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怎么会?」
「我是你妈妈编织班的学生,咯……」她解下脖子上的围巾,系在他脖子上。
「嗯,很好看,我织的,当是圣诞礼物好了。」她本来答应好好爱自己,但是他回来了,她要爱他像爱自己,不分彼此了。
「等一下……」广仁宇躺回去,瞪着天花板。「我平静一下……这不是梦……我不确定……我不敢相信这么好运……」
「有件事我们先确认一下,你和Joyce呢?」
「分了。」
「现在有女朋友吗?」
「没有。」
「还爱我吗?」
「妳、废、话。」
蒋恩美俯身,捧起他的脸,狠狠地吻他。
亲昵,湿热,柔软,缠绵。
原本已经温驯了的睡猫,瞬间被心爱女人吻成冲动的豹子。他抓住蒋恩美,翻身,将她压在身下,换他覆住她的唇,热吻,一下又一下,害她心悸,推开他的头。
「你妈……你妈在楼下。」
广仁宇抓了枕头,往门丢,撞上门扉,顺势把门关了。
他蛮横道:「我想抱妳,我不管了。」等太久了,好苦好苦的分离。
「门没锁,不行啦……」太尴尬了。蒋恩美制止,但广仁宇不管,掀她毛衣,扯她长裤,要和她缠绵,彷佛这样才能证明她真的属于他了。
「喂……」她抗议,被他的吻堵住嘴。蒋恩美本来还很矜持,这么疯狂,不是她的tone 。可是这种重逢,太不容易,害她又笑又哭了。他一直闹她,过来亲吻,双手不安分地揽住她,爱抚着。当他强壮身体热烫地挨近,磨赠着她,她心悸,甜蜜轻颤着,被他的热情融化……感觉自己化成水,柔弱无助,但好幸福。而他狂野似火,一直朝她焚来,围困她。
当他们都赤裸了,他拉高被子,将两人掩盖,不管楼下老妈,他和蒋恩美躲在被里缠吻,陷在偷偷造出来的黑暗里,疯狂亲吻着彼此,一边偷笑,边看着彼此的眼,很甜蜜的感觉。
她沈醉了,对欲望投降,脸红耳热,闭上眼,感觉落在身上,无数个,无数个热烫亲昵的吮吻。
他吃她,把她当奶油蛋糕,吃着她的柔腻甜润,他贪婪的一口一口舔掉她……
他让恩美抓住他双臂颤栗,让她咬他肩头压抑快乐的呼声,在他身下软化,心甘情愿,把自己交给他……
广仁宇将恩美藏进怀里,埋在身里……他狂喜,又很想哭,终于,是他的了……他心爱的女人终于属于他。不管老妈在楼下,也不管时机合不合适,通通不管,再不让任何事阻碍,再也不。
漫长思念,一整年分离,这之间种种先别提,废话少说,他先拥抱再说。
从此……他们属于彼此永不分。
*
用餐的时候,阿枝奶奶看着儿子跟蒋恩美,瞇眼打量着。好奇怪,她是知道儿子很难叫醒,但蒋恩美上楼去,竟然一个多小时才下来。那还不打紧,瞧,蒋恩美本来是扎着马尾的,怎么这会儿头发散开了?而且吃饭的时候一直不敢看她。
还有她儿子,更奇怪,饭量奇大不说,还不时往蒋恩美方向看,而且儿子脸上有种恍惚的神态……总之,就是说不出哪里的怪。
「小乖……你真好意思,蒋小姐竟然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请得动你……」
「妈,妳这次意大利面煮得特别好吃。」
转移话题就对了!阿枝奶奶疑心大起,又盯住蒋恩美问:「欸?妳的围巾怎么跑到我儿子脖子上了?」
「嘎?嘎?!」蒋恩美跳起来。「我忘了。」
「忘了?」
「我借的,很冷。」广仁宇故作镇定。「妈,汤不够热,妳要不要再去加热?」
「当然不够热,你让蒋小姐叫了一个多小时!」
没错,是叫了一个多小时没错。广仁宇笑出来,喔!被蒋恩美踩一脚。还好意思笑!蒋恩美瞪他,笑着跟奶奶说:「汤冷了还是很好吃啊。」可恶,都他害的,好尴尬啊!
「小乖啊,你好好介绍自己给蒋小姐认识,恩美是我很喜欢的乖学生。」
「喔,好啊。」他放下刀叉,拿纸巾抹抹嘴,扔了。转身,清清喉咙,看着蒋,眼里尽是恶作剧的笑意。「这个……蒋恩美小姐是吧?妳好。」
「你好。」蒋恩美尴尬地点点头。
「我,广仁宇,我妈眼中永远长不大的『小乖』,我一直觉得小乖这小名不适,妳看看我,我很『小』 ?很『乖』 吗?妳评评理。」
蒋恩美差点喷出嘴里的饮料。这坏蛋,故意讲双关语。
阿枝奶奶忍不住拿手帕丢儿子。「你在乱讲什么?我是叫你自我介绍!」
「好,重来重来……」广仁宇喝一口咖啡,放下,看着蒋恩美,目光炯炯,害她的脸红通通。
「我,广仁宇,我妈老是骂我爱睡觉,但其实我很喜欢运动,妳看得出来吧,我体格满好的……」
够了。「我去热汤……」蒋恩美提了锅子闪进厨房,这家伙,可恶,坏蛋,无赖,受不了!
「臭小子,你就不能给我好好表现吗?」阿枝奶奶教训儿子了。「小心把人家小姐吓跑,我很喜欢她,我还打算把她介绍给你,你看你,搞砸了,人家躲到厨房去了。」
搞砸了?不不不,他表现好极了。广仁宇哈哈笑,很愉快地让老妈叨念着。
而厨房里,蒋恩美糗毙了,又气又笑,把冷汤加热,然后听见阿枝奶奶跟她很爱的男人在抬杠。
流理台上的窗户外,菩提树在日光中闪耀,麻雀成群地流连在枝芽间……远处,谁家在放圣诞快乐歌?
圣诞快乐,她很快乐,她爱的男人也很快乐。
她此生无求,很满足了。
在这爱的氛围里,她心,闪闪发亮,再没有遗憾。
【全书完】
分享之必要性 单飞雪
单阿姊提醒你,以下后记,有小说部分内容,强烈建议先看完故事再来看后记喔!
如果,还有人再问我,要怎么成为作者?要怎么写出一本书?我一定告诉他,唯耐性可也(是说我的答案好像有很多版本,嘿嘿嘿)。但我说的是实话,写稿到今,我发现什么都不重要了。才华?创意?逻辑?精彩度?聪明度?不不不,管你脑袋瓜有N百个桥段,千万个好梗,不写出来瞧,全是一阵烟,啥都没。
要多有耐性?至少肯打十万多字。
这本《征服》,加上删除桥段,原稿实际总字数约十四万字。如果加上一字一字手写的草稿,那就是手写十四万字,key进电脑十四万字,就是二十八万字的功夫,瞧,连我自己都佩服起我自己了。假若哪天失业,阿姊我还可以到中文打字行去混混,哼哼哼,俺打字像火箭升空、猛虎出柙,吓死人地快!
因为阿姊年事己高(忽然装老成起来,嘿嘿),渐渐无法背着小笔电到处跑趴(咖啡馆就是我的趴踢时光),于是只好日日携带我爱的水越笔记本,天涯海角,握着钢笔,啜着咖啡,写稿去……瞧瞧瞧,这口气多气派,可笑是我最近迷恋的写稿场所,不天涯也不海角,常是附近便利商店内附设的便利座。
假如阿姊清晨五点还没睡,想出去写稿,只好往便利商店去。
点杯咖啡,写写写。奇怪的是,我在便利商店的工作效率奇高,真要感谢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周遭总是站着几株菩提树啦、白千层树啦,将便利商店的落地窗点缀得粉浪漫喔。(于是骗骗自己是置身在气氛旖旎的爱情偶像剧里,而非坐在冷硬的塑胶板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