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高秉岳那两兄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
「哇,那男的超优,谁啊?」
「博士班的于修凡,不过,别捎想了,再哈也没用。」
「为什么?」
「他身边那个是他老婆,我们系上三年级的,合气道三段,想哈她老公,先数数自己身上有多少根骨头给她摔再说吧!」
「那么恰!」
「不会啊,只要你的眼睛不对她老公放电,她很随和,随便怎样都行。」
方静恩噗哧失笑,这是他们在停车场「不小心」听到从机车区那边传来的「闲言闲语」,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听到这种话,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修,请问你有什么感想?」车子一上路,她就问了。
「什么?」于修凡困惑的反问。
「以前女孩子都不屑看你,现在却拚命想对你放电,你有何感想?」
「没什么感想。」
方静恩耸一下肩。「也对,你早就习惯女人的视线了。」
于修凡潇洒的转动方向盘,又说:「这只是做出来的外型。」
「可是能把你改造成这样,真的很了不起啊!」方静恩靠过去抱住他的手臂,松松的,免得妨碍他开车。「那位造型设计师究竟是谁?」
「不是造型设计师,」视线飞快的俯下来一下,又拉回正前方。「是干妈的老朋友,住在英国,每年回台湾两次,正职是室内设计师,造型设计仅是个人嗜好,只有好朋友开口她才会帮忙。」
「原来如此,看来高秉岳想找她做造型是不可能的事。」方静恩笑道,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于修凡又飞快的看她一眼。「他又找你了?」
方静恩摇摇头,索性整个人靠在他肩上。「没有,是张嫂说高家的早餐店不但收了,人也搬走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高秉岳虽然混蛋,但高爸爸、高妈妈人真的很好。」
张嫂也是方家以前的佣人,方妈妈回台湾后又把她请回来帮忙,方妈妈出国之后,方静恩也没想到要辞掉张嫂,因为她真的极度缺乏做家事的天分。
「问不到更详细的吗?」
「问邻居可能会多知道一点吧。」
「我们现在就去问。」
高家的邻居果然知道得相当清楚,原来高秉玲的肚子被人家搞大了,高爸爸不得不答应让她嫁给一个大她十八岁的有钱人做续弦,不久就移民到加拿大去了。
而高秉岳竟然闷声不响的跑到日本,天知道去干什么。
一儿一女都没出息,高爸爸喟叹不已,于是收了早餐店、卖了房子,搬回云林老家去,至少他们过继给高大伯的小儿子是个忠厚老实的孩子,晚年应该还是有得靠。
高秉玲移民到加拿大了?
很好,一个解决了!
方静恩暗暗松了半口气。「养儿防老,真是考古思想!」
于修凡瞥她一眼。「你不喜欢跟父母住?」
「谁说的,我喜欢热闹一点,人愈多愈好!」方静恩反驳。「从小我就是一个人,没有半个兄弟姊妹,你不知道我有多渴望那种热热闹闹的大家庭。我只是不喜欢那种想法,好像养儿育女是有目的,而不是因为单纯的爱孩子。」
「现代人应该很少有那种想法了。」于修凡轻轻道。
「对,你要孩子就不是为那种想法。」方静恩强忍着笑。
于修凡又飞快的瞟她一下,无言长叹。
「你不喜欢孩子?」
「不是,是不喜欢你要孩子的原因。」于修凡老实说。「你不相信我。」
「你骗过我。」方静恩提醒他的纪录不良。
于修凡窒一下。「对不起,但我是……」
「为我好。」方静恩翻着白眼替他说完。「我并不认为那就是对我好。」
「可是……」
「不用说了,我不会改变主意的。」
「我只是希望等你毕业之后再生孩子。」
「明年八月,记得喔!」
「……」
眼见于修凡一副哭笑不得又无可奈何的样子,方静恩不禁失声大笑,然而,这只是表面上,其实她心里正嘀咕着……
现在,只剩下高秉岳了,他到底跑到日本去干什么呢?
第十章
「修,都快十二月了,房子找到了吗?」
一个简单到不行的问题,于修凡竟然抚着下巴思考半天回答不出来,方静恩不由啼笑皆非。
「算了,就我们现在住的这栋房子吧,三层楼,二十几个房间,家具也是现成的,最多再重新装潢一下,就算想再扩建也行,占地三百五十坪,够你建的了,而且妈咪将来会跟洛朗定居在欧洲,回来也顶多作客而已,留个房间给他们就好了,所以,我对折卖给你吧?」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于修凡认真思索片刻。「嗯,也好。」
于是,半个月后,原居于方家的豪宅就变成于宅了。过户当天,方静恩就催促于修凡问问于家人什么时候要搬过来。
「如何?如何?什么时候搬来?」抱住于修凡的手臂,方静恩兴匆匆的问。
「可能还要一段时间,」于修凡无奈的放下电话。「爸爸说要查一下农民历,找个好日子再搬过来。」
方静恩翻了一下眼。「老人家就是流行这一套!」
于修凡转头张望。「你想我们需要做什么改建吗?」
「既然是大家要住的,改建就要按照大家的需要,」方静恩放开他的手臂,改而环住他腰际。「我建议轮流请家里每个人来这里住几天,再说出他们的想法或希望,这样实际一点。」
「嗯嗯,好主意,」于修凡直点头,一手又摸向电话。「我现在就打给他们,告诉他们有空就来住几天。」
方静恩原本还想说什么,但她的手机也响了,便改变主意不说了。
「你打吧,我接手机。」
待于修凡打完电话后回身,却发现方静恩拿着已断线的手机发怔。
「怎么了?」
「是小慧,」方静恩慢吞吞地放下手机。「她说高秉岳打手机找她,要她转告我,他准备好再来一次了。」
「再来一次什么?」于修凡满眼困惑。
方静恩咧咧嘴。「一个晚上赚二十万啊!」
于修凡怔住了,方静恩哼了哼,拉着于修凡在沙发上坐下。
「他真是不死心啊!好,既然他想再来一次就再来一次,不过得换个方式,这次我要他死得很难看!」她斜瞄向于修凡。「修,『夜之风』圣诞舞会那天,你以小老板的身分拍卖一支舞如何?」
于修凡皱了一下眉,正待开口……
「不过,头三支舞是我的!」方静恩郑重声明。「还有,我要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不成功,他就不准再来烦我了!」
于修凡想了一下。「为什么不告诉他,你已经结婚了?」
方静恩哼了哼。「你以为我结婚了,他就会死心放弃吗?告诉你,不会!为什么?首先,他是真的爱我;再来呢,他不甘心输给你;最后,我有一个超级有钱人的继父,而且将来继父会把一切都留给我。基于以上三点,他不会那么轻易放弃,不然他为什么要花大本钱到日本去?」
既不是去念书——虽然大学时代有选修日文;也不可能是去探亲访友——他在日本并没有任何亲戚朋友,高秉岳究竟跑到日本去干什么呢?
去「见习」。
听说日本歌舞伎町当红牛郎一个月进帐高达三百万台币,这还不包括从客人手上收到的珠宝和名车,只要他能够学到人家的一半,想在「夜之风」一夜赚到二十万应该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