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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麻萨诸塞州

  “喂,你们真的都要回去?”出声者,是一名长相极为俊美的男子。

  “废话!不想回去就别回去,没人逼你跟我们一道。”回应者,是另一名相貌堂堂的酷帅男子。



  “不然呢?再留下来拿博上学位?”这次出声的,是一名斯文优雅的气质男。

  “不回去,就留下!无须勉强。”最后一个开口的,是名样貌粗犷的性格男。

  “嗳,怎么这么说呢?没有你们,我的人生哪还有意义?”俊美男故作西施捧心状,装出一脸的依依不舍样。

  “少在那恶心巴啦的,看了就碍眼!”酷帅男轻撇了下唇,不悦的丢给俊美男一道饱含警告意味的冷瞪。

  “我看你倒是玩得很自得其乐,少了我们应该也不寂寞才是。”斯文男浅声笑出,对俊美男的演出只觉好笑。

  “是啊!老是花里来、浪里去的,你一个人就可以玩得不亦乐乎,有没有我们又有什么差别?”性格男难得地也露出了笑容,并且奉上一长串的调侃。



  “哇,懒得跟你们说这些!说真的,你们真的这么早就想绑死自己?”

  俊美男在意的其实是这桩。

  对他而言,要是能多玩几年,他就绝不会赶着回去继承家业,更甭提还有人要回去娶妻生子了……

  呃?这样说,大家一定看得很迷糊吧?那好吧,先来个介绍好了。

  封昊霆,就是话回得很呛的那位!身长一米八五,体格精壮,相貌酷帅有型,说起话来像个恶霸。所以啦,最适合他老兄的正字标记就是——

  “恶”!是故,别称“恶少”。

  单勃,嘿嘿,就是那位长得很粗犷、很性格的仁兄!身长一米九八,是四人当中体型最亏义万的壮汉。长相嘛,是没有前一个帅,也没另一个斯文有气质,当然就更比不上他的俊美……呃,基本上,据外传的说法是——他看起来其实是冷得有点吓人!

  两道浓浓的眉、长年纠结的眉心,还有一双冷淡的眼……嗯,总之,他给人的感觉很冷就是了。所以罗,他的标志就是——“冷”!他的别称就是“冷少”啦!不过,这可不代表他会没人爱哟!可是有一堆女人很垂涎他的身体哩!

  霍非凡,就是很温文儒雅的那位斯文兄罗!身长一米八,较封昊霆梢瘦一些,但可不代表他是弱鸡哟!真要干起架来,他出手可也是挺狠的。

  不过呢,他最让人佩服的一点是——痴!对于早已失去联络的旧情人,他老兄依旧是念念不忘,始终将那人记挂在心上,并且还誓言今生只爱她一人、绝无二心。啊,真是个超级痴情种!所以罗,这位仁兄的别称就是“痴少”。

  最后一个,就是他——廉大少沐风是也。身长一米九二,“汉草”是没单勃来得有看头,不过还是很优的啦!至于他的长相嘛,那就更不用说了,除了“俊”之外就是“美”,这样大家知道他是啥德性了吧?

  呃?什么?他很“痞”?没有啊,他哪有?他只是笑得邪恶了些,行事作风不合逻辑了些,其他的都很优啊!呃?应该算很优吧……暧,不管它!反正大家都叫他“痞少”就是了。

  好啦,介绍就到此为止,话题该转回去了。

  “早晚都要回去,三拖四拖有什么意义?你别在那龟龟毛毛了,要留就留、要走就走,哪那么多废话?”恶少封昊霆一出口又是很呛的一段。

  “的确,反正都是迟早要面对的事,现在先回去适应也没什么不好。”痴少霍非凡仍是淡淡笑着。

  “我是真的读到烦了,不想再浪费时间在这了。”冷少单勃也跟着耸着肩头。

  “好吧!既然大家都这么决定了,那就这样吧……”痞少廉沐风只好双手一摊,跟着接受这件事实罗!

  十五岁那年,他们相遇在康乃狄克州纽哈芬市的“奥立弗”寄宿学院。

  十八岁那年,他们又志同道合的同时选上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学院,由此便可证明他们的友情是多么的牢不可破。

  哦,还有,他们四个的友情之所以会如此坚固,还有一个最特别的原因,那就是——他们四个可都是难得的好男人哟!

  虽然,他们四个条件都很优,看上他们的女人也多到不胜枚举,不过他们真的一点也不随便哟!

  不是他们要标新立异,也不是他们性无能,而是他们都坚持爱用“国货”!除了自己家乡的女人之外,这些金毛、红毛的外国妞,他们可是敬谢不敏!

  所以啦,感情这么好的他们,要回去当然就一起回去罗!反正,大家好歹也都拗到了硕士文凭,这样应该很对得起供他们来这苦读的双亲了吧?

  第一章

  “爱情,有时真的很没道理。爱我的时候,说一生一世都会陪在我身边。现在呢?爱上另一个人了,一生一世的承诺也就给了别人……

  我好恨!好想问问,我呢?被留下的我、失去你的我,该怎么办?以上是高雄小梦的来信……”

  惯性的念着听众的来信,惯性的回覆着听众们大大小小的问题,最后也惯性的放出听众们想听的歌曲。

  然后呢?当然是时间一到,就惯性的下班走人罗!

  她呢,姓连名孟君,现年二十五岁。她除了是节目企划及开发部的要角外,现在还暂代深夜节目的DJ。

  不过呢,她连孟君其实是生平无大志,只想安安乐乐的混吃等死……呃,不是啦,是想安稳平凡的过日子啦!

  但,对她而言,这恐怕是今生最难实现的愿望了。因为……唉,现在的她,身边正有一尊“超级无敌大怒神”,教她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地狱。

  真是——痛、苦、啊啊啊……收工时间,收拾好东西的人无奈的抬起头,而后哀怨的对着顶上那白闪闪的灯光发傻。

  “连姊,你家的公狮子又打电话上来催了……”

  突地,同事的叫唤声传来,连孟君这才回过神。

  “唉!”重重的吐了口气,连孟君好无奈的提起包包。“知道了,谢谢。”跟同伴们道了再见,连孟君垂头丧气的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嗳嗳嗳,又得去面对那个脾气很差、嘴巴很坏、耐性等于零的男人了……嗳,她跟他,真是“冤家”啊!

  @ @ @

  踏出了电台大楼,连孟君连看也不必多看,直接走向停在大楼广场前,那部红得特嚣张的新款法拉利。

  “动作怎么这么慢?你是在龟什么?”才一坐上车,驾驶座上的人立即不耐的爆吼出声。

  “不想接我,那就别来!你以为我爱让你等吗?”连孟君应的也很顺,因为……唉,这些早已成了最近的例行对话,焉有说得不顺的道理?

  “连孟君!”恼火的声音里,有着浓浓的警告意味。

  “好好好,封昊霆先生,小女子我很感激您在百忙之中,还得抽空来接送我这个不会开车的白痴,这样够不够谦卑了?可以回家了吗?”拜托!又不是她求他来的,他大少爷不爽来就别来嘛,她还乐得轻松自在哩。

  连孟君心里猛犯着嘀咕。

  “这还差不多!”不置可否的撇了下唇,对于连孟君这“低声下气”的讨饶词,封昊霆听得还算是满意。

  呋!什么叫这还差不多?要不是近儿个暂接了一档夜间节目,那她也不会被逼得要天天坐他的车回家了,唉,真是——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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