个懂花、喜欢花的人,否则不会开出这么恰当的订单。

  不过可惜,每次他出现的时候,她总有事走不开。好像约好要错过彼此似的,像刚才她忙着制作枕木水栓,根本没听见小禾叫她。

  她对小禾说:“妳下回帮我要电话好了,已经十几次了,我老遇不上他本人。”

  “我才不要。”小禾圆润的脸庞浮现红晕。“等一下他误会是我对他有意思……”

  “真的是误会?”乃雏暧昧一顶小禾。

  小禾赏她一掌。“妳讨厌死了,不理妳。”说完娇羞地跑走了。

  乃雏哈哈大笑,直到看不见小禾身影,她才扯下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擦冒汗的额头。

  真热!她拿帽子朝脸搧了搧。不一会儿,她又戴好帽子,继续忙她的枕木水栓了。

  远远望着应乃雏的男人,微微笑了。

  他,就是冠达科技的柳先生,全名柳明之,也就是乃雏同事戏称的“长腿哥哥”。现年三十岁的他,已是掌管冠达命脉的开发部经理。冠达董事为了保有他,除了给予优渥的薪水,还跟他签订秘密协议,在他任职冠达期间,可拥有市价数千万的股票及红利。

  但对他来说,拥有这些财富的快乐,还比不上坐在这儿遥望她几眼。

  他跟应乃雏的确认识,而且渊源颇深,但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乃雏不过七岁,而他十五,两人从日到夜,形影不离一起生活了三年。他当初是以贴身管家兼家庭教师身分待在应家,而他所服侍的“主人”,就是正在大太阳底下工作的应乃雏。

  柳明之是孤儿,父母早亡的他,七岁就被开设管家学校的阿姨接过去照养。耳濡目染加上天资聪颖,纵使阿姨不曾要求他参与任何管家训练,他仍旧学会一身不输给正牌管家的接待技巧。

  应家不知从第几代开始,家族成员一到七岁,为人父母的就会让自个儿小孩挑选一名优秀、得体的管家陪在身边——或许也带着一点弥补心态,毕竟集团太庞大,身为执行董事或总裁的双亲无法长时间陪在小孩身边。那一年轮到年纪最小的应乃雏。她一进管家学校,看见正帮忙洒扫庭院的柳明之,立刻指名要他。

  想起过去,柳明之阴郁的黑眸染上些许明亮。他并不怨怪乃雏不记得他,十五年是很长的时间,还有,他也怀疑她是否记得他的本名,因为当时,她总叫他“六哥哥”。

  “六”,柳的谐音。

  “六哥哥早安……”、“六哥哥再见……”、“六哥哥晚安……”小小稚嫩的乃雏,总会睁着充满信任与幸福的双眼,小鸡似地跟在柳明之身后。一开头柳明之并不喜欢这份工作,甚至觉得成天伺候一个七岁大的小孩是一种耻辱,打死不让学校同学知道他私底下的身分。

  但那一回,班上同学全被感冒病毒袭击,他也不例外。极度不舒服的他还得听应家总管威胁,说他再不下床工作,就立刻离开应家。

  走就走,谁怕谁!当时他正想这么回嘴,但一只软嫩的手却牵住了他。是乃雏。她异常坚定地驳斥总管的话,说她愿意给“六哥哥”多几天休息时间,别人她不要,她只要“六哥哥”。

  在发生那件事之前,他很清楚,自己对乃雏的照顾不过是应付。但她不管,她就是要他陪在身边,即使接着几天,她得靠自己起床穿衣,复习功课,练习钢琴、小提琴,准时要司机开车载她到补习班上英语跟日语课。

  他遥望她拿着电钻工作的身影,脑子同时浮现她幼时的模样。

  乃雏从小就不是能干的人,他生病那段时间,常可以从窗子看见她小小匆忙又零乱的身影。不是左右两只小马尾绑得一高一低,就是衬衫背部没扎进制服裙。生活起居一直有人打理的她,突然间要靠自己绑头发穿衣裳,格外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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