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我们分手吧。”
六年前,在波士顿,一个初冬的夜晚,沈清芙对男友黎晖如此提议。
那夜,气温很低,空气中隐隐能嗅到湿润的味道,长年住在波士顿的人们都明白,过不久也许会下雪。
如果真的不了,就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初雪的夜晚,最适合情侣们说分手。
对沈清芙的提议,黎晖并没有反对,事实上,这也是这几个月来他反复放在心上思量的课题。
“跟我分手,你不会难过吗?”他问女友。
“会。”她回答得很坦率。
“舍不得吗?”
“当然。”
“会想念我吧?”
“嗯,绝对会很想。”沈清芙双手捧着温热的马克杯,微笑着嗅了嗅可可浓郁的芳香。
黎晖给她的感觉,就像这杯热可可,很温暖,甜甜的,偶尔有些苦。
“可是还是要分手?”
“对,还是要分手。”
黎晖不语,上半身往后靠,细细地打量女友清秀的脸庞,尤其是那两办宛如盛开的玫瑰那般饱满滋润的红唇。
她全身上下,他最爱的就是她的唇,不是传统东方崇尚的那种薄小的樱唇,而是更接近西方的、近乎放肆的性感。
初次见面,也是首先被她的唇吸引。那时候,她捧着一袋樱桃坐在校园里一棵树下,一面看书,一面将那水亮的果粒送入她更加水亮的唇里。
他记得自己坐在另一株树下,原本是抱着本厚厚的医学教科书打算慢慢啃的,结果饥渴的目光拼命“啃”的,却是她美丽的红唇。
就像现在,他深刻的眸光依然忍不住徘徊在她贴在马克杯边缘的唇。
他倾身向前,趁沈清芙放下马克杯时,擒过她优美的下颔,慢慢地轻薄那两瓣玫瑰花。
她没有抗拒,毋宁说是享受着,闭上眼,懒洋洋地与他的唇相互纠缠。
嬉戏片刻,他终于恋恋不舍地松开她的唇,她也满足地轻声叹息。
她伸出纤纤玉指,抚摸自己的唇,回味着他曾经给过自己的每一个吻,每一个,都是那么温柔、甜蜜,教人芳心颤动。
唉,她一定忘不了……
“怎么办?以后要是没有男人这样吻我,我一定会欲求不满。”她睁开眼,半真半假地抱怨。
“到那时候,你再来找我。”黎晖微笑。“我保证给你一个永生难忘的吻。”
“这算是承诺吗?”她偏过脸蛋,俏皮地眨眨眼。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好,那我不客气收不了。”她浅浅抿唇,正想再喝一口热可可,他忽然又靠过来,抢在马克杯之前攫住她的唇。
“黎晖……”她呻吟。“你别这样。”再继续玩下去,他们今晚恐怕分不成了。
“最后一次。”黎晖沙哑地低语。
好吧,就最后一次。
因为是最后一次,两人更加刻意放缓了接吻的节奏,黎晖握住她的手,带领两人一起站起身,然后,健臂扫住她腰圈。
沈清芙不记得自己何时经历过如此漫长又悠远的吻,他们像是要吻进彼此唇上每一条最细微的凹纹,好让这最后一吻的绝妙滋味永远烙印在记忆里,无法让任何人轻易抹灭。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悠悠地回神,这才发现咖啡馆里的所有宾客都看着他们微笑吹口哨。
沈清芙顿时尴尬,绋红着颊,垂下眸。“我们走吧。”
黎晖点头,买单付帐,拥着她离开咖啡馆,走出玻璃门,迎面飘来的是细细碎碎的雪花。
“真的下雪了。”沈清芙仰起秀颜,让冰冷的雪花落上她的眉、她的眼、她吻得滚烫的唇。
“要不要走走?” 黎晖问道。
“嗯。”她点头。
于是两人沿着街道往查尔斯河的方向散步,一路上经过的都是曾经共享的时光——她生日那天,他们曾在那家义大利餐馆一起用餐,第一次吵架,是在那座小小的公园广场。这栋办公大楼,他们曾在此研究楼面的巴洛克雕刻,指点半天,警卫差点误会他们是勘查地形的恐怖分子。还有……
“你记得吗?这里。”沈清芙突然在一个下水道口停下步履,笑问:“我们刚认识时,有次经过这里,我跌了一跤。”
“我记得啊。”黎晖点头。“那时候也不晓得为什么,路面破了个小洞,害你鞋跟不小心卡进去,跌了一跤,还扭伤了脚踝,你气得说要控告波士顿市政府,申请公共赔偿呢。”
“一个小小留学生,竟敢如此嚣张,你那时候一定觉得很好笑吧?”
“我觉得你很可爱。”黎晖低下头,含笑望她。“一般女生遇到这种事,不是自认倒霉,就是委屈掉泪,只有你,当场就想杀到市政府去理论,我佩服你。”
“少来!”她睨他一眼。“你明明就在笑我好不好?别想装傻,你那天笑得可嚣张了。”
“我会笑,是因为我没料到你会是这种反应,也是因为我偷偷在庆幸。”
“庆幸什么?”她瞪他。
“庆幸我有机会表演英雄救美,背你回去。”
没错。
那天,她扭伤脚,他先是运用自己的医学专业替她冰敷、包扎,然后一路背着她坐上计程车,回学校宿舍。
也就在她窘迫地趴在他背上的时候,她忽然感觉到,这男人的背脊很厚实、很温暖,值得依赖。
“你就是在那天爱上我的吧?”黎晖仿佛看透了她脑海的思绪,笑问。
她没否认,深深地瞅了他一眼。
这一眼,藏着太多爱恋与柔情,他心一动。
“真的要分手吗?”他哑声问。
明媚的眸凝望着他。“你不想分吗?”
他沉默半晌,自嘲地扯唇。“坦白说,我是不太想。”
“可是你还是决定要去非洲吧?”
“嗯,我要参加红十字会的医疗团。”
贫困的非洲,有太多吃不饱穿不暖又得忍受病魔折磨的难民,他实在很希望自己有机会能为他们尽一份心力。
“如果我请你不要去呢?”沈清芙匆问。
他一震。
“如果我请你留下来,你会留下来吗?”
他无语,湛眸深沉,浮着一抹忧郁。
“你不会留下来。”她浅浅扬唇,笑容是完全的理解。
“对不起。”
“不用说抱歉,其实我也一样,我也不想为了你,改变我人生的计划。我已经答应华盛顿那家报社的officer了。”
“你果然要去华盛顿。”黎晖微笑。
“我可是未来要拿普立兹奖的候选人,当然要去华盛顿,才最有机会挖到惊天动地的丑闻。”明眸闪闪发光。
“你以为还会再有一次水门案吗?”
这件案子发生于美国1970年代,当时竞选连任的尼克松总统下令窃听对手民主党的活动,这桩丑闻后来被两个菜鸟记者揭发,愈滚愈大,尼克松被迫辞职下台,两个记者也在来年得到象征新闻界最高荣耀的桂冠——普立兹奖。
“那可难说。”沈清芙朝黎晖扮了个鬼脸。“政治本来就很丑陋,这种事一定到处都有,只是看有没有人能挖出来罢了。”
“你就这么有自信自己能挖出来?”
“谁知道呢。”沈清芙耸耸肩。“当年挖出水门案的,也是年轻的记者啊,说不定我也能这么幸运。”
第1章(2)
如果她真的找到一个水门案,或许不是幸运,而是危险吧。
黎晖担忧地想。清芙最教他放不下心的一点,就是她的个性实在太冲了,正义感太强,他真怕她哪天得罪华府的权贵人士,自己怎么死的都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