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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含征已走遍蝶园,正要离开此地,忽然遇上书季绫,便有说有笑的欲一同离开,可既然是来应酬露脸,临走总要句主人打声招呼。

  主厅门廊前,安适之正好在和张寂黯说话,范含征带着书季绫信步走上前,正要告辞离去,张寂黯发现了书季绫,眸光闪烁,唇角不觉勾起笑意。

  “小公子,又见面了。”

  “哈!”书季绫讥讽似的干笑一声,应付的点头,“是啊!是啊!”



  个头儿小小,姿态语气却有一股不小的辛辣之戚,如此不驯的姿态,就连安适之也不禁侧目而视。

  范含征站在一旁,俊眸流转,跟着好奇起来。

  小狗儿呜咽地抬头瞥了张寂黯一眼,似乎认出了他,张寂黯不禁微笑,宽容的迎上书季绫略嫌嚣张的姿态。

  “小公子,你是第一次到这种场合来吧?怎么称呼呢?”

  唇角泄出一抹淡笑,她有恃无恐的扬起脸,朗声道:“我名叫‘书、季、绫’,书籍的书,季节的季,绫罗绸缎的绫。”

  此话一出,张寂黯定定望着她,眉眼间笑意顿时敛去,深澈的双眸宛如子夜投进井底的月光,幽寒冰冷,不见一丝温暖。



  现在,他知道她是谁了吧?书季绫似笑非笑的邪扬嘴角。

  “这……”安适之震惊得说不出话,显然也明白了她的身份,不禁侧头往好友瞧去。

  下颔微扬,张寂黯深不见底的黑眸总算起了波澜。

  身为他的未婚妻,居然女扮男装和京城里最声名狼藉的浪子相偕出游,并且以此向他挑衅?

  就算不愿意委身于他,但如此无视自己身份,和那种无行浪子走在一块儿,难道她完全不顾自身名节了?

  范含征俊眉微蹙,终于意会到事情有点儿不寻常,但,为什么不寻常呢?

  说起自个儿的声名狼藉,他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任何一个名字和他沾上边的姑娘,几乎就不可能是什么清白女子,书季绫现在无端端露这一手,显然就是故意要眼前的两人误会。

  但,为什么呢?

  这时书季绫忽然亲匿地揽住他的手臂,他并未挣扎,安适之在一旁看得心头火起,忍不住厉声斥责。

  “范兄,你可知道这位书小姐乃张公子的未婚妻?”

  “哦?”

  范含征这才恍然,低头看看身边的小人儿,再看看张寂黯。啧啧,果然暗潮汹涌。他嗤地一笑,手上的折扇绕在指缝间里转来转去,嘴里喃喃念道:“是吗?原来如此啊。”

  书季绫却是满不在乎的低哼冷笑。“那又如何?”

  是啊,又如何?他们只是走在一起,未必干了什么见不得人之事,虽说范含征品性不端,但无凭无据,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谁又能说她什么了?

  安适之当场为之语塞,瞪了她一眼便沉默不语。

  倒是张寂黯竟还不动声色,炯炯目光平静的望着书季绫,直过了好半晌,才长长吁了口气,慢条斯理的轻声道:“书小姐好,幸会了。”

  “哼。”书季绫黑眸在眼眶里转丁一圈,未置一语。

  张寂黯幽远的黑眸忽然转向范含征,“范兄,既然书小姐是你带来的,就劳烦你送她平安回府吧!”

  范含征听了,略略扬眉,不禁暗自好笑。

  这男人要不就是太了解书季绫,要不就是根本懒得理她,到底是哪一种呢?拍着折扇,他笑意更浓了。

  闻言,书季绫涨红了脸,可见她心头之错愕。本来她满心以为他会立刻翻脸发怒,却不料他一派平静,不动如山。

  “范哥哥,我们走吧!”于是她伸手拖住范含征手臂,两人肩并着肩,状极亲匿,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书小姐这样走了你放心吗?和范色鬼?”安适之错愕不已。

  冷淡地望着书季绫的背影,张寂黯仅仅漠然回了一句。“随她去。”

  第2章(1)

  小木门外叩门声响起,接着门内传来几许木头碰撞声,小僮开门探头一看,正好迎上一张笑嘻嘻的俏脸。

  “小姐回来了。”僮儿咕哝着把门板推开些。

  书季绫低头一踩进门槛,立刻忙不迭地问起,“爹娘找过我吗?”

  僮儿懒洋洋的摇头。“不知道,没听说。”

  “喏,赏你的。”她从怀里揣出一包甜食,飞快推到小僮千上,小僮霎时眼睛一亮。

  接着书季绫转过头,掀起袍子便往梧幽园跑去。

  入夜后,天气陡地转冷,石子甬道湿湿滑滑的,奔跑一会儿,她衣衫上都飘满了水气。

  得赶紧换下来!她跑得喘吁吁,脚步却不敢稍歇。

  男装出门嘛,能不叫爹娘撞见最好——虽然就算撞见了,顶多一顿叨念——但想到往后要被数落的日子还长,还是“多”事不如少“事”呗。

  梧幽园就在眼前,书季绫正要往里冲,夜风中忽然传来一阵清柔幽宛的箫声,她脚步一顿,不禁满腹疑惑。

  这么晚了,怎么会有箫声?

  况且箫声从她园子里传来,爹娘兄长都不好吹箫,谁好大的胆子,竟敢擅自闯到里头去?

  莫非……她狂狂吸气,想来想去,也只有那个人了,他怎敢?

  鼻头一皱,书季绫便气呼呼的跨进园子去,衣袂飞扬未止,一转眼,果然有个男人在她园子里,正闲懒的倚着一块大石。

  张寂黯见她回来,才慢吞吞的把手垂下,将竹箫系在腰间,又拾起身旁一枚紫色的梧桐花瓣,掐在指尖上轻轻一转。

  “你怎么住这里?”瞪着他手上的花,书季绫又抬头瞪他一眼。

  “我书房外,也种了许多像这样的梧桐……”他没理会她,却忽然笑了,幽深的眸光掠过一丝暖意。

  听说一些名门闺秀的居所里总是栽桃种杏,芙蓉牡丹,也有风雅些的喜好菊花梅树、茶花绿竹,这园子里却什么娇艳、风雅的花儿也没有,放眼尽是一株株高大粗壮,干直叶阔的老梧桐。

  梧桐乃树中之王,有所谓“凤凰之性,非梧桐不栖”。“秋水篇”中,庄子自喻凤凰,“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只居梧桐而不与凡鸟同巢——咱们骄矜气盛的书季绫小姐,自是不屑与深闺淑女为伍。

  “这些树木被照顾得很好。”他微笑赞道。

  谁管这些笨树啊!

  书季绫冷眼瞧他,越看越是讨厌。

  想她书家世代翰林,每天不晓得有多少骚人墨客登门往来,要她说,她最讨厌的就是他这种了——永远冷着一张脸,眼睛高到头顶上,衣服穿了十几年也舍不得丢,好像非得满身破烂、穷愁潦倒才叫做“真清高”。

  呸,这叫虚伪!有了功名,却把旧情人抛到一边去,这叫薄情!

  虚伪又薄情,不知何以为人,爹爹竟要把她许给这样的男人,简直倒尽胃口。

  张寂黯突然徐徐朝她走来,黑眸注视着她。

  见他往自己身边走来,书季绫不禁暗暗屏息,又不甘示弱,只好千辛万苦忍着拔腿逃跑的冲动站在原地。这臭穷酸,就这双眼睛不同凡响,悠然深奥,像一片宁静的湖水,想引人跌进去似的。

  他一直走到她跟前才停下脚步,两入之间只相隔寸许,书季绫咬着唇,连呼吸也觉困难。

  太近了吧,他这么靠近她做什么?

  晚风沁凉,她却不经意嗅到他身上温热的气息,暗自心慌,又不敢动弹分毫,抬眼正想质问,不料他正好低下头,恰恰衔住她扬起的唇角。

  睁着美眸,书季绫惊惶不已,他眼底似乎隐约闪过一抹笑意,伸手托起她的下颔便毫不客气的低头吻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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