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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瑜儿,不能退。”慕容飞云附在她耳边说。

  “我知道,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杀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左翼不停地后退,已经挤压到中军的阵地,万一被他们冲垮中军的阵形,这场仗也输定了.

  “擒贼先擒王。”慕容飞云比了比蛮族中军旗下,那一身金黄色钟甲,身高几达两米的巨形人猿。“蛮族贫穷举世皆知,却有人能穿着黄金钟甲,一看就知道他是新崛起的暴熊族长,还是个好大喜功的家伙。”



  “两军交战,却祸及无辜,真真该千刀万剐。”余瑜发誓要拧下他的脑袋。

  “不过是个有点心机的小人,他要真聪明,就不会用这么下流的方法: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高招。”

  “好。”余瑜一声大喝。“众将听令,压住阵线,不准后退,违令者,斩!”

  “但是那些百姓……”左翼先锋还想说些什么。

  “在看着百姓的时候,也想想你身后的同袍兄弟。”余瑜不让他说完。

  “是,将军。”左翼先锋抱拳领命。



  “你们尽力吧,能救一个是一个,但记住,不要把自己也搭进去。”余瑜对着准备离开的左翼先锋说。

  “是,谢谢将军。”左翼先锋笑了,这些父老乡亲个个都是熟人,要杀他们,谁不得了手?幸好余瑜仁慈,允许救人,众军也放下心了。

  余瑜高举砍刀,喝道;“亲兵队跟随本将杀出去,斩了暴熊族长为我们的乡亲报仇。”

  “得令。”一支全身黑色钟甲、艳红大氅,三百人上下的兵马在余瑜的领导下率先冲了出去。他们就是余瑜手下最精锐的亲兵部队。

  “飞云,你留下吧!”千军万马中取敌酋之首,说得简单,实际上要做,却是万般艰难,她不想他冒险。

  “放心吧!该走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延迟。”他笑着弯弓搭箭,只要羽箭飞出,绝不落空。本来弓箭这种东西并不适合近战,你取箭弯弓,还来不及瞄准,就够别人砍下几刀,将你劈成碎片了。

  但慕容飞云的箭却不一样,他最多可以同时操控九枝箭,像暴雨那样袭击敌人,没有一个活人可以靠近他身前一尺。

  而且他一个人就带了三壶箭,每壶三十枝,赵乙又帮他带了十壶,那就是三百九十枝箭,足够他发威了。

  余瑜第一次见到他的神奇箭术,也不禁讶然。“我金箭之名应该送给你才对。”

  “嘿嘿嘿……”他可不敢说,这一招是少年时为博花魁芳心特地练的。以前南朝风月地有个习俗,不管多么有名的花魁,都不可以拒绝能在百尺外蒙眼射断柳条的勇士邀约。他小时爱玩,成天都在花街柳巷中厮混射这些玩意儿,箭技如何能不精?

  “好难得你不自夸。”倒是余瑜吓一跳,以前随便证他几句,他就骄傲到屁股快翘上天,今日居然毫无动静。

  “什……什么话?我为人一向低调、谦逊的。”

  “嗯,现在我确定你是那个自大狂慕容飞云了。”

  “我说的是实话。”

  “对,是实话,不过其中添了十成水分罢了。”

  “你……不跟你说了。”慕容飞云哼了一声。“我箭用完了,那只大猩猩就交给你了。”

  亲兵队不愧是精锐,又有慕容飞云和余瑜这两太高手开路,势如破竹般杀进蛮族联军方阵。

  “没问题。”余瑜纤手一拍马背,从慕容飞云背后跃起,转而坐在他前头。“你自己小心。”

  “你也保重。”慕容飞云说着,接过赵乙递给他的长枪。这忠实的汉子只要还有一口气:水远都会跟随在慕容飞云身旁。

  余瑜轻颔首,怒斥一声。

  “杀!”

  亲兵队受到鼓舞,三百人齐号:“杀!”

  一支黑色的铁流悍勇难当地撕破一块又一块蛮族阵地,直取中军。

  “哈哈哈,兀那小娘皮,来了就别想再走。”暴熊族长一挥手。“儿郎们,开张了。”一出口就是黑道行话,果然是做惯抢匪的人。

  “没取你狗命,本将军也不想走。”余瑜手上的砍刀往马屁股上一拍,化作一道流星迎上前去。

  嘟嘟嘟,回应她的居然是一排弩箭。

  幸亏余瑜不是普通的军士,她还是个武术高手,砍刀圆抡,化成刀幕,硬生生舍飞十来枝长箭。

  “该死,竟是长弩。”余瑜几乎气炸心肺,这可是凤皇朝禁军才能使用的杀人利器啊!全体精钢打造,威力无匹,想不到那些要钱不要命的混账连这玩意儿都卖了,莫怪凤帝暴怒,朝廷官员整个儿大换血。敢卖如此军械者,确实该死。

  但她挡得住如此利器,其它的亲兵却不行,转眼就折了十来人。

  余瑜不禁担心身后的慕容飞云。“飞云,你怎么样?”虽然她挡住了前头大半箭枝,但不知有没有落网之鱼伤到他?

  背后久久没声,余瑜心脏差点被吓停。

  第10章(2)

  “我没事。”终于,他出声了。“别管我,这种长弩虽然厉害,但缺点是太过沉重,从取箭、弯弓、射出要一段时间准备,除非有足够的长弩轮流发射,否则对我军伤害不大。你看,蛮军一轮齐射后就没有动静了,可见他们手中的长弩定然不多,我们要利用弩箭发射的空隙加紧进攻。”

  她沉默着,没有说话。

  “瑜儿?”他纳闷地顶顶她的腰。“你怎么了?”

  她声音带点哽咽。“答应我,千万不能死,知道吗?”

  他一愣,真是的,她也太了解他了吧!他自信掩饰得很好啊,但她还是察觉到他受伤了。真是自作孽,谁叫他要把自己绑死在马背上,遇到这种突然袭击,只能成为活靶子,被一枝横飞的利箭刺中大腿。

  “放心吧!没把你拐跑前,我不会死的。”

  “你说的,我最讨厌人家说话不算话,你千万别给我追杀你入黄泉的借口。”

  是要生死相随吗?他眨眨眼,感觉鼻子有点酸。“你知道吗?凤帝拿你威胁我就范时,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我与你,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入黄泉,那便做一对鬼夫妻。”

  “你的脸皮的确比城墙厚。”

  “一般般啦!”可惜没有厚到足可挡利箭的程度,要再练厚一点才行。

  “旁的不行,就舌头最厉害。”她挥刀策马的同时,丢下一句话。“给我顾好你的身体。”

  “放心、放心,绝不会误你终生‘性福’的。”更何况他还要找暴熊族长报这一箭之仇呢!

  “我看你全身都烂光了,那根舌头依然完好。”夹着一腔恨、一腔怨、和更多的愤怒,余瑜举刀砍向了暴熊族长。

  “来得好。”暴熊族长使的居然是根狼牙棒,也是金的。

  这家伙分明暴发户一个,余瑜越看他越讨厌,恨不能立时斩之而后快。

  但是——

  铛铛铛,暴熊族长的行动虽然缓慢,招式之间多是空隙,余瑜的砍刀屡屡避过狼牙棒,砍在那黄金钟甲上,居然砍不穿,只发出阵阵火星。

  “哈哈哈,小娘皮,你的刀是砍不透本族长的铠甲的,这甲有一寸厚,天下间没有人可以砍得动。”

  余瑜差点吐血,这家伙,分明一只铁皮乌龟,难怪从战争一开打,他动都没动一下,舞起狼牙棒也是慢吞吞:穿着一身一寸厚的钟甲,从头包到脚,最少百斤重,他能灵活运动才是怪事。

  但也正如他所说,这么厚的蹬甲,什么兵器才砍得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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