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揉她的发,爱怜地吻吻她睡眠不足的淡黑眼窝。“快吃掉包子吧,吃完,再睡一会。”
“你也一起呀,你昨天也没什么睡。”纯睡觉,别想歪,她现在的身体又酸又软又痛,啥事都不能做。
“好。”他颔首。
她心满意足地继续啃肉包,而她更没忘记把他挽在自己臂膀间,螓首枕赖在他肩上,依偎在一块儿。
*
日子平静,生意尚可,早上迎接完五、六名客人上门,其余时间还能打混摸鱼。欧阳妅意趁著空闲读完一本杂册,准备伸伸懒腰,到厨房去端碗银耳莲子汤来润润喉,此时,迎客声,了亮响起——
“欢迎光临严家当铺!”
她正低头,收集柜台上散乱的书册和小茶点,听见不只单一数的脚步声停在柜台前,她牵起职业笑颜,招呼客人。
一抬眸,笑容僵住,出现在眼前的那位仁兄,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碰面——
赫连瑶华。
他在一班护卫团团围护下,意气风发,踏进严家当铺。
“你怎么没死?!”她惊呼。当夜在赫连府里混乱的后续,她虽未亲眼目睹,事后从尉迟义口中听见不少,古初岁又怒又悲地迸发出剧毒,在书房里所有人,谁沾到谁中毒,尉迟义反应算很快,仍无法避免吸入毒气,回到当铺后,尉迟义卧床也卧了整整一日,最后还是一脸歉意的古初岁奉上一调羹鲜血,才完全解去毒性。习武的尉迟义尚且如此,手无缚鸡之力的赫连瑶华应该下场更惨,说不定早就化为尸水了吧?
此刻她见到他,惊讶难免,白天见鬼,也不过如此了。
“这句话,该是由我来问。你怎么能活下来?”他明明一刀抹断她的咽喉,就算古初岁来得及将她送往医馆救治,也不该没在她颈子留下伤痕。才短短十数日,刀伤连结痂的时间都不够。
他淡瞥她的白细颈咽,那儿,平整无瑕,别说是刀伤,连颗痣都没有。
“去把义哥和武威哥叫来赶人!”欧阳妅意扬声对铺里管事交代。严家当铺不欢迎对古初岁充满敌意的家伙!竹帚伺候!
赫连瑶华身后护卫拔刀上前,喝声震天。
“得罪官爷,对于你们当铺没有任何好处。”赫连瑶华官架子不小,迳自找椅坐,交叠长腿,面露高傲微笑:“我现在就可以罗织十几条罪名,要你严家当铺打今日起,开始歇业。”
官呐,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可比批阅公文来得更麻利顺手,尤其是欺压善良老百姓这档事儿,只要是官,个个都擅长。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咬牙问。
“古初岁把金丝蛊放进你体内了,是吗?否则你的伤怎会消失不见?”他那日被忠心不贰的护卫拚死送入暗牢,避过剧毒,等至毒气消散殆尽,早已不见古初岁与欧阳妅意的身影,他很清楚,要找人,上严家当铺就对。“古初岁呢?挖出金丝蛊之后的他,死路一条了吧?”
若是如此,他现在的目标,必须转移到欧阳妅意身上,那是个好消息,欧阳妅意不像古初岁是药人,将她开膛取蛊,不会有剧毒瞬杀大夫群,对他而言,省下不少功夫。
“你还在打金丝蛊主意?!”她握拳,好想揍他。
“绮绣没救回来之前,我不会放弃金丝蛊。”
“你是个疯子!”她找不到更恶毒的字眼来骂他。
赫连瑶华只是笑,不否认。
她说得对,他是疯子,在绮绣死去那一天,他便疯了、狂了。
“如果你想要金丝蛊,就跟我来。”
哑嗓开口,介入欧阳妅意与赫连瑶华的交谈,两人同时抬眸注视说话之人,是古初岁。
他缓步来到赫连瑶华身后。
他方才正被尉迟义及夏侯武威缠著问东问西,问题大多围绕在对于他散发chun药的好奇和埋怨——
好奇的是尉迟义,生平头一回听说有人会从体内冒出chun药,太稀罕,也太便利了点,当然,他也揪住古初岁的衣襟,严词告诫他,以最短的时间娶欧阳妅意进门,不许他玩完就不负责任,否则他尉迟义第一个报名活活打死他。
埋怨的则是夏侯武威,他认为日后三不五时就害铺里弥漫chun药,很快就会将当铺变淫窟,chun药将铺里所有人胡乱配对,几名冤家拜chun药之毒,全滚到床榻上去,一早醒来,才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三人边饮茶边闲聊,听见有人匆匆来报,说是妅意请尉迟义和夏侯武威去大厅驱赶人,应该是遇上麻烦客人,又听来人说是名官爷,古初岁心生疑虑,于是随著尉迟义他们出来瞧瞧,果不其然,是赫连瑶华。
“你没死?”赫连瑶华挑眉。这倒有趣,那么金丝蛊现在究竟在谁的体内?
“这里不适合谈话。”毕竟是当铺大厅,人来人往。
“也是。”赫连瑶华阻止护卫跟上,古初岁同样请求尉迟义和夏侯武威让他们私下谈,只朝欧阳妅意伸手,等她牵住他,三人转移阵地,往当铺偏厅去密谈。
气氛,称不上融洽。
不过懂武的欧阳妅意及一身是毒的古初岁,对上毫无功夫的赫连瑶华,他们不吃亏。欧阳妅意已经将两条细鞭捉在手里,赫连瑶华胆敢啰哩叭唆,直接甩两鞭给他死!
“白绮绣已经死亡多时,我不认为金丝蛊能救她。”古初岁率先开口,嗓音吃力而缓慢。
“你认不认为不重要,金丝蛊有没有用,试过才知道。”他遍寻过许多许多方式,无论多荒谬的偏方,只有要一丝希望,他都不愿放弃。
偏方,他全都试过,仙丹仙水,他买过满屋子,换来一次又一次失望。
失望,却不绝望,花钱是小事,为了白绮绣,要他倾家荡产他都不会吭一声。
好不容易他听到关于金丝蛊的传言,耗费金钱时间找到蛊族唯一残存的古初岁,他怎可能连试都不去试!
“我见过太多被挖出宿主体内的金丝蛊,存活率微乎其微,因为它们在孵化之前,便已在宿主体内,由宿主的体温和血液滋养它们,助它们破卵而出,对它们而言,宿主这一个生存环境,是它们最适合成长的温床。”古初岁知道这番说词劝退不了赫连瑶华。他并不恨赫连瑶华,他是个可怜之人,痛失所爱,于是心碎疯狂,顾不得别人死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金丝蛊是他认定的最后希望,自然会紧捉著不放,若他知道妅意亦为蛊族遗孤,体内同样有著金丝蛊,他会如何做,古初岁已能猜到。
一个带毒的药人,与一个平凡姑娘,朝哪一方下手会更容易得逞?
当然是她。
“蛊族人,世代只知道把蛊卵传承给子孙,不曾试图将其用在死人身上,死人能否孵化金丝蛊,我不清楚,但我能肯定的告诉你,你若想挖走金丝蛊,失败机会有十成,金丝蛊一死,要再找到另一条蛊虫,很难。”
赫连瑶华当然知道。唯一的一只金丝蛊若死,他就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再活回白绮绣,他已经找不到任何的办法了……
挖走金丝蛊,说来容易,他藏住心里的惶恐不安,一直不敢去想,若最终的金丝蛊也失败,该如何是好。
“与其杀鸡取卵,不如留著金丝蛊,改以金丝蛊卵让你拿去试,若金丝蛊卵失效,至少,还有退路,你若愿意以蛊卵试,我可以帮你。”古初岁接著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