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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一定要借你?”他的口气有些鄙夷。

  “因为你也参与了救小狗的事呀。”听她的口气,似乎已经把他视为一伙。

  他掏出口袋里的皮夹,拿出五张千元大钞,递到医生手里。“我没有要救小狗,是你拉着我来的,我应该把你卖给老板。”他告诉自己,会从口袋里掏出钱来,是因为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先生,我不需要女人的。”年轻医生开着玩笑,接过雷阳手里的大钞。



  “雷先生,谢谢你啦,我值不了什么钱的。”笑容里充满了对雷阳的感激。

  之后她跟医生又聊了几句,请他一定要细心照顾小狗,这才安心离开诊所。

  来到小绵羊机车旁时,她真心地对着身边的雷阳说:“雷先生,你真是个好人,还陪我到这么晚。”

  “我不是好人。”看她热络的模样,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她可以这么的天真,一再认定他是个好人。

  “好啦好啦。”她笑着妥协。

  他发动机车,她坐上后座,胸部仍是贴着他的背,还是紧紧抓住他的腰。



  他无法忽视腰侧传来的掌心温度,还有那柔软的触感,那种碰触,像是蝼蚁在啃噬他的心。

  是他太久没骑机车了吧,他记得当完兵之后,他就以轿车或计程车代步了,机车这种交通工具是年少时叛逆的象征。

  “雷先生,你要骑去哪?”她发现这条路不是回雷家的路。

  “怕了吗?”此刻凉风拂面,视野变得很宽大,他爱上了这样驭风的感觉,尤其现在已近深夜一点。

  “要怕什么?”她不懂。

  “不怕我是坏人吗?”

  “哈哈哈!”她爽朗的大笑出声,一点都没有女人该有矜持和顾忌。

  “笑什么?”不知不觉中,他似乎被她的笑声给感染,唇角也有了浅浅的笑痕。

  “你是雷家小少爷,怎么可能是坏人。你应该要担心我是坏人才对。”云泥之别呀,她再不懂人情世故,也还懂得这浅薄的道理。

  “小少爷就不会是坏人了吗?”他越骑越快,小绵羊一路往没人的山区飙去;风的速度,真的可以让人的心情亢奋。

  “我一看就知道你不是坏人。”她说得笃定。

  “你真的很白痴。”他说得轻蔑。

  这女人有张令人讨厌的脸,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会巴结型的,更不会说好听的话来奉承他、捧高他。以他从小到大阅人无数的经验,实在看多了那些因为他是雷家人而紧紧黏贴住他的狗腿小人。

  眼前这个女人根本是头脑简单、没有思考能力的蠢女人!他怎么会和这样的女人同坐一台机车?

  “是呀,我真的不聪明,否则……”怎么会一再被卝。不过,这句话她并没有说出口,强自吞下那股淡淡的心酸。

  初认识她的人都会以为她是那种很冷情、也很会算计的人,所以她爱以实际的热心行动来淡化自己这张“很刻薄”的脸型。

  事实上,别说是算计了,她甚至连防人的心思都没有,才会一而再、再而三被卝。

  无奈她老记不住教训。她识人的能力实在太差,才会一再被亲戚倒会、替朋友作保,朋友却下落不明。就这样,她莫名其妙背了将近三百万的债务。

  死党们都知道她的困境,所以来雷家煮早餐的收入她们并没有列入公司帐面,让她私得这笔钱。

  这算是憨人有憨福吧,生命中的每个转弯似乎都有其用意,虽然她的物质生活过得很苦,心灵上却有着饱足的精神享受。对她而言,人生还是这么美好,她还是宁愿去相信人性本善。

  第3章(1)

  雷阳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一步步在雷奶奶的安排下享受着最好、也最优质的生活,然而,充裕的物质生活却让他更感空虚。

  年幼时他不明白为何自己的妈妈要那么严肃,他真的很想像别的小孩那样跟妈妈搂搂抱抱、撒撒娇、说说贴心话,可是,那无疑是一种奢求,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梦。

  少年时他以无言作为抗议,抗议他必须按照妈妈的愿望过日子;而他也终于明白,那是因为妈妈将她对爸爸的思念全投射在他身上。

  青年时他以叛逆当作筹码,也终于可以不用再听妈妈的话,可以尽情发泄自己的情绪,但在逞强的背后,却是心灵的寂寞与苦痛。

  他的交友、学习过程,妈妈干涉得非常彻底,几乎是一个命令一个动作,因而造就了他孤僻、冷漠、强硬、阴沉的个性。

  跟他交朋友,男生是看上他的钱,女生是看上他的人。他鄙视、冷酷、毫不留情面的态度,让他在同性之间的人缘很差,而他也几乎不与同学来往。

  幸好,他的冷、他的酷,对某些女人来说却是种致命的吸引力,只要他勾勾手,从国中开始就有一群女生自动扑进他怀里。

  而就算他的脾气阴情不定,变脸的速度跟翻书一样快;就算他高傲得从不肯说好听的话哄女人,女人还是爱死了他。

  尤其他的身份还是豪门小开,这更让他的身价镀上一层金。

  虽然他从不为女人浪费任何金钱,也从不送珍贵的礼物给女人,但是女人还是前仆后继的扑向他,希望能麻雀变凤凰,当上雷家少奶奶,坐享天天逛百货公司、喝下午茶的美梦。

  雷伟留下一封信后就不告而别,信里说他已是胃癌末期,只剩下三个月可活,而他想四处流浪,要家人不用费心找他。

  雷明为了雷伟的事,更为了要挽回心爱的妻子,根本是蜡烛两头烧,渐渐萌生放弃雷门总经理位置的想法,硬是把雷阳从美国叫了回来。

  雷明和雷阳表面上是叔侄,事实上他们只差了两岁,不但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甚至比兄弟还要好。

  雷门企业是以雷爷爷的名字为名,创立于民国五○年代,以生产各种饮料扬名商界。早年的雷门确曾叱吒风云,只是随着雷爷爷的英年早逝,雷奶奶独力撑起雷门,但因为雷奶奶的固执及不思变通,雷门的经营逐渐走入死胡同。

  两年前的雷门非但没有了当年的气势,更在新产业、新技术的冲击下,变成岌岌可危的老旧产业;雷家空有豪门之名,实际上却只剩下一个空壳。

  雷奶奶掌握大权三十年,深知自己年纪已老,是该到了将权力转移给年轻人的时候。她深思谋略,在算计一切过后,终于将野心勃勃的二儿子的势力给铲除,力挺雷明出任总经理。

  雷明努力挽救雷门,付出一天十八个小时的精力,不但要对外拓展版图,对内还得应付有心人士的虎视眈眈。

  雷明终不负雷奶奶的期望,这两年来将雷门经营得有声有色,让它重新挤进台湾饮料市场前十大,不过却也让他付出了惨痛代价。

  “你真的要搬出去?”雷阳眉头紧皱,看来他是暂时脱不了身了。

  要不是看雷明可怜,他才不会回台北受母亲荼毒呢。这么多年来,雷明对母亲的孝顺简直到了愚孝的地步,母亲说一句,雷明听一句,完全没有自己的私生活和自我主见。

  他很高兴雷明终于懂得要反抗母亲,为了这反抗的力道,为了让母亲心里永远第一名的孙子欠他恩情,他才会回台湾来。

  “嗯,我已经买了房子,葳葳也同意搬去跟我住。”谈到心爱的女人,雷明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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