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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以上都只是我的认为啦,我也不敢保证说自己猜的准没错。我服务他的时间又不久,以后也没机会观察了。也许他其实真的一点都不挑,都是我一个人在乱想。姑妈管家妳不要太放在心上哦。

  啊!有五百字了!太好了,下个月见。

  回复讯息

  审阅人:奉总管



  审阅日期:2008/04/27

  月志注记:留件,不呈交奉主。

  留件事由:

  1.本件纯属家书。

  2.此期间J03非服役期,无须呈交月志。

  3.下次再提到「五百字」,以后就给我写五万字过来!



  4.小姁,妳的坏习惯什么时候才会改过来?每次发表一点点看法,就要立即雅卸掉责任,妳到底是对自己的观察力多没信心?给我振作一点,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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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奉姁对于工作的要求向来很简单,就是不要让她觉得太累就好。

  「乐在工作」这个名词,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存在,但因为似乎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这句口号呼得很好,没人出声反对过的样子,所以向来合群的她也就不好强出头的指出这句话怪怪的,她没办法表示同意。

  她就是一个这么合群的人。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她的主张;大多数人会做的事,她就去做。这是一个群体的社会,合群是很重要的。小娴说她是地麻糟,很没个性,捏圆就圆、压扁就扁,软软的摆斓。对于这一点,她有小小的抗议过,与其说她是地麻糟,还不如说她像水。

  《道德经》里面有说过:「上善若水」,听起来多有格调是吧?干哈硬要说她是一地什么什么的,多难听啊!

  「奉小姐,地瓜稀饭可以起锅了吧?」一个年轻小伙子精神十足的跑到她身边,指着两大锅粥问着。

  「再等一下,还得勾芡才算好了。」奉姁微微摇头。

  「为什么要勾芡?这稀饭煮得够糊了啊。」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种,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那是间小吃店,早上卖地瓜稀饭,满有特色的。我们里面的病人都买那家的稀饭当早餐吃。」想到早餐还没吃,肚子忍不住呱呱低叫了起来。

  「只是地瓜稀饭?医院里不是也有供应?」

  「是啊,是有供应……」不了解状况的院长只能这么说。

  这时三两个买了香喷喷地瓜粥走回来的病人家属正兀自闲聊,在经过他们时,正好谈到——

  「……厚,平平是地瓜稀饭,医院有办法煮得那么难吃也就算了,一碗居然还要卖五十块,真是没天理!」

  「对呀,其实如果煮得好吃的话,一碗五十块又有什么关系,可是偏偏难吃到爆,又不是在喂猪,这样乱煮是怎样。人家这个一碗四十块,好吃得不得了不说,还有加油条和菜脯蛋,多香多好吃呀!」

  「大财团开的医院嘛,只想赚大钱,都嘛随便请人来煮,反正又不是他们在吃。」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小吃店以前做得不怎么样,最近自从开始卖地瓜稀饭后,变得很好吃耶,应该是换厨师的关系吧。」

  「对啊,等一下中午我们要早点过去,省得还要排队排那么久。」

  谈话的人已经走远了,这时男子的座车也已经驶来,正等着主子上车。院长连忙打开车门,对男子陪笑道:

  「阙先生,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刚才你所提的意见,我们会好好讨论,然后做成一份报告呈到你那边去。」

  男子点头,上车。司机很快将车开走,离开院长等人恭送的视线。

  车子转到另一条路后,男子对司机道:

  「你去那个巷口买一份粥回来。然后,也去医院的食堂买一份。」

  司机将车停在一边,马上领命而去。

  他想,他应该是个非常不重口欲的人吧。回国后,可能是工作愈来愈忙碌的关系,他近来渐渐的不常在家中吃早餐,有时家里送来的午餐食盒,也都是原封不动的提回去。他常常忙到忘了应付肠胃的需求,而一旦错过了饥馋的时间,也就不特别想吃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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