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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女生,喜欢他?他呢,他也喜欢那个女生吗?”葛菁云啜泣。

  “呃……你别哭……楚天驰又没有接受她,花露露已经没在这里看诊了……你不要哭啊……”

  “那也没用……”葛菁云很痛心。“他讨厌我,我知道。”刚刚楚天驰的态度,太伤人。

  “唉,别理他,他不是讨厌你,他是讨厌自己吧,所以对谁都没有好脸色。”巴南在她身边坐下。“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天驰很难接受谁的感情,我也看得出你喜欢他,他也知道,只是……他没办法再去爱谁……他存心把任何喜欢他的人都逼走,这大概是他跟命运呕气的方式。”巴南苦笑。



  葛菁云哽咽著。“其实,我心中有数,我已经试著放弃他了,我给别人机会,我开始跟别人约会。只是,他还是很有本事,随便就让我哭了。”她笑出来,对于自己这么没用,感到很无奈。

  “唉,我了啦,感情就是这样,由不得自己,只能看开点。如果有别的男人对你好,你就别再理楚天驰那个混蛋,他有时真的很让人生气,连我都快受不了他。”

  “我是真心希望他能幸福,他不应该还困在过去。”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但是,也许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才说得这么容易。仔细想想,那小子能撑到现在,不容易啊。换作我们,可能早就崩溃,或是逃跑了吧?”

  “嗯,是啊。”她就是被他那种天塌下,也要咬牙担下来的魄力给吸引。“谢谢你听我诉苦。”

  “没什么啦,对了,你的手已经好了。”



  “好了?”葛菁云动动右手。“真的好了?!”怎么回事?什么事都没做啊?望著年老清瘦的巴南,觉得老人眼睛有亮光,是她的错觉吗?

  巴南微微笑。“你的筋拉伤了,趁说话的时候,已经给你气疗了。”最高段的手法,是气与气接轨,这奥秘只能体会,无法言传。

  葛菁云惊奇不已,频频致谢。

  离开前,她问巴南:“你知道天驰……他是怎么拒绝花露露的吗?”

  “他说,他有女朋友了。”

  葛菁云眼色暗下。“他这样说?”她黯然,若有所思地说:“他真傻……”

  第七章

  每天收工后,楚天驰习惯在钢杯注满冰啤酒,坐在后门阶梯上,对著社区公园喝啤酒。

  这是她离开后的第七天,啜饮啤酒,他忽然想念奶茶香。

  看著公园奔跑的狗,想起跟花露露争执要不要收留帅帅,那只狗,有继续长毛吗?想起帅帅光溜溜的模样,他嘴边漾起了笑意。又想到花露露一睡就糊涂,那次想弄醒她,叫她起来锁门,她却软来倒去,像毛毛虫没骨头。还想到她动不动就要合掌祈祷,更忘不了,突然被她抱住的温暖。

  想著想著,眼前风景竟然变成她,她的脸,乌黑的眼,她……

  “花露露?!”他惊讶。

  “在喝啤酒啊?”双手在身后交握,她弯身,对他嘿嘿笑。

  “你几时来的?”想念的,突然现身,他心虚,暗狂喜。

  她觑著他手中钢杯。“我正好很渴,分我喝一口。”

  他递给她,她捧住钢杯,不只喝一口,咕噜噜噜畅饮。

  “啊、好冰咧。”喝过瘾了,对他笑。

  他看著,感到恍惚。看她唇边沾著啤酒泡沫,周身浴著夕光,整个人闪闪发亮,穿著随便,却像个大明星。

  楚天驰怔怔地看著她,仿彿不相信她就在面前。

  直到,重见她的招牌动作。

  她突然滑稽地,啪!合掌,闭眼,面对他,祈祷开始,这次,她还加上言灵喔。

  “宇宙中的神啊,我知道楚天驰不喜欢我,但我希望他至少把我当朋友,等会儿不要凶我,因为我的自信已经被他打击到非常低落了。The end。”

  “The end?”

  “祈祷完所以说The end。”

  “讲英文?”

  “随便啦,祈祷到最后,忽然觉得用The end当结语还满妙的。”

  “我以为跟神讲话要很严谨。”

  “神才没空计较那么多,神很随兴的。”

  他哈哈笑,她也笑哈哈。看吧,祈祷有用,他没摆臭脸,他还冲著她笑呢。

  花露露陪他喝啤酒,知道他收工后都会坐在这里。

  因为有一次看完病人时,她趴在窗前透气,瞥见坐在右边阶梯喝啤酒的楚天驰。发现他这个习惯后,每次听到开后门的声响,就会很想溜到窗边偷偷瞧他。

  她常研究他的表情……当他对著公园沉思,啜饮啤酒,她在那张很阳刚侧脸,看见忧郁。他那张性格的脸,眉目间似乎凿著某种深沉晦暗的东西,那是生活单纯的花露露所不能理解的,她才十八岁,还不够活到能理解他的忧郁。所有他的一切,在她纯情眼中,都化作深邃的谜。

  她迷上他,晕头转向,一股脑地热情。所以在揭露她热呼呼的心时,才会被他的拒绝,狠狠击溃,从云端一下摔入地狱。情绪溃堤,身心失衡,原本携带很多爱的能量急著要给,戛然而止,使她觉得像被狠狠折断,涨满的气球,瞬间破裂,是这种感觉,让她不知所措。沉寂几天,如今冷静下来,接受失恋的事实,调适好心情了。

  今天,刻意路过这里,想像个朋友那样跟他SAY哈啰。

  对,像个朋友,爱不成,不代表就不能当朋友吧?

  她把心理建设好,像个老朋友来跟他SAY哈啰。像个朋友,和他并肩坐,欣赏暮色,聊聊天。黄的云,粉红天空,归鸟成群掠过。公园群树渐暗下,孩子跟狗,爸爸和妈妈们,有的游戏有的聊八卦,这时分,一团的和气。他也难得的,对她很和气。

  “你一口气把我的啤酒喝掉半杯,太好喝是不是?”

  “才不是,是很难喝,所以想多喝几口,证明真的是很难喝,还是我的奶茶好喝。”

  “搞不懂你的逻辑。”他笑了,不知道自己满含笑意的目光教她看了心头好暖。

  “为什么要有逻辑啊?我妈常说世上没有绝对的事,她叫我要敞开心胸,欢迎所有来到的……”

  “不讲逻辑,生活就要一团乱了。”

  “可是什么都清清楚楚,规规矩矩,非常工整,这么有逻辑,不觉得很让人抓狂吗?前几天巫玛亚带我去超高级的名牌服饰店,那地板干净得,橱窗清洁得,衣服挂得整齐得,唉呀呀,啧啧啧,一点生命力都没有,我一进去,就快不能呼吸,那里的小姐化妆精致得像假人,讲话口气,笑起来的样子,像塑胶做的。我赶快逃了,跟巫玛亚吵著要回家……我一回家追著帅帅抱,嗅著它的狗味,蹭著它刺刺的新长的狗毛,才觉得温暖踏实了,你懂吗?”

  “你很怪。”他摇头,微笑。

  “你才怪咧。”

  “随便找个路人问,都会说你比我奇怪。”

  “哪里会,你就很正常了?你也乱怪的好不好?”

  他哈哈笑,愉悦地啜了一口啤酒。他想,也许她是对的,混乱,才显得活生生。她害他这阵子很混乱,但足足有八年多,没感觉到这样活生生了。

  她著迷地瞅著他笑容,觉得晕飘飘,从没喝过酒,是不是酒精在作用?她恍神,看他姿态洒落,握住钢杯的手势,他的手掌很大,手指粗糙,左腕戴机械表。她眯起眼,很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很想搞清楚为什么那么喜欢,这只手跟别人的手有什么不同吗?这男人跟别的男人有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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