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回去喂宝宝吧!”
“宝宝?”他看着她的肚子,他们的孩子还在那里头吧?
“就是金银。”她爱怜地摸着小苍雕的脑袋。“小金银、好宝宝,让娘带你回家吃饭吧!”
娘?她是苍雕的娘,那他岂非成了它爹?他能生出一只苍雕吗?
酥麻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晕眩。他摇头道:“无颜,雕有雕的生活方式,喜欢它就要让它去过自己的日子,而不是拿它当人养,那对它没有好处。”
“我知道金银是雕不是人,但我可以收它做义子啊,以后它就是我们宝宝的干哥了……相公,金银是公的吧?”
“我检查一下。”他翻过小雕的身子,看了一眼,“母的。”
“那就是我们宝宝的干姊姊,我们的大女儿了。”
“嗄?”他真变成一只雕的爹了。
“走吧!我们回家喂女儿。”她开心地挽住他的臂。“对了,相公,苍雕吃什么?”
“肉。”
“那就方便了,竹舍的地窖里有很多腌肉,够咱们家小金银吃的。”
“生肉。”
“啊?”
“苍雕吃生肉。”他实在忍下住了。“无颜,金银就是金银,可以是我们的好伙伴,却不可能成为我们的家人,你不要拿它当人看,这样对它和对我们都不好。”
她惊讶地张大嘴。“以前你常说动物比人忠实,我以为你是真正明白众生平等的人,原来不是。在你心里,万物也是有等级之分的。”
“我现在还是喜欢动物胜于人啊!但就因为喜欢,才要尊重它们的生活方式嘛!比如苍雕,上天赐予它们坚逾金钢的爪喙,你不会以为那些东西是用来装饰的吧?那是它们打猎、谋生的工具。有一天,金银也会跟它父母一样,飞上高空,跟虎狮搏斗,也会找到自己的伴侣,生下属于它们的孩子。你知道吗?孵卵时的雌雕是非常凶悍的,有谁胆敢触碰它的巢穴,雌雕都会以命相拚。如果有一天金银因此杀了一个人,你会怎么样?”
金银杀人?!这么可爱、娇憨的小小鸟儿会杀人?她没想过,也想象不到。
雌雕护子没错啊!可杀人重罪……那是一条命啊!她该怎么处理?视若无睹?还是将金银当成杀人凶手来惩罚?
这样她还要去抚养一只可能会变得这么可怕的苍雕吗?
罗什拍拍她的肩。“当年爹养金儿时曾说过,凡事自有因果,不是我们区区凡人能掌握、改变的,不如让一切顺其自然,金儿去过它雕的生活,我和爹则过属于我们父子的日子。我和金儿是好朋友,但绝不会侵犯彼此的生活。”
第7章(2)
花无颜了悟地点点头,她那已故的公公果然不是平常人,难怪能开创大陈朝前所未见的繁华盛世。
而他教导出来的儿子——罗什,才华与思想更是出类拔萃。将他拘限在小小的花家堡里,实在是太埋没他了,他若入京,肯定掀起朝廷一阵大变动。
她开心嫁了一个不凡夫君,却又难掩落寞。恐怕他不是一个可以让她独占,和她日日携手、举案齐眉的男人。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相公。”她悄悄放开了揽着他的手。
“怎么啦,无颜?”他拉住她。“我说错什么了?”
“没有啊!”她咧咧嘴,回他一记畅笑,很大方,却藏着哀伤。“我们回去喂雕吧!”
“无颜,你不擅长撒谎。”
“什么啊!人家哪有说谎?”
“你的眼里写着你有心事,而你却说没有,这就是撒谎。”
“眼睛里不可能写东西。”
“我看见了。”
“你胡说。”
“我看见了。”
“你……”很多时候她都希望他的感觉能迟钝一点,但可惜,他的直觉比动物还灵。“我只是突然想到,公公是先皇,你就是皇子,等出了玄冰山,你入京……”
“慢着,谁告诉你我要去京城了?”
“你难道不回去认祖归宗?”
“我的根就在玄冰山上,是要再去哪里认祖归宗?”
“但你是皇子……唯一的皇叔,皇上、太后……皇室血脉流传在外……礼教……”她已经惊讶到连自己要说什么都搞不清楚了。
“冷静,无颜,冷静下来。”罗什抱着她,亲亲她的额、她的颊。“有一件事情你忽略了,爹爹带我娘隐居的时候,他就是已死的身分,就算退一万步,他人还活着,宗人府也不会给一个婢女皇族的名号。皇室规矩,没封号的侍女是没资格生育皇室子孙的,就算生了,宗人府也不会承认,更不会予以封爵,这一点你可以去问司徒兴。”
“那为什么司徒还叫你皇叔,说要奉先皇遗骨回京?”
“因为他搞不清楚状况。他说要奉我爹的骨骸回京,请问我娘怎么办?如果两具遗骸都迎回去,太庙容得下我娘吗?把我娘抛一边,我会允许吗?他只是单纯以为找到先皇遗骸,就要奉灵回去,以全孝道,其他旁枝末节他根本没有想过,一个天真的傻小子。”
越听他的话,她眼睛瞪得越大,最后连嘴巴都张开了。“相公,你真的一直都待在玄冰山上吗?”
“有什么问题吗?”
她摇摇头,忽然觉得自己很笨。“我只是发现你不只武功好,更擅权谋之道,不入朝为官太可惜了。”
他仰头,要说什么?他好歹接受过一代明君六年的教导,怎么可能只长肌肉不长脑?
“回家了,无颜。”最后,他只得如此道。
*
一个月后,花家堡——
时隔近半年,花无瑕和花无颜两姊妹终于回到家中,随行者还有罗什,和他肩上羽翼方丰、却已然顾盼自傲的小苍雕金银。
至于司徒兴,他在半途转回京城了,还没决定要不要奏请父皇迎回先帝灵骨,但军械外卖一案却得立即处理。
花堡主和花夫人初见两个女儿,欣喜若狂,待发现花无颜那凸起的小腹后,高兴转为震惊,再变成愤怒。
这江湖儿女虽不拘小节,但不拘到跟男人混大肚子才回家,就太说不过去了。
“无颜,你你你……”花堡主一双铁拳握得死紧,恨不得一巴掌把她给拍死了,省得丢人现眼。
“爹!”花无瑕赶紧拦住冲动的老爹,倒不是怕他老人家伤了妹妹,而是担心惹火妹夫,整个花家堡的人全上也不够他一个人砍。“无颜已经和这位罗公子成亲,是我和司徒见的礼,有媒有聘,爹如果不信,可以请大哥上京问问司徒……”
“胡闹,堂堂小王爷之名是你可以随意喊的吗?罚你抄写一百遍女诫!”
“是,爹。”花无瑕低头,吐一下小舌,在外头玩太久,都忘了自家老爹有多古板。
花堡主这才将注意力投注到罗什身上,只见他相貌平凡,长发用绿色的树藤绑起来,身着兽皮,脚下踏着草鞋……从头到脚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穷酸。
这就是他的女婿?比山野村夫还不如,花家堡跟他结亲,这说出去,还有脸见人吗?
花堡主哪里知道,罗什这一身可全是宝;那绑头发的树藤是千年玄参的根,不能说有起死回生之效,但只要一息尚存,吃了它,就能保命三月,可再寻医治之道。
至于他身上的兽皮衣,已经不是青狼王的皮了,而是更难得的火狮皮,不止刀剑难伤,兼之水火不侵。
而草鞋,不好意思,那草的别名就叫半桶金,功能美颜护肤,制作成的香膏,是皇族仕女贵妇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