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关于这件你想做的事,恐怕很难,我的意思是……我很愿意这么做,但现在大半夜了,婚纱店根本没开,我找不到婚纱穿给你看……”
闻言,聂元珍呵呵笑着。“关于你的婚纱,我早就准备好了,在你柔姨那里,还有戒指呢,可以吗?”
骆向晚愣住了,傻傻的看着他。
“委屈你了,媳妇,不介意在病房里面结婚吧?我……恐怕已经走不出这间病房了。”
终曲
清晨,一名大腹便便的美丽妇人扶着因怀孕后期而感到有些酸痛的腰,缓缓的从房里走到阳台。微风轻送,已是梅雨季的五月天,她望着一望无际的草原,感受清风拂面的舒畅感,唇角轻轻的勾起一抹幸福的笑容。
一件宽大温暖的外套突然披在她依然纤细的肩上,她的身后传来一阵低沉温柔的嗓音——
“一大早,天气还很凉,怎么就跑出来吹风了?如果感冒了怎么办?”语气中带着一丝丝责难的意味。聂焰从身后环住她明显变大的腰身,带着胡渣的下巴轻柔的揉搓着她散发着水蜜桃香味的发。
骆向晚笑了。“你当我纸糊的啊,老公?还是当你儿子是纸糊的?这小子在我肚子里每天踢啊踢的,我可以向你保证,他绝对会是个健壮得像条牛的皮小子。”
“反正……你给我乖一点就是了。”不管老婆怎么保证,聂焰还是第一次参与孕妇怀孕的过程,战战兢兢的简直不在话下。
说他想要弥补过去未曾参与老婆怀孕生子的遗憾也好,说他爱透了这个女人,老是一天到晚担心受怕,怕她有一丝一毫的闪失也行,总之,打从他知道这女人的肚子里又怀了他的小娃的那一天开始,他就逼着她辞去工作,好好的待在牧场待产。
一天照三餐补,外加下午茶点心和晚上宵夜,非得让她当个健康又好命的老婆不可!何况,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同时兼顾牧场的营运和照顾大儿子央央的责任。
“霸道鬼!”
“不要说脏话,胎教不好。”
“这也叫脏话啊?你会不会太矫枉过正了一点?”
聂焰没答话,亲匿的舔了她的耳垂一下——
骆向晚的身子一颤,全身因为他这个小小的动作而敏感不已!
医生说,越到后期越不适合做那档事,怕不小心提早破水,可是医生却没说,孕妇越到后期并不会越冷感,反而是越来越敏感……
她觉得他是故意的,以折磨她为乐。
不然就是,这个男人其实哈她哈得快要不行了,每天这样抱着她抱三次,好解他的渴望之苦。
九个月了……
九个多月前,她和聂焰在医院的病房里再次结了婚,全员到齐,她穿着柔姨替她准备好的婚纱,在众人的见证下戴上了聂焰送给她的戒指。原来戒指是五年多前他们第一次结婚的那一只,聂焰那几天刚好每天都带在上衣的口袋里,随时想着要如何跟她求婚她才会首肯。
公公为他们准备的戒指也用上了,做为他们再婚的纪念。
聂焰深情的执起她的手,郑重的承诺——“我为过去的一切道歉,但我会用往后的生命加倍爱你。”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深深的吻了她。
那,是一场非常简单低调又充满幸福与悲伤的婚礼……
公公聂元珍含笑而去,送给他们的最后一句话是:“相爱的人本来就是要在一起,没有任何的理由可以阻碍你们的幸福。”
是啊,没有任何的理由该阻碍他们的幸福,只要他们是真心相爱……
公公的骤逝,让她更加珍惜幸福的时光。
没有人可以预见生命的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事,又怎能不珍惜眼前这一秒的幸福而任性的挥霍呢?
她要幸福,跟这个男人一起幸福……在公公含笑祝福她的那一瞬间,这样的念头就深深的烙印进她心底。
“妈咪妈咪!弟弟要出来跟我玩了吗?”一大早,砰砰砰的扰人脚步声便从房间的另一边冲向这一边,这几乎已成了央央每天睁眼会说的第一句话。
聂焰和骆向晚相视一笑,知道他们两个人难得的独处时光已经结束,他轻啄了一下她的唇,又啄了一下,这才转过身将儿子一把抱起——
“ㄏㄡ~~亲亲!我也要!我也要!”央央把一张胖胖的小脸给凑上。
是的,小央央变胖喽,因为跟爸爸住的这九个多月里,跟着妈咪一天吃五餐,足足胖了两公斤。
楼下,传来了张嫂的低唤——
“少爷,少奶奶,小少爷,吃饭喽。”
幸福是什么呢?
就是……
每天跟自己爱的人一起吃饭,然后慢慢变胖,慢慢变老……
【全书完】
编注:
☆关于二弟聂宣和席若菲的爱情故事,请看【贴身情人】系列之一——采花667《流氓总裁》。
☆关于三弟聂风飏和李莫雅的爱情故事,请看【贴身情人】系列之二——采花686《大牌老公》。
后记
夏天,真的是一个很不适合动脑子写稿的季节,每天昏昏沉沉想睡觉,却为了写稿不能睡,真的是件磨人的事,所以桐擅自决定了,本姑娘要休一个月的暑假,好好养生一番,看会不会因为这样变得年轻十岁,那就真的太好了。
桐喜欢看偶像剧,看漫画,看韩剧,看爱情小说,看网路小说,反正只要是与恋爱有相关的东西桐基本上都是爱看的。为了工作?那倒不是,是桐的天性缺乏不了爱情,如果桐的生命中没有爱情这种东西,桐的生命一定会枯竭,变得毫无生趣。
偏偏,凡是人都不可能一直在谈恋爱中,嗯,好吧,或者有人可以,但至少大部分的人很难,如果拉长时空来看,前者的论调还是肯定的——人不可能一直都在谈恋爱。
所以,桐只能在众多的媒体中寻找爱情的悸动,就像各位在桐的小说中找到对爱情的心动一样。
很多人问桐为什么可以这样一直写小说,就这样写了十几年?是因为钱还是因为就是想写?这个问题答案是:两者皆是。如果没有钱叫桐写书写十几年?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只为了钱就这样写书写十几年?那也是不可能!因为真的想要赚大钱,也不必走这一行了。
会写下去,是因为想写,可以写,能写,也可以糊口,以上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谈谈这本书《野蛮前夫》。
应该是桐难得写到孩子的作品。如果桐的记忆没错,这应该是桐写到有关小孩子戏码的第二本书,因此在一开始架构这个故事时就有点给它难以下手,为的就是在斟酌该让那四岁小娃聂央占有多大的戏分?在爸比和妈咪之间的情感牵扯上又得扮演何种角色?
光想,就觉得有点棘手,桐对那小娃没有太大的期待,也不敢有太大的期待,怕死了整本书写完之后,儿子把爸爸的戏分给抢光了,大家爱上的是聂家小娃,而不是强壮威猛的聂焰。
不过,桐其实更怕的是这小娃出场没啥看头,只是虚晃一招,成了无聊的点缀品而已,所以,下笔极其小心,点到为止,却又得情感丰沛……
结果,桐写得很入戏,那骆向晚亲眼看着儿子奔向聂焰,不是选择妈而是选择爸的那场戏,写到桐都为之鼻酸……
话说回来,桐本来就是个爱哭的人,看报纸看到小孩被虐待就忍不住红眼眶,看到九一一事件,形容飞机上的老公打最后一通电话给老婆的字眼和对老婆说的那句我爱你,桐就整个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