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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来没有想过汪迎铠是那种会花时间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来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气勃勃的豹子寻找下一个猎物,再不然也是个温柔调笑的风流公子。小孩与他,就像蕾丝与铁一样的不搭轧。

  没想到今天下午,他会突然兴致大发,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听校园民歌。」小女孩兴奋得脸颊红润润。

  「校图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还以为那是我们这种五、六年级的老芋仔才听的。」



  「琬琬阿姨每次来看我的时候,都会教我唱校园民歌,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比周杰伦和蔡依林的歌都好听。」小女孩稚气地道。

  听起来果然像那个小书呆会说的话。汪迎铠牵动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园民歌。」手指一拨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晚风伴暮色沉寂;轻舟翩翩晃孤影,两岸山薄雾轻凝,牧笛正吹送归曲。

  我拄篱边行,望这潺潺流浔,能否载我离愁东去。

  钟鼓寒山鸣,阵阵传静寂,如来可曾知我归去?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牧笛正吹送归曲。」

  他的音质沉浑柔和,竟然真有几分李建复的味道。

  他唱了「归去来兮」,唱了「龙的传人」,还唱了黄大城的「渔唱」、「今山古道」,及施孝荣的「归人沙城」、「中华之爱」。

  琬琬抱着腿坐在小柊门外,静静听着那浑厚又柔和的歌声。

  她已经见过温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计的他,嘲讽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个会哄孩子的他。

  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只手轻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惊起。

  郑姊手中抱着一只购物袋,指了指厨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后把买回来的杂物归位。

  「我刚刚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机出门买点食物回来,没想到她没睡着,反而让汪先生花时间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会唱歌呢!看他的样子不像那种需要弹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郑姊打趣道。

  「嗯。」

  她这种心神不属的样子,再迟钝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郑姊把牛奶放进下层冷藏室里,决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么回事?」直指问题核心。

  琬琬的手顿了一下。

  「我们……以前交往过。」她讲不出来他们以前曾经是夫妻。那样的夫妻,天下没有几对吧?

  「我想也是。你们两个人从来不看对方,但是以为对方没注意的时候,又拚命盯着对方看。」

  「我才没有一直盯着他看!」顿了一顿,她小声问:「……他真的会偷看我吗?」

  「起码我注意过几次。」

  「……那男人阴阳怪气的,前一天还温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变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里,我已经是坏人了。

  其实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她只是,还很介意他抱过别的女人。

  「我有没有跟妳说过我和老何的事?」郑姊突然说。

  「没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过最闷骚的男人,那时候他念二专,我念五专,我们的学校隔得很远。老何天生对机械很有一套,放学之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修车厂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课之后到修车厂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欢开我们这种年轻小情侣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脸红耳赤,把我拉到一边去抱怨:『妳以后不用天天来没关系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会更难过。

  「后来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电话跟他说:『我这个星期要帮一个同学代她家教的班,这星期就不过去找你了。』老何在电话里当然是答应了。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又恢复一下课就到修车厂找他,他却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个性也挺别扭的。」琬琬笑出来。

  「我年轻时的性子也很烈。我当时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讨没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赌气不去找他了。没想到老何那里也无消无息,有一天我实在气不过,学长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我就跟他去了。没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来学校等我,结果一眼就被他撞见。」

  「后来呢?」虽然知道他们两人后来一定没事,不然也不会有小柊,琬琬还是紧张了一下。

  「后来老何就真的再也不来了。我那时候心里叫苦,因为我知道他这次是铁了心要和我分手了。可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矜持,我拉不下那个脸去和他道歉,所以最后就想出了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一直去惹他。」郑姊笑道。「我一天到晚打电话告诉他:『这个东西我不要,你拿回去。』、『那个东西我不要,你拿回去。』如果他叫我丢掉,我就叫他自己来拿回去丢。一开始老何也觉得很不耐烦。久了之后,我想他大概也明白了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两个人莫名其妙又在一起了。」

  「……郑姊,我资质有限,这个故事的寓意是什么?」

  「没有什么寓意。我只是想到,现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闹脾气,也是没机会的了。」郑姊走出厨房前,拍拍她的肩膀,笑得有些感伤。「剩下的蔬菜交给妳收拾,我去看看小柊。」

  她走到厨房门口,汪迎铠正好要走进来,两人错身而过,他先让了一让。

  郑姊对他一笑,走出厨房。

  琬琬很早就注意到,他对女士一直有种特别的礼仪。

  现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闹脾气,也是没机会的了。

  她想到两年前他差点被人枪杀的画面,那种心撕裂的疼痛戚依旧如此鲜明。她终究是丢不下这个男人的呀!

  「抱歉打扰了妳们女士的谈心时光,大恶狼也是有口渴的时候。」汪迎铠打开冰箱,拿了杯冰啤酒。「拿了啤酒我就走。」

  琬琬脑中飘过他以前耐心的模样,以及方才唱歌哄小女生的温存,还有他重逢之后总是吊儿郎当的嘲弄。

  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这样吗?

  「慢走不送。」她突然说。

  汪迎铠的脚步停住。她若无其事地拿起餐台上一本旅游杂志,敏锐地感觉到汪迎铠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瞇了一瞇。

  「有人似乎忘了,这间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转进来,随意地在一张高脚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拥有居住权的,我知道自己的权利。」她很认真地盯着杂志。

  一抹火花闪进汪迎铠眼里。

  「需要我随时收回这项权利吗?」他慢条斯理地说。

  「以一个执行总裁来说,你倒是满闲的,还有工夫唱民歌给小女孩听,不过哪天你若被砍头了,去当个民歌手也不错。」

  他的脸可疑的红了一下,不过琬琬来不及看清楚,这个恶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头』都好好安在原处,一点也没有被砍的危机,妳要不要验一下?」

  「下流!」这就超过琬琬的极限了,她红着脸啐了他一口。

  「啧,骂人了,以一个寄人篱下的女人来说,妳还真不懂得客气。」

  「玻璃迷宫有上千间房间,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间够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爱的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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