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不送了。」傅临春温声道,停步看着她。
「不送不送。」她满面笑容,要越过他时,突然想起一事,又退回来,开始拉下束环,任着一头滑若丝绸的长发落下,扯下腰带,直接脱掉红袍。
里头是她一直没有换下的旧衣物。
她抹抹脸,把新衣交给他,笑道:「穿这衣服还真不习惯,还是还你吧。」
他看着她,接过,道:「也好。」
她又笑。
「云家庄不可能一辈子保护我,明早我会离开这里,回到我另一个老窝,直到血鹰消灭,我才会公开露面。」她回头看看兰青跟大妞,再偏头打量傅临春,叹道:「瞧我呢瞧我呢,总是吃着自己碗里的菜,看着别人的碗。春香公子,我爹娘走后,一开始,我还不清楚以后的日子会有什么变化,凭我,还是能活下去,只是,每次到了除夕,我总是很寂寞。」
她笑着,一点也不介意让世上任何人知道她的寂寞,她的弱点,她的悲伤。
她半瞇着醉眼,停顿一会儿,再开口时,声音有些沙哑:
「第一年的除夕,我家里就我一个人,所以,我到街坊里一块守岁,可是,那是人家的家,人家的爹娘不是我要的。后来,我在街上捡不回家的人,包括伤重的兰青,就这样每一年我都跟他们过年,但,我一直以为那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她绽出灿烂的笑容,哈哈笑道:「原来,云家庄才不是我要的。我要的,一直都在……一直都在啊……」她声音渐低,神色柔和。
博临春望着她。他看见她左耳的耳垂已经冻得发白,那耳缝的血积在上头,他手指动了动,终究没有动作。
她笑呵呵道:「再见了,春香公子。」
「请保重。」
「放心吧!我这怪猫命长得很呢。」她笑着转身,离去。
那头美丽长发在夜色里飞扬着,烙进他的眼瞳里。
「兰青,你们都在等我?」她的声音很爽快很高兴,甚至带着几分感激。
兰青微微笑道:「想想还是不放心,让妳在我眼里较妥当。」
大妞在兰青怀里,胖胖的手用力拍打着她的手臂。她叫一声:「痛啦,大头妞,妳有本事就下来跟我单挑,这样偷袭……」这大妞是个哑巴,又胖又重,专爱找她玩,她笑咪咪地捏着大妞白里透红的双颊。「大妞圆大妞胖……」
大妞的颊面鼓鼓,缩在兰青怀里的红裤胖脚踢了出来。
兰青轻斥:「别闹了,要闹回家再闹,大伙还在等着妳呢。」
她一怔:「大伙?」她在城里的名声不大好,因为她曾带过一些人回家,有男有女,有的像兰青一样伤重,有的是不肯回家,便在她这里待了一阵,如今都是朋友了。
「说好的,去年没赶全,今年能到的都到了,有大家在,血鹰要伤人,不容易,至少还能一块过个除夕。」他柔声道,抱着大妞陪她一块往回家之路走着。
他没有问她,为什么那双细长的眼眸里全是盈盈似水的月光,他只是随意跟她聊着,菜色也好,天色也好,就是这么简单而家常的聊着。
「咚」的一声,李今朝又哀叫着:
「好痛!大妞,妳一天不撞我妳不快活吗?」明明大妞让兰青抱着,那颗大头还会镇定目标,硬往她的前额撞过来。
咚!
她的眼泪飙了出来,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喷泪了,骂道:
「妳老爱撞我,把我撞死了,我做鬼也不饶妳,没有妳的红包了——好痛,别再撞了,兰青你离我远点——」她顺理成章,把积了好久的眼泪用力哭出来。
她不回头,不回头。回了头,也只是人家眼里的垃圾而已,她绝不回头!
云家庄的大门,缓缓合上了。
第三章
一年后——
映入眼帘的,是染上鲜血的花海。
满山满谷。
就算平常很容易陷入高僧境界的傅临春,也不禁微地一怔。大红的艳花、不知名的红草,混合着一股奇异的香气。
猛然间,星目里的所有景色错乱扭曲起来。
花香有毒!
他暗叫声糟,及时闭息,动作迅即要退出山谷,哪知毒素蔓延极快,他必须以剑撑地,才能稳住颀长的身子。
他的目光开始涣散,景色一点一滴自他眼瞳内消失,他心知这是盲眼前的征兆,也不惊慌,眼睛看不见了,以后口述照样可以写史。
他心血火热,体内气运乱行,竟是入魔前的预兆。很少人知道,他身上香气天生加以后天调理,有抗毒之效,但连现下他也有点挨不住,这到底是什么花草,害人如此恶毒?
他连续点了自己几道大穴,暂时封住错乱的真气,接着,他凭着瞎眼前最后的印象,跌进舞动的花海中,一路滚向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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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呢?」
「明明他追进来了……」
女人的交谈,惊动了傅临春。他的神智渐现,微微掀起眼皮,果然还是一片黑暗。
「为什么要将他引进来?他是云家庄的春香公子啊!如果让他发现这里……不出一个月,『青门』绝对会被那些名门正派歼灭的!」
青门?既然张眼闭眼都是黑暗,傅临春干脆合上那清而无神的眼瞳,尽一下云家庄公子的能力,回忆回忆这个门派。
青门是小门派,弟子皆为女性。这一任门主岳观武不算出色,非但没让青门发扬光大,还让青门快从江湖中除名。青门弟子不在江湖走动,也少与其他门派往来,更别谈什么大放异采,显赫事迹。如果不是云家庄克尽职责,决定将青门收入江湖册,天知道江湖上还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小门派?
平常还不知道,这种时候他才发现,身为云家庄春香公子,其实他算是非常尽心尽力,竟连这种小门派还能有印象。
「我也不想啊!他一直跟着我,我怕他察觉青门有、有……所以我引他进来,麒麟草能让人产生幻觉,终至疯狂,所以春香公子成了疯子,就会忘记……」
傅临春闻言,想起会跟着她,是因为他在这城里发现一名有血鹰痣的官员跟青门女子有所接触,接触不打紧,但青门女子紧张兮兮,让人不怀疑都难。
倏地,他睁开无神的眼瞳。
血色的花草、异样的香气,能令人产生疯狂……这样的奇花异草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莫非是拿它来喂养什么?
「就算傅临春成了疯子,也得找出他来!」
傅临春寻思片刻,修长干净的十指轻轻弹着衣袍。过了一会儿,他又勉强回神,听着那两名青门女子交谈,同时自暗袋里取出一把瓜子,慢慢嗑着。
说来缝制新袍的衣工真有心,自他养成习惯后,每一年送来的衣袍里总有暗袋可以放瓜子。
瓜子很好用,宜吃宜打人,多种用处。他边嗑边听着她们道:
「对了,春香公子逢春则香,如今正是春末,循着香气就能找到他!他跟踪我时,我就是一直闻到那香气才会察觉的。」
「春香公子这么笨?明知身上有香气还跟踪妳?」
傅临春自动跳过有人嫌他笨。他又发呆一阵,收起瓜子,解开周身大穴,体内不止真气乱窜,功力还在散失中,他索性点上自己昏穴,任其意识涣散。
反正现在他是一个功夫正在丧失的盲眼客,迟早会因自身香气被找着,不如先睡一觉,任她们搞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