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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冰儿根本不在意他是衣着光鲜、还是赤身露体,随口道:「不客气,吃饭了。」接着,一团焦黑物体送到他面前。

  莫离嘴角抽了抽。「饭?」这玩意比较像炭吧!

  「你也可以叫它鸡,起码我捉到它的时候,它是一只鸡。」她也一脸嫌恶,但不得不吃,否则会饿死。

  完全看不出「它」是鸡……莫离觉得吃这种东西,会死得更快。



  看来他的救命恩人不擅厨艺。莫离苦笑,准备自立自强。

  「姑娘,请问我的衣衫哪儿去了?」他强撑着身体坐起来。

  「不就在你身上。」

  他低头,原来胸前缠得乱七八糟的布是他的衣服,烂得还真彻底!得想办法弄其他东西遮身了。「姑娘,我看这饭并不好吃,不如重新做过。」

  她扳了一块「焦炭」送进嘴里,一边吃,一边皱眉。「再花两个时辰做吗?谢谢,没兴趣。」

  把一只鸡弄成一块炭得花两个时辰?他脑子有点发糊。



  「不必,两刻钟即可。」

  她眼一亮,把手中的鸡丢了。「你确定?」

  他点头。「如果姑娘先将鸡杀好,一刻钟——」不必再说,她已经不见踪影。

  莫离怔忡半晌。好古怪的姑娘,能如此迅速治好他的内伤,想必医术超群,声名显赫,但他搜索枯肠,也忆不起天底下谁能有此奇技。

  「加上这非凡轻功,她来历必不简单。」真是深山遗民?他几分疑惑。

  「这叫迷踪步,只是跑起来快一点,没啥儿实用。」一阵风吹过,空中残影未褪,她人已出现在他面前,手上拎着两只鸡。

  他微愣,下一瞬又扬唇。「跑得快已经很厉害了。」

  「所谓迷踪步,就是为了迷惑敌人、逃出生天而创的,但在迷惑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受到影响,难辨东西、不分左右。短程还好,但长程偶尔想去天涯,会不小心晃到海角,这样你还觉得好用?」

  偏偏她每次心急,赶路就会忍不住使出迷踪步,结果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

  要不要安慰她?他忍住笑,眸清似水。「凡事有一得必有一失,姑娘切勿挂怀。」

  「我本来就没在意。」迷路迷路,迷久了也就习惯了。

  「姑娘心胸开阔。」他咳嗽,被硬憋住的笑意呛到。

  「这跟心胸有什么关系?」废话太多了,把鸡给他,她道:「两刻钟,你快做吧!」

  他接过鸡,有几分烦恼。「姑娘可有匕首借在下一用?」

  她拿出一把骨刀递给他。这不知何种动物骨头雕成的刀具朴实无华,却锐利非常。

  他拿来杀鸡,轻轻一划,皮毛骨肉分离。

  「好刀,这——」突然,话语卡在喉咙,因为他看到鸡胃囊里有些许小米。山林里的野鸡不会吃这玩意儿的。「姑娘,这鸡是在哪里捉的?」

  她指着山下,这时天已现微光,晨雾间隐约可见一草屋农舍。

  「那边的笼子里有很多鸡。」就因为农舍近在咫尺,她才能连跑两趟而不迷路。

  「姑娘,这是家养的鸡。」

  「然后呢?」

  「我们不该偷人家的鸡。」

  「山里到处是猎物,想吃鸡,随时捉都有,干么养?」

  好问题,那么……

  「姑娘为何不进山捉鸡?」

  「去太远了会迷路。」再说,近在眼前的东西不拿,到山里猎,当她傻子啊?

  这答案更妙了。但是……

  「姑娘,不告而取谓之贼。」

  「这道理只适用于鸡只是有主人的情况下,如果农舍里的人都死光了,这些鸡就跟野鸡没两样了。」

  他眼底厉光一闪而逝。她杀了人?不,她身上没有血腥味,凶手不是她。

  放下手里的鸡,他站起身。「我们过去看看。」

  她摇头。「先做饭。」

  「去农舍里再做也一样。」

  「尸体不会跑。吃饱休息后再去。」她很坚持。

  「人命关天,拖延不得。」

  她弹出一颗细石,封了他的气海,教他一身强力也无处可发。

  「做饭。」

  他微怔了下,俊眸眯起,有了笑意。堂堂的金笔玉判居然也有被押着洗手做羹汤的一天,真不可思议。

  他却没有太多的排斥,好似……这样极端的偏执也挺动人的。

  「姑娘贵姓芳名?」

  「骆冰儿。」

  他点头,把这个名字记下了,心里反覆念诵几遍。这奇怪、诡异的姑娘,她叫冰儿,好冷的名字,但烙入他脑海后,便变成了一个带着淡淡温馨的印记。

  *

  第2章(2)

  方入辰时,骆冰儿解了莫离的穴道,两人一起去探查那被灭门的农户。

  一入门,满地的鲜红和嗯臭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莫离看了骆冰儿一眼,有些了解她为什么坚持用过饭、休息了再来。这种场面不是一般人受得了。

  他皱眉查看屋内八具尸体,致命伤都在喉口,但凶手因何要恶意毁损尸体?这是在掩饰某些东西?或者单纯的发泄?

  「你有什么看法?」他问骆冰儿。

  干么问她?这又跟她无关,但他清澈瞳眸里的一丝悲悯却让她不忍袖手,带着些微不甘愿,她审视了一逼农舍。

  「这些人都死了一天多。」

  「什么人会如此残忍,从八旬老翁到三岁稚儿都不放过?」

  「我不知道。」她跟这家人不熟……不,她是跟太白山下所有的人都不熟,怎生判断其间的恩怨情仇?

  他又将农舍仔细检查了两遍,确定一无所获后,在内屋拣了件男主人的衣服换上。

  「走吧!」他准备去报官,让宫府来调查这件案子。

  但她却在临离开前,将一只火摺子丢到屋旁的柴火堆上,熊熊烈火瞬时吞噬了农庄。

  「你干什么?」

  「这么多尸体放着不管容易滋生瘟疫,还是烧了乾净。」

  「但你把农庄烧了,官差就无法调查这桩命案,为死者报仇!」不顾重伤在身,他就要冲过去灭火。

  她弹出一颗小石头,又点住他穴道。搞不懂这人恁爱管闲事,这就是所谓的好心人吗?但似乎不太聪明。

  「你为什么要替他们报仇?」

  「他们无端遇害,难道不该捉住凶手,还他们一个公道?」他身体虽无法动弹,但不妨碍他以眼神控诉她的冷血。

  不过她不在乎他的感觉。非亲非故的,凭什么她得承担他的情绪?

  撇撇嘴,她道:「你怎么知道他们被杀是没有原因的?」

  「不管有没有原因,杀人总是犯法。」

  「如果是这家人先害了人,然后才有人来找他们报仇,杀死他们呢?」冤冤相报何时了?

  他哑然。他与这户人家并不相识,命案发生的原因、过程,他也不清楚,确实无法断言死者的无辜,但是……

  「滥用私刑总是错的。」

  她想了想。「了解,侠以武犯禁嘛!」

  莫离颔首,心里却很忐忑。因为他闯荡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也常犯下此错——以为官府里没有青天,不如由他代执法规,「金笔玉判」这称号便是由此而来。

  说到底,他才是那个最常犯法的人。从此再也不违禁了,他心里暗自立誓。

  她看着他,清俊容颜闪过一丝绋红,是心虚吗?他也做过以武犯禁的事?但那固执着抿紧的唇却显出他对维护法纪的坚持。

  这个人,倘使自己不小心犯了错,也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送上断头台吧?

  很麻烦的个性,但她并不讨厌。

  「知道了。」她挥手,解了他的穴。「再有下次,我不烧就是了。」

  「不要下次了。」他看着已成废墟的农舍,低叹,只愿悲剧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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