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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气不好的时候,偶尔也会看到,我总不能一辈子不出门。」

  这是他最深切的无奈,对于色彩的严重恐惧,使得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处处是陷阱,他只好尽量减少外出。

  「你真的只能接受黑色和白色吗?」看着他脸上的大墨镜,苗沅红鼓起勇气问他。「这个世界充满各种色彩,你这样不是很痛苦?」

  「是很痛苦。」他用手扶了一下墨镜,无奈回道。「我也很想和大家一样,睁大眼睛观察这个缤纷世界,问题是我连开车碰到红绿灯,都会忍不住起鸡皮疙瘩,你说我除了把自己关在家里以外,还有什么办法?」



  这世界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恐惧症,有些听都没听过,但他偏偏对色彩感到害怕,而色彩又是无处不在,难怪他无论何时何地都戴着墨镜。

  「你有没有考虑去看心理医生?」她相信这是心理问题,只要找到恐惧的源头,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想都没想过,我怕医生也治不了我这个毛病,太严重了。」欧阳性辉摇头。

  这倒是,一般的色彩恐惧症,大多针对单一颜色,像他几乎什么颜色都怕,世界上恐怕还找不出几个。

  「稿子交给你了,我要回去睡觉了。」欧阳性辉狂打呵欠,开始觉得疲累。

  「好。」苗沅红忙点头,催促他赶快回家休息。



  欧阳性辉走到车子旁边,对她挥了挥手,然后打开车门钻进驾驶座,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苗沅红也对他挥挥手,挥到一半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他连看到红绿灯都会起鸡皮疙瘩,回程一路上都是红绿灯,那他的鸡皮疙瘩不就起不完?

  想到这里,苗沅红忍不住闭上眼睛,祈祷欧阳性辉能够平安回到家——阿门!

  第2章(1)

  真是太好看了!

  苗沅红花了一整个晚上,终于把欧阳性辉最新的大作看完,看完以后直呼过瘾。

  这是他到目前为止,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事实上,整个系列都很精彩,她只能说,欧阳性辉真的很有这方面的天分,无论是故事架构或用字都十分吸引人,不愧是华人奇幻小说界最闪亮的新星。

  将厚厚的一叠稿子放回床头柜上,苗沅红长长吐口气,躺在床上凝视天花板,很为欧阳性辉感到高兴。

  回想起她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是在一个私人部落格。她忘记当时为了什么原因点开该格主的部落格,好像是为了看一篇食记,但在她进入部落格后,真正教她留连忘返的却是PO在上面的奇幻小说,虽然格主只PO了第一章,却足以令她再三回味,迫不及待继续阅览。

  她接连好几天点阅同一个部落格,希望能尽快阅读第二章、第三章……把整个故事看完,无奈一个星期过去,格主没有任何动静,最后她终于忍不住留言。

  她称赞格主小说写得很棒,希望格主能把后面的章节PO上来,还留了mail,隔天格主就回信给她,表明小说并不是他写的,是他的朋友,他只是帮忙PO上网供人阅读而已。

  苗沅红的惊讶自然不在话下,因为自己的作品通常不会由别人代为发表,都会PO上自己的部落格才对。

  她于是又发出一封E-mail,请格主转告小说的作者,说她真的很欣赏他的作品,请他务必再持续创作。格主很快又回她一封信,信中并附上小说作者的电话,请她自己跟作者本人联络,当面鼓励他。

  苗沅红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能够和作者接触,这并非她的本意,但她还是很高兴能够有这个机会。

  她带着不安的心情拨打作者的手机,预期作者应该是个男性,而对方发出的第一声招呼亦证实了她的猜测。她支支吾吾地告诉他,她真的觉得他有这方面的天分,他应该继续写下去,对方听了大受感动,问她能不能见面?他想跟她好好聊聊。

  见面了以后,她才知道他的名字叫欧阳性辉,患有严重的「色彩恐惧症」,除了黑色和白色以外,无法接受其他的颜色,因此出门都会戴上一副大墨镜,尽可能杜绝颜色。

  苗沅红本来就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孩,无法想像他在黑和白以外的生活要怎么过?光被各种颜色压迫就喘不过气。不过她亦同时了解到他为什么不再继续往下写,因为他的色彩恐惧症太严重了,连市售的稿子都不能接受,只能用一般白色影印纸写稿,再麻烦他的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帮他打进电脑,PO上网供人阅读。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欧阳性辉试过一次后就放弃了,不想太麻烦朋友。

  苗沅红能够体会他的困扰,但他就这样放弃真的很可惜,坚信他若持续写作,将来必定大有所为。

  她思索着该怎么帮他,脑筋最后动到自家的印刷厂,于是提议帮他印白底黑格的稿纸,如此一来,就解决他的第一项困扰了。

  有了她的鼓励,欧阳性辉顿时觉得信心大增,急着继续创作。苗沅红承诺她会用最快的速度把他个人的专用稿纸印出来给他,双方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圆满落幕。

  坦白说,欧阳性辉的外表并不吸引人,但她却对他有一股莫名的好感,可能跟他也是一个宅男有关,宅男和宅女,大家都是同一国的。

  短短一章,欧阳性辉花不到三天就写好了,苗沅红因为第一次帮人印稿纸,还在打样阶段,然而他一点也不在意。

  「你先看,看完了以后把感想告诉我。」他像小孩子一样迫不及待想和她分享新玩具,而她能理解他的心情,换做是她,也会有同样反应。

  「好,看完了以后,我再给你意见。」她很荣幸能在第一时间得知故事接下来的发展,从她开始阅读他的作品那一刻起,就已经成为他的书迷。

  「一言为定。」欧阳性辉很高兴能拥有她这个书迷和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在他完稿后立即阅读他的作品,也由这次开始奠定他们往后交往的模式,只是当时谁也没想到他日后会成为知名的大作家,实在是始料未及。

  苗沅红花不到二十分钟就把第二章看完,看完以后再次确认他有这方面的才能,幸好她有鼓励他继续创作。

  在一股莫名的冲动之下,她将手边的稿子打到Word上用电脑存好,再征求部落格格主的同意,请他将第一章转寄给她,做成方便投稿的格式。

  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只是直觉地去做对他有利的事。一个星期后,第一批稿纸印出来,她通知欧阳性辉过来拿稿纸,他终于能摆脱用影印纸写稿的窘境。

  欧阳性辉接下来每写完一章就拿来给苗沅红看,她都会以最快的速度看完,再将他的稿子悄悄打成Word文字档储存起来。

  一个月后,欧阳性辉终于完稿。

  「其实这只是这个系列的第一本。」他笑道。「不过既然没有机会出版,也无所谓了,反正只是写好玩的。」

  他本人毫不在意,反倒是苗沅红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底,想尽办法帮他。

  她想过帮他投稿,但她并非作者本人,万一对方跟她连系很难解释清楚,况且等待出版社过稿也要花不少时间,最好能直接把稿子拿给认识的出版社,可以省去等待审稿的时间。

  苗沅红从来就不是善于交际的人,虽然家里开印刷厂,但她大多从事一些打样、排版的工作,从来不过问业务方面的事,这次她为了欧阳性辉不得不鼓起勇气,硬将稿子塞给有业务往来的出版社,只求能帮他争取到出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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