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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有Sense的笔名 玛奇朵

  哈啰,大家好!我是焦糖玛奇朵的玛奇朵(笑)。

  定格──

  序完!



  好喽!收工下班了!

  下什么班啊你!(突然天外飞来一个无影脚踹飞我)

  谜之音:第一次在新月跟读者见面,还不滚过来好好的介绍,用一句话就想充当一篇序,你觉得有可能吗?

  重伤倒地的玛奇朵行动迟缓的慢慢从地上爬起,重新站定位后,开始这篇序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介绍我还有这本书。

  咳咳!大家好!我是玛奇朵,很高兴现在正翻开书,看著我要白痴的你们,这是我在新月的第一本书,希望大家会喜欢。

  我知道一定有很多人会想问,为什么笔名要取玛奇朵?所以让我在序里面一次解释完。(玛奇朵的亲朋好友中如果有不知道笔名怎么来的,请看这篇。哈!)



  为什么会叫做玛奇朵呢?绝对不是因为我很爱喝焦糖玛奇朵,也不是因为这个名字的八字特别好,而是因为之前玛奇朵绞尽脑汁取的笔名,被众多路人给批评太过Local,结果听到编编的提议后,竟然一致认为编编提的名字比我自己想的还要有Sense多了。

  呜呜~~我被嘲笑没有Sense~~><(泣奔)

  所以,这就是笔名的由来!

  至于为什么要写这么一段呢?因为某个嘲笑我的路人,交代一定要把这段脑残的对话给写进去,所以这个血泪史才会被搬进书宝宝里面啦!

  好了!介绍完这段往事,我想来介绍介绍这本书好了(编编交代的),要不然玛奇朵可能要完白痴后就直接把序给结束掉,哈!

  这本书的男女主角,是玛奇朵很喜欢的角色类型,女的爱钱又搞笑,男的温文好脾气,虽然长相不一定帅,却一定是个性格型男,引来花痴的追逐。

  这种组合真是太对玛奇朵的胃口了!哈哈,

  但是,为了避免老梗,玛奇朵还是小小的在某些地方做了点变化,至于那小小的变化(应该说是矛盾才对),是在男主角的工作上,只不过这就要请读者们自己去发现了,毕竟我先说开的话,那还有什么乐趣呢?

  只不过,这本书里面,除了男女主角以外,其实有很多配角也是戏份颇重,虽然几乎都是以搞笑的形式出现。

  不过,如果没有这些配角出来插插花的话,那这个故事应该会无聊得多,所以让他们偶尔出来透透气,也是玛奇朵写这本书的乐趣,尤其是恶搞那些配角时,那真是一大乐事!

  写到这里我都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变态,以整人为乐。(虽然有很多人都这么说啦,但是我绝对是打死不承认的!)

  瞎掰了这么多,序的字数应该也差不多了,所以还是请大家赶快往后面翻下去吧!

  最后,希望大家会喜欢这本书宝宝!

  第1章(1)

  “妈咪,抱抱!”小女孩稚嫩的嗓音,甜甜的撒娇著要身旁的大人抱,而就一般人来说,是绝对不会忍心拒绝这么甜美小人儿的要求。

  但那是对一般人而言。

  而这个一般人绝对不包括元小秋在内。

  因为她实在很讨厌这种找自己麻烦的事情。

  “不可以这么爱抱抱,小孩子要多走路,身体才会强壮,懂吗?”元小秋没良心的掰出这么一句话来打发掉小女孩的要求,“还有不要乱叫,要叫我姨,不是妈咪,懂吗?”

  不愧是那个傻女人的小孩,连娘都随便乱认!元小秋无奈的想著。

  “懂!”小女孩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真的假的?这次这么快就懂了?难不成她那精明老爸的基因突然压过了她妈的基因不成?元小秋一脸怀疑的看著小女孩。

  “妈咪,那等一下可以抱抱吗?”小小的脸蛋上一脸的期待。

  她就知道,她果然听不懂。

  元小秋忍住想叹气的冲动,不情愿的抱起小女孩,一边怨叹著自己的苦命,一边想著跳槽的可能性。

  话说她那英明神武的老板自从娶了那个白目女当老婆之后,虽然是没有荒废了公司的事务,但是也从一个标准的工作狂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每天准时回家吃饭的好老公好爸爸。

  当然了,这本来是跟她没关系的,反正出钱的是大爷嘛!只要公司不倒,红利没少,薪水照发的话,基本上她一个小小的秘书是不会有什么怨言的啦!

  但是偏偏那对夫妻每年都会找名目出国去度他们的N年结婚纪念日,这时候她这个小小的秘书兼老板娘的损友,就要自动加班替老板带小孩,以免妨碍了夫妻旅行的甜蜜两人世界。

  这是多么没天理的一件事啊!

  人家夫妻甜甜蜜蜜恩恩爱爱的去度那劳什子的鬼蜜月,她这个苦命人就要自动加班带小孩?!

  怎么都没人想到她还是个黄花大姑娘,也需要有爱情的滋润呢?

  就这么把小孩丢给她带,天知道让她的桃花飞掉多少!

  “妈咪,我想要吃饭。”小女孩继抱抱后又顺势提出另一个要求。

  元小秋气叹得更大口了,并且乖乖的收拾桌面拿钱包。

  她就是再没良心也不能当作没听见这小鬼的要求,谁教她娘是她朋友,她爹是她的顶头上司呢。

  真是的!每次只要遇到这小鬼来,她叹气的次数就会呈等比级数的增加,如果说叹一口气会少掉一点幸福的话,那她大概接下来都只能等著衰神附身了。

  小女孩得不到回应,执拗的拉了拉她的头发,希望博取她的注意力。

  “妈咪~~我要吃饭饭。”

  元小秋看了抱在手上的小鬼一眼,再度无奈叹气。

  “唉~~走吧!吃饭!吃饭!我的小祖宗!”

  ***

  一大一小从公司出来之后,很自然的直接转往隔著公司没多远的一家自助餐前进。

  一想到便宜又大碗的美味自助餐,让元小秋露出难得的笑容,但是被她抱在怀里的小女孩则是一脸的不高兴。

  “妈咪……”

  “巩晓萱,叫姨。”

  “妈……”

  “叫姨。”心情愉悦的元小秋,现在很有耐心的慢慢纠正这个小鬼随便认娘的习惯。

  巩晓萱扁了扁嘴想掉泪又强忍著,因为她知道这招用在元小秋身上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还有可能会因此被丢在荒郊野外被野狼叼走。

  “姨……我想吃麦当劳。”小嘴甜甜的吐出要求。

  “不行。”她直接否决。

  “可是……”巩晓萱还极力想上诉。

  “没有可是,乖乖吃饭,你爸比绝对很赞同我这样做。”才怪!元小秋在心中吐自己槽。

  巩老板出国前都会送上大笔的抚养金供他女儿吃穿用度,强调一切不必从简,她要用什么吃什么全都随意,只要她高兴就好,不过前提是要健康。

  但她是谁?元小秋耶!叫她带一个小鬼去吃那种一餐花到一百元以上的速食,根本就是违反她做人的宗旨跟存钱的奥义了。

  不要说今天她想吃的麦当劳已经不符合她爸订出的条件,光这小鬼每餐吃饭都要挑三捡四,比皇太后还难伺候的烂习惯,就让她索性专制到底,直接跟小鬼约法三章订下规矩。

  要吃自助餐以外的东西?除非她自己买菜回家煮,要不然她只能乖乖的吃她买的东西,不准有任何异议。

  所以不管这小鬼上诉几次都无效,只要她有到公司上班,中餐除了那家便宜又大碗的自助餐以外,小鬼想吃别的东西?只有两个字──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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