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干么一直吃我剥好的虾子啊?」她小声质问,口气超差。
刚端上桌的虾子她剥一只,他吃一只,比嗑瓜子还顺口。
「虾子剥好就是要吃的,别那么小气嘛。」他笑嘻嘻地回嘴。
「卑呷后醒,嘎里哈。」她送了一句台语俗谚给他。意思是「要吃苍蝇,自己捕」,别指望坐享其成,占人便宜。
「你说什么?」又是他听不懂的话。
她暗叹一声,又忘了他是「ABC」,只有中、英文灵光,还因为工作需要学了一点德、法语,但台语拢总听呒。
「我是说,要吃虾子自己剥,不然就连壳都吞下去,顺便补充点甲壳素。」她「笑」着解释一遍。心想改天若面带微笑的用台语骂他,他可能还会跟她道谢呢!
「我不会剥虾子,」而且不喜欢沾手。「不像你剥得那么漂亮。」他还想用赞美来笼络人心,配上朗朗笑容。
「少来,难道你平常只吃龙虾吗?」最好有这么富贵命啦!一下子鱼子酱、一下子又龙虾,一边看着前方的养眼书面,一边吃她剥好的虾子……
哪有这么「好康」的事!
「那倒不至于,不过我通常只吃剥好壳的虾类。」他实话实说,真的不擅长剥虾壳,也很少吃带壳的海鲜。「而且你剥的特别好吃。」他眨了下限,又奉承一句。
她轻哼了声,正想再回话,却被邻座的欧巴桑抢先一步——
「素啦,小姐,帮男朋友啵几猪虾住没关系啦!」
「嘿咩,唛为这弯啦!肖年仔,啊不然你嘛帮女朋友装一碗汤,互相一下啊。」
两位带着孙子的欧巴桑说着不太标准的台式国语,跳出来帮眼前这对斗嘴的小情侣打圆场,还要辛维克哄哄女朋友,帮她盛一碗刚端上桌的热汤。
「不……你们误会了,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她尴尬地澄清,睇了他一眼。
「好,我马上舀。」辛维克很上道的拿起汤勺,立刻动手帮她舀起一碗热腾腾的鲜汤,还不忘带点香菇、鸡肉……
黎真希呆若木鸡,没想到他居然完全不否认,还乖乖地帮她舀汤?
「这只鸡怎么是黑色的?」他不解地看着碗里的鸡肉。
「那素乌骨鸡啦,初了以后,皮呼会变得白白嫩嫩,水当当,比白色的鸡还要补溜。」欧巴桑热心地提供答案。因为刚刚看到他的女朋友一直交头接耳的跟他解释菜色,听起来他好像是从国外回来的,所以对台湾的东西都不太了解。
「嘿啦,偶你儿说后,那个欧固鸡里有荀么……胶沿蛋白,又可以皇紫外线,对女人浑好,口以养颜美龙啦。」另一位欧巴桑也把她之前从女儿口中听到的「科学证明」搬出来分享。
「哦,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谢谢你们。」他悟性很高的听懂了欧巴桑们的国语,并且很有礼貌地向两位欧巴桑道谢。
「真希,那你多喝一点,小心烫。」他把汤端给她,还不忘贴心提醒。
辛维克脸上堆满笑容,一点都不在乎被人误会,心里反而有股说不出的欣喜。他想,如果能跟这么有趣的女人谈恋爱,或许这场恋情会跟她一样充满乐趣。
她有时很女人,有时又带点孩子气,在生人面前脸皮薄,一混熟了却可以不计形象搞笑,偶尔还会闹点小迷糊。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她身上都具有一种奇妙的吸引力,总令他感到兴致盎然。
难得遇上一个这么合得来的女人,说不定,他们俩还真具备了当恋人的资质呢!
这个突然跃进他脑袋里的想法,莫名地停留了好一会儿都不曾消失,更柔化了他看她的眼神……
而辛维克这一谢、一叮咛,立刻获得欧巴桑们的一致好评,连同桌的其他长辈见了也频频对这个有教养的年轻人点头赞许。
「小姐,你男朋友浑体贴溜。」欧巴桑又帮腔。
咦?!怎么忽然间,他又跟同桌的宾客打成一片了?
「我们真的不是……」看他不帮腔,她只好自立自强的跟大家解释。
「小姐,你免歹势啦,年轻轮谈恋爱混正常,你们一个帅哥,一个美女,两个轮配在一起刚刚好ㄋㄟ。」欧巴桑认定他们是一对了。
「系啦系啦,有速配啦。啊你们将来卢苟孙了小孩,一定也会跟偶们家这个囝仔一样古锥,偶看轮混准,不会错的啦。」另一位欧巴桑还摸着孙子的头跟她挂保证。
哇哩咧?!现在是怎样!
她红着脸,盯着他看……
他应该有听懂她们说的话吧,可是为何他一点也不反驳,就像默认似的?
「快喝啊。」他温柔地微笑,自己也盛了碗汤,挟了块鸡肉,尝尝这「黑色的鸡」是何滋味。
黎真希低头喝汤,温热的鸡汤顺着食道流进胃里,暖的却是她的心。瞧着他看似倜傥不群的外貌,却有着恭谦有礼的内在和温柔的眼神……
他们在别人眼里,真的很「速配」吗?
她不自觉地弯起唇,突然觉得,被人误当成他女朋友也不坏。毕竟他的外表称头,说起话来也言之有物,还有让人羡慕的正当职业,这种男人在女人眼里应该算是「上上签」吧!
不过,她可不敢期望自己有这种签运,只希望找到一个像他这样好「逗阵」的男人,随便什么话题都可以跟她聊上几句,有时候谈谈现实,有时候天马行空。有时候到郊外走走,有时候在附近逛逛。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只因为想到他就觉得快乐……
她不黏人,也不需要一个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的贴身情人。她只想在心里放入一个名字,一个在她偶尔强烈意识到寂寞时,可以思念、在乎的对象。
何时,她的寻觅才会看到终点,让她遇见那个……
「这鸡汤里还放了干贝耶!」他喜出望外地对她说。
她看着他开心的表情,笑着想——
那个,跟他很像的男人。
*
忙里偷闲的午餐时间,黎真希和阿芳坐在员工休息室里吃便当,边吃边报告她在过去这一个星期里和辛维克相处的情形。
「平常下班我们会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我再带他去一些像文化中心、城市光廊、星光公园、真爱码头等地方走走。」晚上能参观的风景名胜真的不多,去了美术馆也看不到大片绿地,又不能放风筝。
「上周六我们去看了场电影,顺便在百货公司里吃点东西、逛了一会儿,然后下午就去屏东暍喜酒。星期天我们搭渡轮去旗津那一带吃海鲜、骑自行车,最后再回到英国领事馆喝下午茶、看夕阳。」结果星期一上班时,她的大腿酸痛不已,还贴了好几块运动贴布才去上班。
阿芳边听边笑,最后问了她一句——
「所以,你们是热恋中喽?」
黎真希放下正要咬下的鸡腿,很明确地说:「你想太多了,我们只是一起打发时间的普通朋友。」
「吃饭、逛街、看电影,这不就是谈恋爱做的事?!更何况你还带他去吃喜酒,不就代表你们的关系非比寻常。」一般会带着出席婚宴的异性不是恋人、配偶、就是小孩,少有例外。
「不,我们的关系很『寻常』,就跟我和你的关系差不多。」她肯定的声明两人间的纯友谊。
「哇!那已经很好了耶。不然你干脆跟他交往好了,我看你们俩挺登对的,正好你也喜欢他。」阿芳顺水推舟的建议。这些年里,她还没看过黎真希和哪个男人走得那么近过,说不定他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