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就当南下散散心也没什么不好。”书仲绮也开口安慰,“就让爹娘急一阵子,回头看他们敢不敢再逼婚。”
灵墨噗哧笑了。“少爷真是说笑了,难道老爷逼一次婚,少爷就逃一次家吗?”
“那又如何?”书仲绮不在乎地耸耸肩。他又不缺女人,何必非要成婚?若真娶了洛凤屏,才真是麻烦无穷。
“嘿,仲绮兄,”范含征突然心生一计,咧嘴笑了起来,“听你这么一提,我倒觉得成婚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是吗?”他冷笑,“改天我就把这话说给令尊听,包管他乐上三天三夜。”
范含征连连摇手。“我说的不算是真成亲,你我家风不同,我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我爹娘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但若是你……情况可就大大不同了。”谁人不知,书家二少是从小就被宠惯了的,书家两老根本治他不得。
“什么意思?”书仲绮扬眉问。
“我突然想到一个好方法,既可以打消洛小姐嫁你的念头,又可保你随心所欲,逍遥快活,只是不知你有没有这个胆子?”
范含征笑得好不得意,卖关子的不直接说下去。
“到底是什么主意?”书仲绮不耐烦地拉长了脸。
“既然你爹娘要你成亲,你就成给他们看!”他一拍折扇,眉眼都是笑,“不如你就随便在这儿买个乡下姑娘来成亲,回到京里,洛小姐若执意嫁你,也只能做小,我谅她也咽不下这口气。而新娘子嘛,既是买来的,又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给碗饭吃也就不算亏待了,哪敢奢求什么?”
“这算什么好主意?含征少爷未免太欺负人了!”灵墨闻言马上板起脸来。穷人也有穷人的自尊,既然娶进门就该好好善待人家,怎么能这样糟蹋人?
范含征说得起劲,不理会她的反对,一个劲地扇风点火,“欸,如果双方事先讲明,又怎么能算欺负?再说,回到书家就能吃好、穿好,又不用做事,哪里委屈了?”
“话不是这么说,当妻子,就该给她妻子的地位,可听你这么说,岂不是买来要她守活寡?”
“咱们若找个有姿色的,未必就真叫她守活寡啦!”他一脸涎笑。
灵墨听出他的话外之意,不禁双颊生红晕,别开脸啐了他一口。
“真下流。”
“夫妻之事,天经地义,怎么下流啦?”他戏谑反问。
“你……”
“够了。”书仲绮挥手阻断两人斗嘴。
其实他并不讨厌女人,严格来说,至少女人在床上的销魂模样还算可取,而成亲这档子事最让他头痛的,不过是觉得很麻烦。
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名门淑女,个个都像他亲娘那样,一脸文弱,满腹心机,肚量又小。
“这主意倒是不错。”他认真暗忖。
从小到大,他早看够娘在爹身上使的小手段,没事装可怜,遇事就哭闹,哭闹不成,就搬出娘家长辈当靠山,再不然就觅死寻活的,非闹个轰轰烈烈举世皆知不可。
结果他爹还不是姨太太一个接着一个娶进来?
女人嘛,就是这么不识时务。
若照范含征所说,找个绝对听话的小娘子,听起来还不赖,既可逼退那些名门淑女的觊觎,又能保有自由之身,何乐而不为?
“少爷你——”听他竟然认同含征少爷的话,灵墨失望的垮下肩头。
书仲绮没好气地哄着她,“好啦,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尽量善待她,好不好?”
“我才不认为少爷知道怎样叫做善待。”灵墨横眉竖目地叹着气。
这帮被惯坏的有钱子弟,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今天她总算领教了。
“好了,好了,别跟我争。”他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赖。“剑山,明儿个我们就到山月渔雪阁落脚,你出去走走看看,有适合的姑娘就带回来。什么叫‘适合’,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是,少爷。”恒剑山垂首答应。
*
第1章(2)
什么叫适合?
若说适合的对象就是家世清白、举目无亲、听话乖巧、贞静寡言又——照范含征说的——有点姿色。
那眼前这位还真是极品了!
书仲绮捧着一碗热茶,吹了吹,轻啜几口,就递给灵墨接了去,接着他起身绕过书案,仔细瞧着眼前小心跪在跟前的妙龄少女。
这女娃说年轻也还好,听剑山说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待嫁的好时候。
不过看她的身段,未免太过娇小纤细了吧?若不是她单薄的衣衫底下还有两团明显的隆起,真会叫人以为她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倒是她的脚……他微微皱眉。那双脚虽不是好人家缠出来的三寸金莲,不过比起一般仆役,像灵墨这样的,还小了许多。
“你的脚是怎么回事?”他问。
少女始终低着头,听见他问话,头垂得更低了。
“禀少爷,奴家小时缠过足,缠到十岁上下,因为爹娘经商失败了,我要帮着做粗活,就没再缠了。”
“哦。”他点头。反正他也没恋足癖,对方又是个权宜新娘,这会儿管不了这么多啦!
“那你爹娘呢?”
“过世了。”
“还有亲人吗?”
“只有一个爷爷。”
“很好。”
书仲绮一拍折扇,这才躬身托起她的下颔,看清她的面容,登时眼睛一亮,食指轻触她的脸庞,惊艳不已。
他记得范含征这色胚曾说:“南京多佳丽,似北实南,兼有北女的润白高 ,又集南女的细腻神韵于一身;清而不寒,纤而不弱,娇而不腻,莲步捷利,身段轻盈,既柔且刚,娇媚而英飒,婉然天成,恰到好处,妙不可言。”
再看眼前这名少女,除了身段不若北女高 ,体态玲珑娇小之外,其他气韵、容貌,果然如听闻的一般。
“少爷?”灵墨不解地攒起眉询问。
只见书仲绮笑吟吟地转身拍打恒剑山的肩头,笑道:“好你个剑山呀,去哪里觅来这等绝色?”
恒剑山一如往常垂头不语,书仲绮也不以为意,灵墨则是好奇的瞧着那少女。
刚刚被少爷挡住了视线,她还没看清楚呢!
听少爷这么说,那肯定是个大美人喽?
书仲绮又踱到那少女面前,伸手扶她起来。
“别老低头,看着我。”
少女闻言,只好怯生生的把头仰起,眼睛对上他的,看不到两眼,又不知所措的轻轻别开脸去。
这回灵墨总算真真切切地看清楚了。这女子果然是个绝色,明净如皎的瓜子脸,眉似远山,眸若星辰,真是我见犹怜呢!
书仲绮笑着转回她秀美的脸蛋,又问:“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少女怯怯地吞吞口水,回答,“我姓苏,跟爷爷住在秦淮河畔,人人都叫我大妞。”
“大妞?”他听了皱眉。这么美的女娃,怎能配这样低下的名字?“我看这名字不好,我替你重新取一个吧!从今以后你就叫……就叫……”
仔细瞧着她,不意撇见她肩头残存的余雪,他灵光一闪,便道:“就叫淮雪吧!苏淮雪,今后嫁到我家叫书淮雪,两个名字听起来相似,也都很好听。”
他越想越得意,更解下身上的貂皮斗篷亲热地为她披上。
“你喜不喜欢?”系好斗篷的带子,他便搂着她笑问。
“喜、喜欢。”
她被他亲匿地搂着,俏脸霎时红酡满面,羞怯无比。
“好,你跟灵墨下去吧,她会照顾你的,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