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间,默默听见慕晚的声音,她被掐得呼吸不来,冰冷的十指扣在她颈间,逐渐缩紧,默默以为自己要昏倒了,然下一刻,新鲜空气涌入,瘦削指头离开,她猛咳嗽。
“默默,快按铃!”
她抬眼,发觉慕晚把女人压在床上。
铃?铃在哪里?她四处张望,发现床边有一个红色铃,不管正不正确,她冲上前,按下。
五分钟后,医护人员进门、接手。
再过五分钟,霭玫在床铺间沉睡。
“你们要不要先出去?安眠药会让霭玫睡很久。”护士对他们说。
慕晚不反对,揽住默默肩头往外走,直到花圃间,停下。
看着默默凌乱的长发,他直觉伸出五指,缓缓为她梳理,两人都不说话,他们尚未自震惊当中恢复。
一梳二梳,他梳的不只默默的头发,也同时梳理自己的心情,医生告诉他,做最坏的准备,也许这辈子,霭玫就这样过了。
这辈子……一辈子有多长?霭玫才二十六岁,她要这样过一辈子?背负着罪恶,拒绝回到现实社会?他还能怎么帮她?他一丁点办法都没有。
“对不起,你受惊吓了。”他终于开口。
“是啊,你得带我到庙里拜拜,求平安符。”默默刻意轻松,不愿加深他的沉重。
“她叫做徐霭玫。”慕晚说。
“嗯。”她坐到花圃边的矮砖墙。
“我认识她那年,才十九岁,她比我小四岁。她的父亲往生,母亲将她托给我们后改嫁,她成了我们家的一分子,那段时间,我们形影不离。”坐到她身后,慕晚把默默拥入怀里,这时候的他,需要一点体温。
“这年龄的爱情,最干净纯粹。”她经历过,所以知道。
“我喜欢她,是一见钟情,那时候的霭玫,圆圆的,很可爱。”
“嗯。”
“我常告诉自己,长大后娶她为妻,我们要生一男一女,男的像我、女的像她,等我们老了,看着儿女,想起我们的青春倩事。”
默默笑开,同样的梦她也作过。
那时,她指指手肘上的红痣,告诉陌陌:“你要认清楚,有红痣的是我,没红痔的是女儿。”
陌陌说:“我不会搞混,到时候小默默变成老默默,没有女儿的青春美丽。”
她噘嘴不依,大喊:“我才不会老,我要一直保持这样。”
他说:“除非有人发明返老还童水。”
她说:“错,我买皮鞭奴役你,逼你赚钱让我去照脉冲光、打玻尿酸,再不行的话,我们一起坐飞机到苏俄改造基因,永保青春美丽。”
年轻时的蠢话,回头想想,有了淡淡心酸。
她老了,没有年少的时的轻灵干净,而陌陌保留永远的年少时期,谁说老天亏待陌陌、优待默默?不!老天亏欠的是她。
“我以为,我们的人生很确定,没想到,意外在不经意间造访。”
“那个叫做儡的男人?”默默问。
“对,他是花花公子,年纪比我大五岁,对于女人,他很有经验。那年我在大学,为一项研究计画,常留在学校和数授磨到三更半夜,我以为霭玫和我一样忙,因她正准备大学联考,谁晓得,她陷入热恋,不管学业功课、不管我们谈过几千遍的未来前程。”
爱情呵,教人盲目。
“然后呢?”
“霭玫怀孕了,她只能向我求助。”缩缩手,他抱她更紧,不管回首几度,再想从前,他总是冷。
“这对你,是晴天霹雳?”她没拒绝慕晚的贴近,她懂,这种打心底泛起的冷意,穿再多衣服都解决不了。
“对,但她是霭玫,再生气都无法拒绝的徐霭玫。我逼赵儡娶霭玫,他不愿意,东躲西躲,想尽办法躲开我的紧迫盯人。
一天天过去,霭玫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她不敢告诉母亲,更不敢让我父母亲知道她把生活过得这么糟。于是,我买下一栋房子,找来管家厨师,金屋藏娇。”
“孩子呢?”
“是个女孩,户口登记在我名下,她叫做房乐玫,我希望她的出生能带给霭玫快乐。可惜并没有,霭玫得到产后忧郁症,她的情绪不稳定,经常哭闹,到后来,我得找专人看顾她。即使如此,悲剧还是发生。”
“怎么回事?”
“那天很热,霭玫想到百货公司逛街,看护陪她出门,没料到她在百货公司里碰到赵儡抱着另一个女生,她摆脱看护,跟踪赵儡。接下来的事,我不清楚,直到晚上十一点,我接到警察局的电话,指控她纵火烧掉赵儡的房子。我赶到警局时,霭玫就成了你见到的模样,她不断喃喃自语,说自己烧死赵儡。”
“赵儡被烧死了?”
“没有,目睹经过的邻居说,赵儡和女伴半裸的、慌慌张张的从屋里逃出来,霭玫却一直想冲进去,说要和赵儡死在一起。
之后,赵儡失去消息,而霭玫住进疗养院。刚开始那几年,霭玫情况严重,她常自残、瘦得剩下不到三十公斤,那时,我想过,也许死亡对她是比较仁慈的选择。”
慕晚叹气,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双手圈住她的腰,她的背靠向他的胸膛,拥抱她,让他心安。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悲剧,霭玫的悲剧挂在赵儡身上,而我的悲剧和霭玫的命运相系,我不晓得,悲剧会不会无止尽延续下去,只能要求自己,别让自己困在悲剧里。”所以他工作、他奋发,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默默说:“你赢了,我的故事不如你。”
“我不开玩笑。陌陌再好,你的日子都要继续,你不能一天睡十五个钟头,等待陌陌入梦,更不该折腾一盆又一盆的蔷薇,折磨你的人生。”
低头,默默苦笑。“回去吧,我累了。”
没反对,他松手,牵她走回汽车边。
第4章(1)
他载默默回家,回到曾经是他金屋藏娇的地方。慕晚在这里长居,和女儿乐乐一起。
她没问慕晚,为什么到他家里?她沉默,耐心等他回复心情。
“我答应陪乐乐吃晚餐,一起来,好吗?”慕晚问。
说不好?不,车子进了他家大门,而她不习惯当别扭女生。“希望你的厨子做菜合我的胃口。”
“你吃东西很挑?”停车,他问。
“我偏食。”她承认自己难养。
“你什么东西不吃?”下车,他在车子这一边。
“红肉。”她也下车,站在车子另一边。
“还有?”几个大步,他同她站到同一边。
“白肉、不是绿色的蔬菜和颜色特殊的东西。”她认真细数,还扳动手指。
“我是不是问你,你吃什么东西比较快?”他想笑,今天第二次。
是她长相滑稽?没有。她说话幽默有趣?SOSO,既然如此,他为什么想笑?真心微笑这回事,已从他的人生中隐顿,她怎有本事教它重现江湖?
因为她对他不感兴趣,让他觉得安心?因为她的一言一行都教人安心?因为同病相怜,让他和她在一起时,倍感安心?
不管哪个原因,他在她身边安心,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白饭、绿色蔬菜、蛤蜊。”
“用这些东西可以把人养大?”
“所以我不‘大’啊!”她抬高右手,比了比两人的身高,大笑。
她的偏食令人发指,陌陌想尽办法想改造她,没想到,他自己被改造。陌陌说,他早晚因为她死于营养不良……他的死和营养不良无关……低眉,她的笑颜瞬间黯淡。
他猜,她想起陌陌,那个男人肯定为她的偏食很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