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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目光交接,小小的震憾直窜普宁全身,气氛霎时变得甜蜜又暧昧。

  好羞喔,他干嘛突然用这种眼神看她--她眼神游移不定,只觉耳根热热的。

  他喃喃道:“我知道你说得对,但我就是舍不得。”

  “所以呢?”她发现自己声音,微微颤抖。



  “有个村民,我想你应该认得,叫霍梓,他有个妹妹,说很愿意过来帮忙。”

  “不要告诉我你已经答应了。”她眸里的迷醉倏地消散。

  他笑。“嗯,我已经叫她明早过来。”

  讨厌!她瞪他一眼。“干嘛多事,人家明明做得好好的。”

  “我舍不得。”他再次执起她手。只是这一回,他没有检视上头的小伤,而是与她十指交握。

  察觉他动作里的亲昵与保护,普宁心一下子变得又甜又软,同时也忘了刚才的不悦。



  他盯着她问:“依我一次?”

  “我有种中计的感觉。”她嘟嘴,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料准她拒绝不了他的温柔,才故意这么做的?!

  “你想多了。”他挲挲她细嫩的脸颊,笑了。

  她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他的手掌黝黑宽大,被他一握,她的手就像白玉般纤柔脆弱。

  冲着他的温柔,她愿意听话一次。

  第6章(2)

  “不过我先说,要她帮忙洗衣担柴可以,但照顾您啊、做菜啊--这些事都得由我来。”

  “你真那么喜欢下厨?”前一件事他还可以理解,可连做菜也不能帮,就匪夷所思了。

  她看着搁床上的木盘歪了歪头。

  “我也搞不清楚……我想我可能得多做几次才能辨得清,我到底是喜欢做菜,还是喜欢听人夸我做的菜好吃?”

  “好,那你就慢慢想。”他松开她手,递了一颗馒头给她。“吃饭吧,菜都凉了。”

  普宁接过,掰了一口吃着。

  “对了,”她突然想起。“明天大娘要带我去河边收网,她说受伤的人吃鱼最好了。”

  河边?!“会不会有危险?”他免不了担心。

  “放心,有大娘在。”

  看她一副去定了的表情,于季友叹气。“要去可以,但先答应我,你绝不可以涉险。”

  “我才没那么傻呢。”现在好不容易跟他心心相映,她当然要好好活着,等着当他的小妻子。“不过话说回来,不知道你那匹白马有没有找到胡里,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发现我们在这儿……”

  “你担心?”

  “嗯。”她点头。

  在这儿,对她最好的就储大娘,其他人看她,就跟饿鬼看见肥肉一样,只要帮她做一点事,开口闭口就是问她要给多少钱,尤其是大娘的村长丈夫,刚才他跟她挑白了,说她给的金簪,只够让他们住到。三月开始,又要另外收租了。

  想她一辈子没愁烦过钱,更没料到自己会因为几支金簪跟人争得脸红脖子粗,要不是看在到季友伤重不适合移动,她请人担他下山了。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舍不得大娘。

  于季友说;“我猜他们应该找得很急,只是这儿偏僻,消息不便传出去。这样吧,我明天问问村里人,看有没有人可以带我们下山。”

  她想了想,离三月还有五、六天,余下的食簪跟手饰,就算村长继续狮子大开口,也还可以撑上几个月。

  “不急,我倒宁可你先把伤养好,不然路上发生危险,我也保护不了你不是么?”

  担大娘看法,于季友顶多再休息十天半个月,背上的伤就能生肌愈合,不碍事了。

  “只是多待一日,你就得多辛苦一天。”他心疼道。

  “这事有什么好上心的,”她一睨。“不会等你伤好,再多想些法子补偿我?”

  “行,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等我们回到襄州,我一定带你四处游山玩水,还有大漠,一定要带你过去瞧瞧。”

  她眼儿眨眨。“为什么要特别提?我听我父王说过,那里全是黄土。”

  “不,那里漂亮极了。”他答:“平常时候,天色碧蓝,放眼望去,地上一块一块不是麦田、就是葡萄,还有你爱吃的甜杏。那里地干天燥,长出来的果子甜极了。但一起风,无垠黄沙砾石打起来就跟下雨一样,一来就是黑天暗地。”

  “那怎么办?”她被他描述的景致迷住了。

  “躲啊。”他爽朗地笑了。“来得及就进绿洲避风,来不及就拿披风裹着藏在马旁,在大漠行走最要紧就三个东西:一是马,二是水,三是干粮。”

  “那我们去,万一马丢了,水没了、干粮也吃完了?”

  他一点她鼻头。“你以为我会让你遇上那种事?”

  他不会。她心头甜甜的。他说过,他舍不得见她吃苦。而她知道,他向来说一是一,绝不打诳语。

  “再告诉我多一点。”

  “大漠最漂亮就两个时候,清早跟日落。太阳刚升起,天空是一片近蓝的紫,一到傍晚,先由白变红,再转为暗。你可以看见近得像伸手就会碰到的星星跟月亮,还有月光洒下来映在沙地上,就像水潭,有着一粼一粼的波光……”

  “好美……”她神情响往。“我好想明天就去!”

  他笑着揉揉她头。“耐心点,只要等我们成了亲,你想上哪都行。”

  “你自个儿答应的喔。”她眼睛发亮。

  他点头。

  “我们打勾勾。”她搁下手里的筷子,然后翘起拇指跟尾指,要跟他结印。“这是李进教我的,他说外头百姓都是这么做的。只要结了印,说出口的承诺,就一辈子不能改变。”

  “怎么做?”他看着她的手。

  “学我。”她扬扬屈变了三指的手掌,然后与他尾指相勾,一边覆述:“你亲口答应的喔,等我们成亲,你就要带我四处去玩,绝不食言。”

  “绝不反悔。”

  两人拇指重重相贴。

  在两人避居翠岭村的同时,外边有两队人马,正急如星火搜寻两人踪迹。

  一队领军,是于季友的小厮胡里;另一队,则是从皇宫赶来的带刀护卫李进领队。两人兵分二路,胡里靠着主人的爱骄找到两人住过的山洞,却因不熟悉普宁行事习惯,漏看了百步便会出现的刀痕。

  另一边的李进,则是动用了各个城镇的差吏,挨家挨户探问,很快在翠华山下当铺,发现普宁的金簪。

  无需盘问,当铺老板立刻将金簪奉还,并告知何人拿来。

  一支来自翠岭村,一支来自医馆大夫。

  找到了!

  李进抓起金簪就往外奔。

  寅时三刻,就连一向起早的翠岭村居民,都还在睡梦之中,整座山静悄悄,放眼一片漆黑,这个时候,竟还有人醒着。

  于季友直直趴在床上。四周虽暗,但张眼看久了,仍可辨识出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他转头望向睡在一旁的普宁,黑暗中,她宛如瓷器细滑的脸庞微微发光。想起两人睡前的争辩,他微微勾起。

  依理,他们不该睡在同一张床上,可昨晚瞧见她铺好草席准备休息,他由衷觉得不妥。

  “干嘛那样看我?”普宁那时说:“我们头一晚在山洞过夜,也是披风一铺直接睡地上。”

  “情况不同,”于季友摇头。“那时周边没床,我也昏迷不醒;但现在,屋里明明有床……”

  “还是你想前晚一样,要我上床跟你一块睡?”

  “我做过这种事?”

  “是啊。”她答:“你昏迷不醒的时候好缠人,尤其讨厌吃药,每次吃完药都会抱着我不放,我又怕挣扎会弄伤你的背,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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