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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住顶楼。」她掏出钥匙开门,带他进入位于顶楼的加盖租屋。

  屋子是一厅两房一卫,如同她所言,她的住处又小又乱。

  「妳很喜欢乱丢东西。」轻快的笑声扬起,他漫不经心似的收拾眼前的紊乱,散落地板的抱枕一个一个整整齐齐摆回沙发上,随手可见的报章杂志和书籍工工整整的迭放在大茶几上,还有一些文具用品和发夹之类的小饰品全部进了小茶几上的小竹篮。

  轰!这会儿她脸红得可以拿来煎蛋了。真是丢死人了,如果双手掩面就可以逃避这一切,她会毫不迟疑的这么做,她从来不认为自己制造出来的乱七八糟有什么不对,乱丢东西对她而言根本无关喜欢与否,这是她为了让生活环境变「热闹」所养成的坏习惯。



  「妳一个人住吗?」他一边收拾整理,一边顺道打量屋内的每一道细节。

  客厅靠近阳台的地方有一片软木纸制成的布告栏,上头有好多摄影作品,几乎所有的照片都是来自于大台北这个城市,看得出来全是随手拍摄的,并没有特别的取景。

  而布告栏的左右两侧有各式各样的小型涂鸦,署名是两朵牵牛花和晴——从这个字就可以猜想,这些都是王海晴的作品。

  「我没有家人。」看着他好像在自家似的优游于她的小小世界,这种感觉很亲密,可是又同时让她觉得自己正毫无保留的摊在他面前,他正在入侵她的世界,迅速猛烈,却又那么自然,这才真正教人惶恐不安。

  她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你想喝什么?」

  「这里有什么,我就喝什么。」



  转身走进厨房,她泡了一壶花茶。「除了白开水,我这里只有花茶。」

  「味道真香,这是什么花茶?」

  「是熏衣草,我习惯睡前喝一杯。」

  喝了口,他点了点头,这味道真是不错。「妳怎么会住这种地方?」

  「这里很好,租金很便宜,空间又刚好够我使用。」

  「这种老旧的公寓在安全方面漏洞百出,妳一个女孩子住在这里太危险了。」想到她住在这种简陋危险的地方,他就觉得心疼,她应该是那种优雅的住在高级住宅的千金小姐,被人家细心的照顾呵护。

  「我在这里住三年,左邻右舍都熟识了,平时大家守望相助,进出都会关心问候,没有安全上的问题。」他又不是她的什么人,管太多了吧。

  「我要妳当我的女人。」

  听到这样的宣示,她应该受到惊吓吗?当然,他突然朝她丢了一颗炸弹,吓了一跳是很正常的反应,但事实上,她一点也不意外。

  其实他的目光早就透露出这样的企图,如果她有那么一点吓到了,那是因为她没有预期他会现在就出击,而且他说,他「要」她当他的女人?实在是一个傲慢到令人生气的男人!

  「我是不是应该谢谢你对我的厚爱?」她的口气可是一点谢意也没有。

  「我是一个很慷慨的情人,我什么都可以给妳,唯独婚姻。」这是他的行事风格,直截了当,不喜欢拖泥带水。

  「我没有兴趣当你的女人,你去找别人。」

  眼神转为深沉,他对她的渴望连自己都招架不住。「我只要妳。」

  她的心轻轻一震,如果他命令她,她会生气,可是当他用这么温柔的口气,她就慌了手脚。「我……我不是那么廉价的女人.我不会被金钱物质收买,请你不要太小看我了。」

  「从我第一眼见到妳,我就知道妳不是那么廉价的女人,我并不是想用金钱物质收买妳,那只是用来证明我对妳的决心,不计一切,我就是要得到妳。」

  她不自觉的就近抓住可以支撑身体的沙发,她的双脚发软,这个男人在她的心湖投下一颗大石头,扑通一声,她坚固的堡垒在松动了……

  不可以!不管这个男人有多么诱惑人,逼得她节节败退,爱情绝不是她可以贪恋的奢侈品。「你死心吧,我不会当任何男人的情妇。」

  放下手上的花茶,他的温柔不见了,取而代之是惯有的高傲霸气,「我说了,不计一切,我就是要得到妳,即使我必须把妳的世界搞得天翻天覆,妳真的准备好迎接我的挑战吗?」他没有期望她会立刻接受他,早在第一眼,他就知道她不是一个轻易屈服的女人,这也是他对她更执迷不悟的原因。

  微微扬起下巴,她很倔强的响应他,「你不需要担心我,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应付不来的事情。」

  第2章(1)

  见过的美女无数,我从来没想到有这么一天,我想将一个女人写进我的日记。

  女人是必要的花瓶,也是偶尔放松心情的调剂品,可我不会为任何女人浪费心思,也不需要为任何女人浪费心思,然而现在,我竟然为一个女人伤透脑筋,想着如何让她向我臣服。

  除了工作,我还没有对什么事物产生这么强烈的企图心,不过是一个女人,真的有必要浪费我宝贝的时间吗?

  如果是.一般女人,确实没有必要,但是她不同,她是特别的,我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一个女人可以将柔弱和刚毅融合于一身?我很好奇,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

  没错,就是好奇,让我想得到她。

  下定决心,我就不会退缩,我的字典里面绝不容许「失败」这两个字!

  ***

  「我的天啊!妳决定开玫瑰花专卖店吗?」

  当触目所及都是红玫瑰,电视柜快不见了,茶几快不见了,沙发快不见了,置物篮快不见了,垃圾桶快不见了……甚至连行走的地方也要淹没了,相信每个人的反应都会跟邵美瑶一样,连王海晴都要问:「那个男人是不是疯了?」

  没错,除了发疯,怎么会有人这么疯狂呢?每天一束一百零一朵的红玫瑰,她怎么知道有一百零一朵?因为好奇心作祟,她仔细算过一次。

  第一天收到花,她采用冷处理,沉默不予回应是最佳的解决方式,可是接着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她已经数不清,眼前的盛况究竟是多少个日子制造出来的景象。

  因为一个人住,又是住顶楼,她没有天天倒垃圾的习惯,通常,她一个礼拜追垃圾车两次,可想而知,红玫瑰增加的速度比她清理的动作来得快速,没有多久,她就发现住处已经被红玫瑰占据了。

  继续下去,她会抓狂,还会成为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八卦焦点人物。

  每次倒垃圾时,当她提着一大桶红玫瑰下楼,左邻右舍总是羡慕的吱吱喳喳个不停。

  人言可畏,她的红玫瑰传奇恐怕传遍街头巷尾了,现在,如果没有必要,她绝对不会出门,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那会让她觉得自己好像作奸犯科的恶人。

  「学姊,我会慎重考虑妳的提议。」王海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长沙发清理出来,请卲美瑶坐下。「不好意思,妳怎么突然跑来我这里?」

  「我的行动完全恢复自由了,想亲自过来跟妳说声谢谢,正好我住家附近新开了一家面包店,开幕期间九折优待,我想妳喜欢吃蛋糕,就买一些过来。」她举起手上的蛋糕盒,因为大茶几上摆满了红玫瑰,她只好继续提在手上。「妳这里发生什么事情?」

  「有个男人发疯了,他每天一束红玫瑰,然后就变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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