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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为她续了命吗?

  还是勾魂使者忘了勾走她的魂魄?

  一阵木柴重放的声音惊醒他的沉思,行动自若的司徒离人走出门口,望向一道劳动的背影。

  “老滚,你刚有瞧见一个女孩在附近吗?”



  长相凶恶的男人放好柴火,面无表情的回道:“没有,离人先生要吃晚餐了吗?今天有山药排骨汤、炒鲜笋和三杯兔肉。”

  “天又黑了吗?”他失笑地摇摇头,又往回走。“我闻到山芹菜的味道,多炒一盘野菜吧!”

  “是的,先生。”

  一天又过去了,太阳下到山的那一边,日复一日单调的日子,司徒离人觉得心有点凉,感觉……寂寞呀!

  第2章(1)

  “喂!有没有人在?我又来送便当了,上次的钱顺便收一收,连这一回一并收齐,你可不能赖,老板娘会骂的,你不要害我被扣工钱。”



  事隔半个月之久,乍闻清亮、同样朝气十足的女音,正在整理菜圃的司徒离人有些讶异,但不意外,在经过欧阳不鬼长达三天三夜的疲劳轰炸后,再发生什么事一点也不惊奇。

  自从师妹嫁为人妻后,无人管束的师父更加疯疯癫癫了,老说些他听不懂的话语,要他快点、快点,不然会来不及。

  十年前,强迫他资助一位因车祸受伤而变成植物人的伤患,逼他每个月都得去“看”上一回,还语带玄机的说此人与他关系密切,日后定会牵扯不清。

  他听听就算了,从没当真,一段时间后师父外出云游,他也没再去过了,不过一直到今日仍会固定汇款就是了。

  没想到长年在外的师父一听到他没按时探望,又开始无人能抵挡的“鲁功”,不眠不休地在他耳边叨念,又气又急地在门外敲了三天木鱼。

  “不敲不响,木头脑袋。”师父一脸嫌弃的这样说道。

  “哟呼!你在不在?看不到的瞎子先生,我又来了,送便当的工读生,今天有香喷喷的鳗鱼饭,还有烧烤鹅腿,空心菜炒得很鲜嫩,老板让我掌厨的喔!你一定要吃吃看,很好吃呐!”

  一颗探头探脑的黑色头颅在门口看呀看,不知是因为上次袭胸事件,还是怕人喊闯空门的,她只是站在门外大声喊叫,迟迟不肯入内。

  “我在后面菜圃。”清润的嗓音一扬,带着些许雅俊。

  “你在菜圃干什么?你又看不见……咦,你在种菜?”从前头绕了一大圈到屋后,她看到一个蹲着身、背向她的长发男子。

  “自己种的蔬果不含农药,待会摘一些回去吧!有机栽培。”吃得安心,也吃得健康。

  绿油油的一片菜圃不算大,但是各类当季生蔬应有尽有,几根大萝卜,包叶的高丽菜,垂落地的紫茄和红椒,还有鲜翠的大白菜和青江菜,一排高山野芹夹杂在青花菜当中,沾了露珠更是鲜甜。

  甘薯叶和山苏蔓生在岩石边,迎风招展的成熟玉米饱实硕大,开着黄花的丝瓜和胡瓜爬上瓜藤,几串青涩的山葡萄往下垂长。

  一开始,这并不是菜圃,而是野草丛生的山坡地,欧阳春色怕惊蛰后会有毒蛇爬进屋里,于是一放假就努力拔草、翻土,再撒上种子,种出一株株充满生命力的桌上菜肴。

  虽然人不在了,但也不能任其荒芜,因此他和老滚空闲时就来拔拔杂草,再撒些种子,让小师妹的心意不致被辜负。

  “什么是有机栽培?”听都没听过。

  “你不晓得什么是有机栽培……”现在最盛行的无农药培育法,连资讯最落后的他都知道,没理由她一无所知。

  她摇摇头,后来想到他看不见,才开口说道:“是不是用机器耕种,一株一株种下去?”

  司徒离人忙碌的手忽地停住。“你今年几岁了?”

  “我?十七呀!”她大方的告知,毫无忸怩,充分表现出十七岁少女的生气。

  “还在念书?”他必须说他有些诧异,十七岁的女生……呃,似乎养分吸收得不够均衡。

  他想起畅行无阻的胸部,耳根子微微泛红。

  “废话,我可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每学期都拿奖学金,虽然上夜校很辛苦,常常得熬夜写功课。”她忍不住话多了一点,吐吐苦水。

  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喜欢靠近他,感觉他身上有股宁和的气,让浮躁的心平静下来。

  “你是哪所学校的学生?”

  她说了一个校名,并为此沾沾自喜,浑然不觉他眉心一拢,那间高职停办已久,因爆发财务纠纷理事长卷款潜逃,关门至今仍未招收新生。

  是她说了谎,还是内有隐情?

  不想追究的司徒离人缓缓起身,他用流经菜圃的小水道净手,然后转过身面对送便当的打工小妹。

  “我跟你说喔!我们这次英文演讲比赛要是能得奖,学校要招待我们花东二日游……”她的声音忽然像被老鼠叼丁,嘴巴张得大大的。

  “怎么了?不继续说下去。”他听得正有趣,她的个性十分活泼。

  “你……你……”她咽了咽口水,目瞪口呆地指着长相清俊的男人。

  “我?”难道他脸没洗干净?

  她突然大叫,“你长得好像一个我暗恋的男生喔!简直是同个模子刻出来的。”

  太像了,像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他笑了。“我想我没有失落在外的双胞兄弟,你不用太惊慌。”

  “呃,不是说你像他啦!而是你像十年后的他,五官比较男人……”那个他笑起来有酒窝,腼腆可爱。

  咦?他也有,只是不太明显。

  “呵……你一定很喜欢他喽?瞧你说得好愤慨。”好像他不应该像她心仪的对象。

  女孩的声音变得沮丧。“喜欢他又有什么用,他有女朋友了。”

  司徒离人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名草有主,那也没办法了。

  “他和她常常很亲密的手挽手,那女孩既漂亮又有气质,一看就知是好人家的女儿,我哪比得上人家。”她满嘴酸地说道。

  每回她刻意等在公车旁,等男孩出现,他每到周末都会搭十二点零三分的车回家,然后提早五到十分钟在站牌前等车。

  而她很没用地只能躲在一旁偷偷看他,假装在看书,怕他发现她无聊的举动,头垂得很低不敢乱动。

  “用不着妄自菲薄,也许他们是兄妹,或是好朋友呢。”听出她语气中对自身飘零身世的介意,他忍不住出言安慰。

  “才不是呢!我查过了,他们念同所学校却不同班,那个女生很喜欢他,常对外自称是他的女朋友,他从没反驳过。”

  “更可恨的是,有一回那女生瞧见我偷瞄她男朋友,居然传纸条给我,叫我回去多喝些牛奶,别作太多白日梦,他们和我是不同等级的,女生长得像男生非常可悲。”

  她气炸了,很想给那男孩一拳,骂他眼睛瞎了才会交个眼高于顶的女朋友,目空一切的瞧不起人,她只是喜欢他,干嘛要受这种鸟气?!

  从那一天起,她就不再在车站旁出现,虽然还是很喜欢他,可是她告诉自己要死心,穷要穷得有志气,不叫人蔑视。

  “显然你没听她的话……”司徒离人小声的说,忍着不笑出声。

  “你说什么?”嘴巴动呀动地,不知在嘀咕什么。

  “没什么,你的初恋听起来很悲凉,叫人同情。”咳!咳!相信只要是男人,没人会不中意丰腴型的女人,而先天不良的她……唉!光是喝牛奶恐怕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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