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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我是说,他穿白袍的样子比较圣洁。」她第一次见到叶逢春,他的确是全身浴血啊,只是那些血不是他的,是车祸伤患的。说真格儿的,他那模样还真是帅呆了!偶尔回忆起,还会忍不住脸红心跳呢。

  她这个好友都认识多年了,可有时还是会说一堆让她听起来状况外的话!叶知秋忍不住的想。

  可这不影响彼此情谊啦!但是,她和大哥之间是不是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事?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一种暧昧的氛围!

  可先说了,如果好友真的是大哥的真命天女,她可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为什么?

  白玫瑰看起来娇柔温婉,可是,它的刺可是意外的长哟。

  呵呵呵,就她对大哥狐狸王的一些些了解,没什么挑战性的女人无法激起他的兴趣,可是像刺猬般的女人他也避之唯恐不及。而像玫瑰这种在生活中力求平静,遇有风浪即闪得远远的,就怕一个不小心,她优雅从容的步调会走了样的「小狐狸」……

  呵呵,当狐狸王遇上小狐狸,到底是小狐狸会干掉狐狸王「改朝换代」呢,还是狐狸王收服了狡狯的小狐狸为他暖被?她很期待呢!

  叶知秋按下了心中所想,说:「我大哥的确也没有接掌的意愿。」

  「只是我不明白,你们叶家的联姻对象似乎都是家大业大,为什么妳阿公还要继续这种无聊的乔太守游戏?」难道乱点鸳鸯谱是他毕生职志?



  她叹气。「他是个野心家。而且……因为外公后来知道我妈嫁过来并没有好好的被对待,最后他最疼爱的女儿还郁郁而终。

  「最令他无法原谅的是,我爸并没有因为已婚身份而断了和外面女人的纠缠,甚至因为有了更多钱的关系,还提供那女人更加奢华的生活。」

  一个医生有能力可以买艘游艇给情妇?那摆明是拿岳父的钱到外头装阔、撑面子!

  「我爸……甚至在我妈死后不满一年,就把那女人娶进门。」

  寇玫瑰一怔,有点明白叶家横蛮的老爷,为什么这么坚持叶逢春的婚姻必须由他来主导了,因为他妈妈……并没有为他苦心促成的利益联姻带来利益。所以……

  母债子还?!

  聪明如叶逢春不会感觉不出这样的恶毒,也怪不得他拒绝婚事是那么的决绝,那样的不为对方留颜面。

  怪不得他的笑总是很表面,笑不进眸底……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

  该死的!那么一个大个儿,她为什么会为他感到心疼?!真是见鬼了!

  压抑住渐渐激动的情绪,寇玫瑰慢慢的开口,「妳爸爸想必是个最听话的乖儿子,而妳阿公也想必最疼妳爸爸。」

  叶知秋有些讶异的看着她,失笑,「这么明显吗?」

  那对父子是绝配!极具控制欲的父亲和懦弱听话的儿子。也只有这样的组合,儿子才会在即使有爱人的情况,在婚事上仍听从父亲的;而也只有这样的父子档,父才有可能在子的原配死后,马上让他娶了情妇。

  「你们叶家……还真不是普通的复杂。」

  「所以我哥一直想逃。」小小年纪宁可到美国投靠小阿姨,也不愿待在家里。

  「那妳呢?什么时候逃?」

  「我哥拒婚成功,我就有勇气。」

  寇玫瑰扬眉一笑,「看来我今天责任重大呢!」

  「朋友,我的未来掌控在妳手中了。」

  一身优雅黑色的寇玫瑰耍宝的说:「我今天的样子有像从公主手中抢走王子的黑天鹅吧?」

  「有像有像!」三句不离童话。

  说着说着,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这个寇玫瑰啊,第一次见到她还真没法子想象,她就是在MSN上常常耍宝的「红色」。因为从她温柔优雅的外表,还真令人无法想象她的真面目。

  第六章

  寇玫瑰在叶逢春和杨艳龄的订婚宴上的第一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了叶逢春口中强势而蛮横的老头儿叶远池。

  果真长得一脸不太好沟通、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样子。

  第二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贵妇们口中,集所有优越条件于一身,家里有钱到人神共愤……咳咳(后面那一句是她说的),今天的女主角,杨艳龄小姐。

  「长得还真不赖欸!」她由侍者手中又端来一杯鸡尾酒,压低声音对旁边的叶知秋说:「妳哥是因为还没见过她才拒绝的吧?」

  「大哥这么小心的人,妳觉得他会还没见过她?」早找过了!他原本还想用柔性劝阻的方式要杨家小姐改变心意,由女方来拒绝婚事,没想到杨艳龄竟然说什么也不放弃。

  当不成绅士,大哥也只能选择当流氓了!

  也就是早打过照面,因为对方不合格才找上她来演戏的吗?一想到叶逢春和杨大美人曾单独见过面,即使他过了美人关,意志力惊人,但光是想他和对方曾近距离接触,她就给他有点……很不是滋味!

  嗤,她在不是滋味什么呀?该不是滋味的人在美国好吗!人啊……还是眼不见为净好。

  今晚代打结束,她一定要和叶逢春划清界线!他这人太危险,明明他接触她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个人的事,可他就是有办法让她置身其中,随着他起舞。

  有没有搞错?她只是个「代打」的,没事干啥顺便「代」他女友吃飞醋!

  叶逢春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干扰她平静安稳日子最严重的大石,她一定一定得把他搬走不可。

  说到这里,都快八点了,那颗「大石」呢?今天他可是男主角耶,不会不出现吧?

  「妳大哥还没来吗?」感觉上,方才轻松的气氛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可男主角始终没现身而微妙的在变化。

  「放心吧!这可是他『一劳永逸』的机会,他不会不出现的。」叶知秋往大门口看去。果不其然,在准八点,大哥一分不差的踏入会场。「来了来了!」

  寇玫瑰本来正啜着鸡尾酒,听好友这么说忙转过头──

  叶逢春今天一身正式的三件式西装,气宇轩昂、长相俊美的他,像极了童话中的王子。

  因为他长年在国外,在场的宾客有很多不认识他,听到主持人高声说男主角到了时,不少人回过头一看,立即引起一阵小骚动,人人低声谈论──

  「这就是叶逢春?」

  「好漂亮的孩子。」

  「噢!还真是帅!」

  「原来是这样帅气的孩子,怪不得杨家小姐会一见钟情。」

  叶逢春迈开步伐,一步步朝大厅走来,他气质偏冷,眸子里没什么情感,似乎根本不买厅里这些达官贵人的帐,在无意间瞥到寇玫瑰时,眼神短暂停留了一秒。只是淡淡的一眼,也不是挺刻意的去看她,她的脸却这么红了。

  她尴尬的摸摸鼻子,原以为自己的脸红挺珍贵的,可一遇上叶逢春就变得廉价了。

  啧!危险危险!

  叶知秋缓缓的靠向她。「兄妹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大哥挺有当王子的本钱。」又看了好友一眼,「朋友这么多年,我也第一次发现妳看男人看到嘴巴都打开了。欸!果真是色不迷人人自迷。」

  男色啊?她从来不否认很垂涎叶逢春的男色啊!一个男人能长成这样,真的是挺有当祸水的本钱。「妳这是在损我吗?」

  「不,我在赞妳很有眼光。」

  原本是逗嘴味道的对话,却被叶知秋一句话给终结了。寇玫瑰带着几分戒心的看着好友……

  她没有发现吧?发现叶逢春就是那个她害怕失去而不敢去爱的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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