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青梅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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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茱还真的把手机转了一天静音,感觉……很暴躁。

  因为她会一直掏手机出来看——怕最爱的雷谦打电话给她没接到,或者弟弟恩浩这个健忘大王又忘记带钥匙等她回去救,或者妈妈要她顺便买什么家用品回去,或者爸爸临时要加班,但联络不上妈妈所以要她转告一下……

  总之,她不能没有手机啦。

  在这点上,她跟成裕天是很不同的。



  所以两人即使在课堂外的时间常在一起,却不曾在校园外见过面,只是彼此作个伴——两人一起在图书馆有好处,占位子、顾东西,或者读累了小睡一下,有人帮忙叫起来,这么多的好处让两人成为读书盟友。

  成裕天是为了留学之路做准备,恩茱纯粹是不喜欢临时抱佛脚,不管哪一科,都是教授教到哪,她当周一定会复习到哪,进度标准得跟公务员一样,因此即使是期中期末的魔鬼周,她依然每日八小时睡饱饱。

  当同学个个黑眼圈长痘痘时,她照样水嫩嫩的出现,双眼明亮,皮肤上连个小红点都没有。

  *

  第1章(2)

  两个预备午餐觅食的人转出文学馆。



  砖红色的五楼建筑到学生餐厅还有一段,不算短的路边种植着整排的木棉,春天时会开满鲜橘色的木棉花,但现在正值隆冬,放眼望去光秃秃的只有树枝。

  恩茱看看左边的水塘,又看看右边一大片草皮,四周一片空旷,完全没有遮蔽物的一月,更觉冷风飕飕。

  成裕天见她又缩了脖子,忍不住笑,“你的围巾呢?”

  他从来没见过像童恩茱这么注重保暖的人。

  春秋会穿小外套,每到冬天必定是羽毛衣跟羊皮手套,怕冷得好像夏威夷出生的人一样。

  “吃早餐时沾到辣椒酱。”

  “把沾到的那面围在里面不就好了。”

  “不要。”恩茱抖了抖,“这样我一整天都会一直闻到辣椒酱的味道。”

  他笑了笑,没再提辣椒酱的事情,话题一转的讲到即将到来的期末地狱,“你下午没课对不对?”

  心绪已经飘到学生餐厅菜单的人简单的“嗯”了一声,当作回答。

  “要不要一起拚斗英诗?”

  恩茱眼睛一亮——英诗。

  英文一直是她很弱的一环,尤其是她这学期选的英诗,原本想说诗的字比较少,应该好搞定,谁知道文雅更甚一般小说作品,字面上的意思跟实际上的意思完全不同。

  “爱人啊”可以是流浪诗人对祖国的思念,“我想回到你身边”的意思解释到最后居然是“漂泊千里,过尽千帆,我只想回到故乡”,搞得她这个直线人痛苦不堪,不明白这些诗人为何不能有话直说。

  昨天勉勉强强念了一些,总觉得不太通,成裕天约她一起读英诗再好也不过,他这个人心思细腻得跟民初文人一样,托福又考了极高的分数,区区几首诗,绝对难不倒他。

  正想说好,包包中的手机却先响起了安室奈美惠的Funkytown,“Everybodylet\\\'sgetdown,令人沉迷无法自拔……”

  听到铃声,她还没接脸上已经泛出笑意。

  这是雷谦的专属铃声。

  雷谦,她幼年时的英雄,从小到大的邻居,现在喜欢的人,努力想要成为他太太的对象。

  虽然他从没说喜欢她,两人也没有真正交往过,恩茱甚至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喜欢他,可是梦中情人威力非同小可,加上她有种四次元的乐观——身边位置站久了,这男人将来就是她的。

  也因此,让她未闻声,就先开了小花。

  “喂。”

  “恩茱。”电话那头传来雷谦刚睡醒的声音,“我上次不是要你帮我拿篮球队服去洗吗?那个单子你放在哪里了?”

  “我前天跟你说拿回来啦,放在球袋里。”

  电话那头一静,传过来尴尬的笑声,“我忘了。”

  恩茱也不以为忤,相处多年,她比任何人都知道雷谦大而化之的个性,他可以计算最繁复的方程式,但却常常忘记今天星期几,有本事做连教授都视为困难的实验,却连洗衣精该倒多少都不知道,忘记她跟他说过已经把球衣拿回来只是小事,何况,期末后有校际篮球赛,身为校队队长,一边练球又要一边复习,她知道他无暇管这些杂七杂八。

  巧的是,她的专长之一就是替他管理这些杂七杂八。

  “教练改的新时间我贴在冰箱上了,你要记得看一下,球鞋在巷口的洗鞋店,我用你的名字送去的,还有,你的实验报告最晚这个星期六要交,打印装订好,那个教授不收电子文件。”

  帮他打理琐碎小事情是她的乐趣。

  她的爱情力量很强大,强大到她不用记事本就可以瞬间在脑海中搜寻出雷谦所有的功课表、练习表、打工时间、教授的怪癖……完全是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比Google还快速。

  “恩茱,太感谢你了。”

  虽然只有七个字,语气也称不上是温柔,但对她来说就已经够了。

  恩茱流爱情守则:对对方好,对方一定要知道。

  现在既然雷谦知道,那……那就好啦。

  想想他也差不多该准备出门了,于是她主动结束对话,“那先这样了,晚上我会把你要的参考书带过去,拜拜。”

  阖上手机,听到成裕天笑说:“比计算机还计算机的记忆力,你如果去念饭店管理,搞不好会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管家。”

  恩茱知道,所谓“金管家”是大饭店派给总统套房住客的临时管家,负责替这些贵客打理大小事务,吃的、穿的、突然想到的……总之简单一句,要像联邦快递一样使命必达。

  搞不好会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金管家——这话如果是别人讲,可能取笑成分居多,可是她很明白成裕天,他这人懒得浪费时间去拐弯抹角,向来有话直说,如果他这样说,那就只是单纯的这样觉得。

  “我对饭店的金管家没兴趣。”

  她只对成为雷谦的金管家有兴趣。

  而她对雷谦的兴趣,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童家与雷家是多年邻居——十几年前,两家家长幸运抽到国宅,就这样开始了恩茱绵长的明恋暗恋。

  当然,恋情的开始,并不是那样顺利。

  因为童先生跟童太太对邻居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恰巧雷家父母也是差不多的个性,所以拜访邻居、办入住派对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在这对门住户的身上,只大约知道彼此都是一家四口,雷家有对小兄妹,童家则是对小姊弟,偶尔在电梯遇到,互相点个头也就算打招呼了。

  童太太除了自己热中的事情之外,对周遭一向不太关心。

  例如,她喜欢园艺,会去上园艺课,会做部落格跟同好交换彼此心得,看到社区花草杂乱也会提醒管委会该请人来整理,但对于不感兴趣如社区中秋烤肉,元宵猜谜等等,就没参加意愿,至于公司聚餐要看餐厅合不合她的意,套句她先生的说法,完全是自我中心生活法。

  而恩茱则在这点上尽得妈妈真传。

  从小到大,她都只看自己小宇宙内的东西。

  她记忆力极好,常常会讲出让长辈惊讶说“天啊,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的事情都记得”这种话。

  她记得妈妈怀恩浩时常常跟她说:“这是弟弟喔,恩茱以后要好好疼爱弟弟。”

  也记得恩浩出生那天,当爸爸把皱巴巴哭不停的恩浩抱到她面前说:“你看,这个就是妈妈生出来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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