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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谦是个好脾气又厚道的人,从来不会在背后说任何人的坏话,她不希望自己在他眼中成为一个成天抱怨不休又爱道人长短的女人。

  所以明玥只低声咕哝:“他会那么好心才怪……”

  何仲谦轻笑一声,问:“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去吃宵夜?”

  明玥没有迟疑太久,便道:“好啊,我们去上次那家卖清粥小菜的店。”



  事实上,在忙碌了这么多小时后,她身心俱疲,累得只想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可是她不愿意因此失去与男友相处的机会。

  由于Le Plaisir只在晚餐时间营业,因此她的上班时间是下午四点到夜间十一点半,但是白天她有空的时候,仲谦要到C大教课,所以除了每星期天的休假日之外,他们只能在她下班后聚首。

  明玥不是没想过要两人共同生活,好多一些相聚的时间,然而父母皆为退休大学教授的仲谦,来自南部的一个书香世家,从小家教严谨,观念也较传统,据她所知,他的父母向来无法接受同居这种新世代男女的生活方式,她不想为了自己方便,让仲谦难做人。

  更何况,她毕竟是女孩子,如果仲谦从来没提议过要同居,她也不好主动开口。

  明玥看向专注开车的男友,心中再度胀满幸福。

  这个总是在深夜不辞辛苦来接送她的男人,就是她寻觅已久的梦中良人,把自己最好、最温柔的一面保留给他……她认为,是理所当然。



  *

  在另一条路上,秦诺的手机铃响,他接通。

  “你在哪里?人家等你等好久了~~”娇滴滴的女声嗔道。

  “我快到了,再两分钟就到了,刚刚被工作耽误了一下子,宝贝,乖,别生气喔,再等我一下子,改天我陪你去逛街……”秦诺好言哄着约会对象好一会儿才收线。只要是与工作无关的时候,他对女性通常是很有耐性的。

  当然,前提是那些女性得拥有光滑而有弹性的年轻肌肤,迷人的天使脸蛋,凹凸有致的魔鬼身材……所以他也不明白自己干么要为那个年近三十、瘦巴巴的身材总裹在保守套装里的孙明玥,耽误了约会。

  不过那女人平时虽然看起来聪明能干,笨的时候也是笨得有找。就算她姿色平平,要身材没身材,年纪也不小了,可是半夜十二点还单独在路口等人,就不怕遇上哪个不挑货色又没眼光的歹徒吗?

  去去去,不管她了,又不是他的谁,只是他雇用过的经理中,唯一一个敢当面跟他呛声,又让他觉得不无趣的人罢了。

  秦诺懒得多想,踩下油门,约会去也!

  第2章(1)

  小吃馆中,明玥小心翼翼地掩饰住另一个呵欠,强打起精神。

  “你那位邻家妹妹都安顿好了吧?”明玥放下粥碗,问道。

  “你说盼盼?差不多了,就剩下一些她可以自己整理的行李,我刚刚会迟到,就是因为帮她安装电脑的时候出了一点问题,所以多费了一点时间,害你一个人在街上等,对不起。”

  “我说了没关系的,你别放在心上。”明玥温和笑道。“她年纪轻轻,第一次离家那么远来到台北念书,你多多帮她也是应该的,若不是我得上班,今天一定跟你一起去帮忙。”

  明玥并未见过这个叫徐盼盼的女孩,但是从仲谦口中,她知道盼盼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邻居妹妹,从南部的一所大学毕业之后,考上了C大的历史研究所,也就是仲谦担任讲师的系所,徐家父母特地来电托他替宝贝女儿寻找住处,并央请他多多关照她。

  基于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以及何、徐两家的交情,仲谦自然义不容辞地在能帮忙的时候尽量帮忙。而今天,则是徐盼盼搬家的日子。

  “这样好了,过几天我休假的时候,我们请盼盼一起吃顿饭怎么样?”明玥提议。

  “好啊,我再跟她约个时间,她也一直很想见见你。”何仲谦匆地静默了片刻,又道:“明玥,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小时候出过车祸的事?盼盼的脚就是因为那件事——”

  “我知道。”明玥按住他的手,不忍心见男友再次陷入自责。她知道仲谦在高三的时候,有次骑机车载着当时只有小学三年级的盼盼出门,却在路上出了意外,仲谦没事,但盼盼却被撞伤了腿,右腿膝盖骨碎了,以至于到今天,盼盼的右脚仍是有些微跛。

  也因此,仲谦对这个邻居妹妹,一直有着一股深重的愧疚。

  “盼盼的个性活泼、开朗,虽然她表现得不在意这件事,可是我知道这种身体上的损伤对像她那样的年轻女孩来说,是种难以弥补的缺憾……”何仲谦反握住明玥的手。“我只是想让你了解,我从很多年前就打定主意将她当自己的亲妹妹照顾……”

  “我都明白。”明玥微微一笑。“既然是你妹妹,我当然也会把她当自己的亲人一样疼爱。”

  明玥凝视着仲谦,心想,像他这样一个善良、负责任的男人,教她怎能不倾心?

  *

  拜秦诺所赐,明玥不得不在报上再次刊登征人启事。

  然而两天下来,应征帮厨的人选虽然不少,却没有一个合秦大主厨的意。

  有些人的履历在他瞄一眼之后就直接进了垃圾桶,有些人则在面试时被他嫌弃得一无是处,恨不得当场上吊自尽。

  秦诺的理由简洁明了,就是:“我的厨房里容不下笨蛋。”

  然而这天下午,一名亲自找上门的应征者,却让向来处事镇定的明玥有些手忙脚乱。

  “林先生,很抱歉,您的资历真的不符合我们的需求。”明玥再一次告诉眼前这位略微圆胖、毫无相关经历的男子。

  从那张白皙脸庞上孩童似的纯真眼眸,和那抹未受污染的无辜表情,明玥一眼就看出他的与众不同,尽管她真的很想帮他,却也明白一名喜憨儿绝对无法在秦诺的厨房里,胜任帮厨的工作。

  “我可以学,小姐,真的,我一定会很努力学。”他认真、热切的保证只是让明玥感到更难过,可是她不是老板,真的无能为力。

  “林先生,听我说,我知道您一定会努力学习,可是我们老板是个很严格、要求很高的人,不会雇用没有相关资历的人。”明玥尽可能含蓄地让他打退堂鼓。

  快走吧,在大魔王出现之前赶快离开这里,否则他会把你生吞活剥,到最后连骨头都不剩!

  “可是我一定要赶快找到工作,我妈妈生病了,我不赚钱的话她就不能继续看医生,小姐,请你跟老板说,我一定一定会很认真工作,做什么都可以。”

  明玥听得心酸、想哭,又觉得自己像个恶毒且没良心的老巫婆。

  “我真的、真的很抱歉,林——”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糟!太迟了——明玥警戒地看着大步迈入办公室的秦诺。这下子林先生绝对逃不过被羞辱的命运了。

  “我叫林招福。”林招福看着这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毫无心机地问:“你是老板吗?”

  “我是。”

  见秦诺走近,明玥体内的母性顿时涌现,想也没想地朝林招福靠近一步,决心保护这个单纯、不知人心险恶的大男孩。

  秦诺瞥了她一眼,眸中闪过异芒,却没说什么。

  “阿福,你会煮菜吗?”秦诺很顺口地替别人改了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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