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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是有一天在府里待得闷了,暂时想从那些络绎的访客中逃出去松口气,不要再听关于社稷民生的大事。天知道他从十几岁就开始参与这些,久而久之,似乎大家都忘了沉稳睿智的他还年少,有时也会坐不住,会发闷啊!

  那日他信步闲逛,逛啊逛的,不知怎么逛到了小湖附近,正好有一群十来岁的少年正在玩耍。

  应该是附近村里的孩子,衣服都旧了,但很干净,个个浓眉大眼,看起来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最有趣的是,他们在背书,一人一句,清脆的嗓音回荡在湖面上。雁永湛看得有趣,索性停步,抱胸站在远处,安静听着。

  背着背着,突然中断了,一阵呼喊取代了朗朗书声,原来是有个一身粗布衣裳的姑娘出现了。



  雁永湛一直在远处观望。看着那群少年围绕在大姑娘的身边,争先恐后要讲话,偶尔还推打几下,争执吵闹的逗趣模样;也看着那长姊般的姑娘耐心排解,一一细心照顾、招呼他们吃点心。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得入神。

  他们看起来很穷,可是似乎都很开心。

  雁永湛没有兄弟姊妹,身分又尊贵,加上读书对他来说太过容易,毫无挑战性可言,根本没有玩伴也没有伴读。看着这群少年一起背书的情景,居然心生了罕见的羡慕之意。

  他的目光又忍不住落到那名姑娘身上。

  姑娘家的脾气都这么好吗?远远地看着她,那朴素的深蓝衣衫、秀发松松扎个辫子,肤色白皙,一点也不闪眼,整个人看起来好舒服、好温和。

  “少爷,该回去了吧?”忠心耿耿的朱石当然随侍在侧,此刻低声提醒。



  “嗯。”雁永湛不置可否,还是遥望着那开心谈笑的一群。

  朱石已经跟随小王爷多年,察颜观色的工夫没人赢得过。他向动也不动的主子禀报道:“他们是最近才搬来的。几乎每天下午都在这边玩,少爷过两天再来,还是遇得到。”

  “谁说我过两天还要再来?”雁永湛斜望他一眼。

  主子就是这样,最讨厌给人说中心事、看破手脚。外人难以理解,总带着崇敬之心,不敢僭越;但朱石可不一样,恭敬地低下头,其实是在忍笑。

  “那位姑娘倒是比较不常来,要遇上就得碰运气了。”他冒死继续进言。

  “我有问你这么多吗?”主子冷冷反问。

  “是,小的不再多嘴了。”朱石的头更低,恭敬回答。

  “口是心非。”

  第3章(2)

  结果口是心非的,是雁永湛自己。他像是发现了一本有趣的新书,或是得到了一卷美丽的新画,个性使然,就想好好研究一番。

  三番两次,他在傍晚时分若无其事的散步过去,结果都只见到那群少年。

  “……凡此六反者,不可不察也。”说着,轮到的少年抓耳挠腮,支吾了半天,接不了下一句,“那个……那个……然后呢?”

  他的兄弟们纷纷提供意见,但全是乱猜——

  “府吏守法?”

  “不对啦,这边应该是接心之所欲?”

  “胡说,应该是以邪巧世者,难而必败!”

  “乱背!这段明明在前面刚背过了!”

  眼看他们吵成一团,雁永湛实在忍不住,扬声插嘴,“遍知万物而不知人道,不可谓智。遍爱群生而不爱人类,不可谓仁。”

  “对了!就是这样!”少年们全都欢呼起来,一双双眼睛热切地看着陌生的男子,充满期待的样子。

  双方之间的藩篱就这样打破,只不过,怎么老是少了一个姑娘?

  雁永湛按兵不动了好一阵子,终于等不下去了。他找个机会,抓来年纪最小,看起来最单纯的少年问:“你姊姊最近怎么都没来?”

  “我没有姊姊呀。”羊子泰一双乌黑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

  雁永湛眨了眨眼,傻住。

  羊大任听见了,过来插嘴,“她是我姊姊啦。最近有新的工,忙得咧。”

  “上什么工?”雁永湛轻描淡写问。

  “去‘楼记点心铺’帮忙,姊姊手艺好,很多人指明要她做的点心。”

  “而且常常有剩下的带回来!前天做的蓑衣桂花卷,好好吃哪!”

  “听说是大户人家特别订的,稍微不漂亮就不要,结果便宜了我们!”

  眼前这群少年说得兴高采烈,浑然不觉有什么不对。雁永湛则是回想起自己吃过的蓑衣桂花卷,一层层的油皮中间镶着清香的桂花瓣,又甜又清爽,作工却非常繁复。要多么有耐心的巧手才能做好?

  “我们下次要是有多的,就带给你尝尝看!”年纪最小的羊子泰兴匆匆地对他说着天真的话,让雁永湛听了,忍不住失笑。

  在府里,蓑衣桂花卷只是寻常点心,端到面前,他根本不会多看两眼。但对这些少年来说,却是珍贵至极的好味道。

  想到那个眉目温柔的女子,细心专注地料理制作点心的模样……

  “好呀,带给我吃吧。”结果,雁永湛居然欣然同意了。

  最诧异的,要算是在一旁安静侍立的朱石,猛眨了好几下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可是小王爷?!从小锦衣玉食、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府里大厨们挖空心思在菜色上变花样,宫里赐的上好美酒、精馔珍馑不计其数,就没看过小王爷对什么食物这么感兴趣。

  看来,小王爷感兴趣的不是食物,而是人——不过那位姑娘,实在不甚起眼哪。

  所以,朱石更困惑了。

  *

  几天后,蓑衣桂花卷没出现,倒是出现了红豆馅的包子——有人不是说过爱吃红豆吗?包子刚刚蒸好,又香又软,一共三个,在雁永湛面前。

  他面前还有个人儿,一张粉嫩脸蛋也红通通的,一样秀色可餐。

  “公子,我有、有一事与您商量。”她像是鼓足了勇气才说出口。“不知能不能,就是……想聘请您当大任他们的师、师傅。”

  “聘请我?”一身浅色长衫、暗金腰带,飘逸出众如仙的雁永湛,闻言,浓眉一扬,随手拿起一个精致可爱的包子,大刺刺吃了起来。

  皮嫩馅甜,包子做得非常好吃。虽然雁永湛的吃相斯文优雅,但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工夫,三个都不见了。

  “我是认真的。”羊洁没有注意到他唇际的隐约笑意,趁他吃着她献上的甜头之际,忙着低头掏出个用旧了的小荷包,打开,献宝似的呈上去,“这里有一贯钱,就当作是先缴的学费,可以吗?”

  一贯钱,对她来说,是省吃俭用多时,从不添购花粉首饰,加上最近拚了命工作,好不容易才揽下的。而对雁永湛来说,一贯钱……他每天随手作画所揉掉的废纸,加一加,大概都不只这样。

  雁永湛还是没开口,静静看着她。

  不够吗?还是不想教?羊洁心里七上八下。她知道这要求很突兀,但心里有股强烈直觉,眼前这名公子很厉害,弟弟他们都服他,让他来教,一定很有用。

  还是再加点钱?虽然她能力真的有限,但再多洗一些衣服,或是多帮点心铺做事,应该可以吧……

  突然,出乎意料之外的,他伸手接过。

  “啊,我的钱包……”

  “不是都要给我的吗?”雁永湛很自然地收入怀中,浓眉一挑。

  羊洁不敢多说。以前父亲还在时,日子虽不宽裕,但还过得去,所以她有余裕可以一针针绣出自己喜爱的花样。记得当时是夏天,她在荷包上绣了几朵江南四处可见的莲花,花蕊洁白,叶子碧绿,甚是可爱:但用了这么多年,早就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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