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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台北

  啾啾、啾啾、啾啾啾~~

  闹钟响了,巩杰修迷迷糊糊地按掉床头的闹钟,还没掀开眼帘就露出迷人的笑容。



  太好了,天亮了!

  今天是最值得纪念的一天,也是他一直期待的日子,因为,今天他将要牵着心爱女人的手,去法院公证结婚,正式让她成为自己的妻!

  “宁……”想抱住她柔软的身躯却扑了个空,他疑惑地睁开眼睛。奇怪,宁已经起床了吗?

  转头望向浴室敞开的门——织宁不在浴室。

  她下楼去厨房了吗?

  他掀开丝被下床,想到楼下找织宁,眼睛却瞥见床头柜上有个闪闪发亮的东西。



  这是……他的心房蓦地紧缩,怀疑自己看错了。这个戒指应该套在织宁的手上,她曾经说过永远都不会把它拔下来的,为什么现在会放在床头柜上?

  他一把抓起戒指,拿起被压在戒指下的一张短笺。短笺上的字体他很熟悉,那是织宁的笔迹。

  发生什么事了?紧紧抓着短笺,他的一颗心已经提到了胸口。

  很抱歉,我不能跟你结婚,因为我无法承受外界加诸给我的巨大压力,当巩家的媳妇真的好辛苦,而我,没有力气继续抗争了。

  跟你在一起七年了,从十八岁到二十四岁,这是女人最灿烂耀眼,芳华正茂的年龄。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另一个七年可以慢慢熬、慢慢挥霍,毕竟,你家人对我的成见非常深,我不敢去想象他们要到何时才能接受我?那是一段太遥远、也太艰苦的路。

  对不起,我选择了逃避。因为我不想把女人最灿烂的青春全部赌在你身上,我好累,想走一条比较平静顺遂的道路。你知道的,我从小就是孤儿,看尽人情冷暖,我最怕的就是人性的现实面。以前的我太苦太苦了,那种怎么熬,眼前还是一片黑暗的苦,你不会明白。

  所以,我无法嫁给你,我不愿意再去面对你家人的严苛目光,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

  我会远离台北,会慢慢遗忘你。

  你可以说我变心了,我不否认。毕竟,人的心与感情随时会变,曾经深爱你的人,很有可能在明天就改变了初衷,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永恒”这一回事,不是吗?

  戒指还你了,请忘记这一切。

  这是什么?是什么?巩杰修重复看了好几遍,却不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织宁呢?

  他扔下短笺,狂冲下楼,一路焦急地喊着。“织宁?织宁?你在哪里?不要再恶作剧了,快回答我!”

  他冲入客厅,没人。

  冲入厨房,里面也是空荡荡的。

  再冲入一楼的书房和储藏室,甚至冲到车库去找,依然不见佳人的芳踪。

  不,不会的!

  他的额头沁出冷汗,恐惧在心底蔓延,却拒绝相信这一切。

  假的!假的!绝对是假的!

  织宁不会离开他的,她那么爱他,以性命来爱,他们甚至约好了今天要去法院公证结婚啊!

  她绝对不会离开他的,这一定只是恶作剧!

  巩杰修跌跌撞撞地又奔回二楼,仓皇间撞倒了CD架,一大叠心爱的CD散落在地,有的连外壳都破裂了,但此时的他却无心理会。

  他扬声大喊:“织宁,快出来,这不好玩!织宁,我要生气喽,快出来……”

  快出来吧!只要笑着说她只是想顽皮一下,他会原谅她的!或许会捏捏她的小鼻头当作惩罚,但,他一定会原谅她的!

  找遍了二楼的起居室、书房、客房、主卧室、衣帽间,甚至连前、后阳台都仔细地搜寻过一遍,还是杳无芳踪。

  难道……织宁真的离开他了?短笺上写的都是事实

  踉跄地奔回主卧室,他双手颤抖地捡起地上的短笺,重复看了好几次,越看脸色越惨白,胸膛深处也传来尖锐的痛楚。

  她爱上别人了?织宁变心了,所以她选择离开他,甚至拔下两人的定情戒指?

  “不—— ”发丝凌乱的巩杰修发出一声比一声更加痛苦的咆哮。

  昨天晚上,织宁还温柔地依偎在他的怀里,两人甜蜜地计划着未来,计划要生两个很健康的宝宝。她说她会当个最称职的好妈妈,会用最大的耐心和爱心陪着孩子一起长大,而且她每天都会煮好晚餐等待他的归来,他们会拥有最温馨的家。

  说那些话时,她笑得好恬静,眼角眉梢挂着满满的幸福。

  言犹在耳,她却已经消失无踪了。

  难道,她的温柔都是假装的?她早就计划好要离开他了吗?

  因为受不了他家人给她的压力,所以她一直是闷闷不乐的吗?

  她一直计划着要离开他,甚至……甚至承认她变心了,爱上别的男人了?

  “……不!我不相信!”巩杰修发出撕心裂肺的粗吼声。

  以最快的速度胡乱地套上衣服后,巩杰修抓着车钥匙和手机冲下楼,奔向车库。

  他要马上去找织宁,他要到任何一个她可能会出现的地方。

  今天原本应该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他不允许她就这么消失。

  她是他即将入门的妻子,他绝对会找出她的。

  绝对会!

  第1章(1)

  杰: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可能也是最后一封吧。

  相恋多年,很遗憾我从来没有写过情书给你,而第一次亲笔写信给你,居然是在这种状况下。

  当你收到信的同时,我也已经离开台湾,到了海洋彼端的另一个城市了。这里的阳光很美,和煦的阳光可以给我许多力量,写这封信的力量,以及……忘记你的力量。

  我们在一起几年了?七年吗?交往期间,常常有朋友好奇地问我们这个问题,每当我回答说“我们已经恋爱七年了!”时,你总是会笑笑地在一旁接话道:“才七年吗?我觉得我们好像认识了一辈子呢!不,我上辈子就认识她了,她啊,从以前就是这么任性,是个傻丫头!”然后,我们两个会相视一笑。

  朋友总说我们两个好肉麻,都在一起这么久了,还是会深情相望,陷入两人世界,也不管有没有朋友在场,眼睛里仿佛只看得到彼此。

  其实,他们不明白,我们两个不是故意搞浪漫,而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如同你爱我这么多。

  提笔写信的时候,想到好多好多以前的事,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候刚进大学成为新鲜人的我,被好友羽珊拉去参加网球社,其实那时我一点都不想加入网球社,你知道的,我很懒,我只想加入阅读社或是影痴俱乐部之类不用出力的社团,但拗不过羽珊的软硬兼施,我还是跟着她去办了入社手续。

  然后,我领到社团发的网球服装。当我穿着网球装上场练习时,从来没有握过球拍的我果然打得很笨拙,连最基本的发球,甚至是拿球拍的姿势都不对。羽珊那时候还跟我说悄悄话,她说:“不会没关系啦,我帮你引荐网球社的社长,也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你知道有多少女生疯狂地迷恋他、倒追他吗?”

  然后,你出现了。羽珊撒娇地说要你指导我,你却以最冰冷的眼神望着我,冷峻地道:“倘若不喜欢网球可以不要参加,不要以为来这里只要换上美美的球装、露露大腿,就可以混过关。”

  当下,我完全愣住了。你好可恶喔,第一次见面就那么凶,活像凶神恶煞似的。人家我是真的不会,又不是故意耍笨。回过神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气到飙泪,接着不顾羽珊的阻止,我气愤地冲入更衣室,换回原来的衣服,当场就要求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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