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这样一根眉毛都没有,也不怕被笑?」
「所以叫你帮我画啊!」
「我又不是女人,哪里会画眉毛?」
「随便撇两下,不会吓到人就好,我又不讲究。」
哪有女人不在乎美丑的?他看着她手里的眉笔,非常苦恼。
他是可以不理她,让她去吓人,反正丢脸的是她,又与他无关。
但现在对着这张恐怖面容的是他啊!他现在才知道没有眉毛的脸看起来有多可怕。
拿起眉笔,它比他练身体的哑铃还重。
「真的要我画,也许我会画成两条毛毛虫喔?」
「你就是画成两座山也无所谓,我又看不见。」她大方地把脸凑向他,近到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又热又急。
他的心律也乱了,一下子跳离秋千架。「妳干么突然靠这么过来?」
对上她的大眼,他突然手足无措,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塑胶袋,里头装了他特地买的早餐,但现在时间已经是傍晚,再美味的餐点也酸腐发臭了。
「哇,什么东西这么难闻?」袁媛也跟着跳离秋千,一下子蹦到他身畔,就是要贴着他。
郑士衷捏着鼻子。「早餐啦!我买了两份准备找妳一起吃,谁知道妳一早就出门,我到处找妳,都忘记吃了。」结果两份心意因此变味。
这就是为什么她离不开他的原因。这样一个温柔贴心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她却碰见了,叫她如何忘了他?
她试过要与他保持距离的,但每次她受伤,给她最多慰藉的就是他,搞到最后,她上了瘾,变成没有他,她的日子就活不出滋味。
袁媛的个性并不软弱,做不来默默付出,等某一天郑士衷突然开窍爱上她的事。
她决定主动追求属于她的幸福。
「也就是说你找了我一天,都没吃饭?」她狡黠地笑望着他。
「对啦!」饿死他了。
「你不会打我手机?」
他急忘了,不行吗?桃花眼闪过一抹仓皇。
她强硬地将一张脸凑近他。「帮我画眉毛。」
他苦恼地望着她光秃秃的脸。「早知道妳失踪一整天是去搞这玩意儿,我绝对不会到处找妳。」
「好啦,晓得你很辛苦。喏,你帮我画好眉毛,我请你去打市吃东西,从第一摊吃到最后一摊,把漏下的三餐都补回来。」
「我又不是猪。」瞪着她,他动手开始画眉毛。
她让那一眼瞪得浑身一颤,两条腿像麻花一样拚命乱抖。
「不要动。」他扳正她的脸,已经够怕了,她还动来动去,真想弄两条毛毛虫在脸上?
「衷哥……」她看着他的眼睛。「我现在才发现你不止笑着时电眼勾魂,生气瞪人时,更加厉害。」
他俊颜闪过一抹红。「找死啊?」
她掩嘴,嘻嘻直笑。「要死也得等明天领完薪水再死,二十几万呢!可不能便宜了公司。」
真的很想掐死她……
「懒得理妳。」眉毛画好,他把眉笔丢还给她,没脸看她,因为画得太丑了,两道直线画在她脸上,标准的一字眉。
「那我理你好啦!」嘻皮笑脸攀住他。「要有公德心,把地上的垃圾收一收,我请你吃饭。」
「就会说,怎么不帮忙?」抱怨着,手里没停下收拾的动作。
「太臭了,我会吐。」她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况且我刚刚才伤过心,你忍心让我再伤胃?」
「我一点都看不出妳有伤心的样子。」终于还公园一个清洁了。他拍拍手,环顾四周,夕阳将没,红霞逐渐被黑云取代,再过不久,天空会整个变暗,星星一颗接着一颗亮起来。
传说人死后会变成天边一颗星,不知道那漫天繁星中,哪一颗是冬冬变的……
「吃饭了。」袁媛突然扑到他背上。「驾,马儿快跑,我们去夜市吃好料的。」
「喂!」什么东西嘛!又把他的幻想打碎了。「下来,妳快压死我了。」
「不要,我又累又饿,要休息。」赖定他、缠死他。
「我这个四处奔波找妳的人都没喊累,妳有什么资格喊?」
「当然有。我一大早没吃早餐就出门,在美容院门口站着等人家开门,结果只洗了头,然后自己剃眉毛,又去假发店买假发,四处乱逛,到了公园,从一点就在这里荡秋千荡到现在,疲倦和饥饿是理所当然的。」
原来她还是在乎庄子维的欺骗,把眉毛剃光,真傻……他不吭声了,背着她慢慢走出公园。
「衷哥,你怎么知道要来公园找我?」莫非他俩心有灵犀一点通。
「不晓得,随便乱晃就晃来了。」巧合吧!「那妳又怎么会来这里?」
「这座公园对我有特殊意义啊!」她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我的初恋。」
「妳的初恋是在这里发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也是,太巧了。」他在这儿遇见冬冬。
有什么好讶异的?他一天到晚在这里凭吊去世的恋人,某一天,她偶然经过,被他魅惑又哀伤的眼神吸引,于是送上一颗芳心,再老梗下过的相遇,比八点档还要八点档。
「大楼林立的城市看似繁华,其实很寂寞。在水泥丛林中,绿色无疑是最容易卸除人们心防的,所以很多感情都在公园里发生,没什么巧不巧的。」
「妳说得对。」因此他不爱去灵骨塔祭拜冬冬,总爱到公园回忆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小嫒,妳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
那个白痴叫郑士衷,正背着她。「不告诉你。」但她不会跟他说,因为说了他十成十会逃走。「有本事你自己去找。」
「拿这个刁难我?妳忘记我干什么行业了?十天,我就把对方的生辰八字都挖出来。」如果是个好对象,正好可以安慰失恋的她。
「我要他的生辰八字干什么?你把他整个人送来给我还差不多。」
「初恋最美。」所以他忘不了冬冬,而袁媛心里则始终挂着初恋情人。「了解,我会帮妳查一查,如果对方至今未婚,又没有不良嗜好,我就帮妳重圆旧梦。」
「这点不必查了,对方保证没结婚,也没不良嗜好。」她很了解他的。
「妳该不会到现在还偷偷观察着对方吧?」
她还趴在他背上让他背呢!「对啊!不行吗?」
「那个人我认不认识?」有范围才好找。
「挺熟的。」
他开始在脑海里过滤自己的朋友,年纪与袁媛适合,能教她念念不忘的,人选不会太多,十根手指数得完。
「三天,我就把妳的初恋情人送上妳家。」
「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觉得不太妙。「你确信听懂了我的话?」
「妳的初恋情人是我认识的朋友之一,你们在公园认识。这么明显的线索我还找不到人,第一征信社可以关门了。」
她现在就想去砸了第一征信社的招牌,郑士衷那颗木头脑袋,实在太了不起了。
「你要能找到人,我包一百万媒人礼给你。」顺便把自己倒贴给他,这个大笨蛋,为何这么不解风情?为何……她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肩膀。
「哇!妳别咬啊,我尽快帮妳找人就是,松口。」疼死他了。
笨蛋、白痴、木头,智障……可是,她喜欢。继续咬,但力道放松了一点,要一直咬到他记住她,记进了心坎里为止。
第3章(1)
半夜三更,郑士衷家的大门被拍得砰砰大响。
郑士衷抓起棉被蒙住头,没听见、没听见,他爱困,要继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