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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妖 凌某人

  在「哈利波特」、「魔戒」等奇幻小说当道的时候,其实传统的东方奇幻小说早已行之数百年了。

  我真是爱「西游记」、「白蛇传」、「封神榜」等等古典传奇小说啊!

  曾经有个心理测验问:如果你能回到过去,你想回到哪个时期?我的答案永远不是朝代,而是——我要进去西游记的世界里。



  我对西游记的爱,远从小学一年级起始。当时家里有几本专门写给小学生看的注音简易版西游记。第一次读完之后,就对那神奇的孙猴子、耳根软的唐三藏,及千奇百怪、无所不有的法术和妖怪而神往不已。

  直至稍长接触到白蛇传,聊斋等缠绵悱恻的人妖爱情故事,更觉得狐仙精怪非但不可怕,反而充满令人向往的情义。

  咳,当然,这只是想象中的世界啦!如果真的要凌某人住在一个有一堆妖怪的地方,我可能会半途就被吓得心脏病发作了。

  可是我一直记得小时候的心愿——如果有一天我能写故事了,我一定要写很多很多有情有义的「妖怪」的故事。

  没想到长大之后,真的成了一个驭文为生的说书人,于是,小时候的心愿得已成真……呃,会不会我身边也藏着一个隐形的「如愿」,真的在让我如愿以偿呢?

  这个心愿,陆续在几本小说里透出端倪过,例如有狐仙和聂小倩后代的「吴氏公寓」系列,以及本书所属的「上真花坊」系列。



  吴系公寓虽然有许多身分特殊的「异人」,但是故事主结构仍然不脱正常世界的逻辑性,上真花坊就真的完全着重在花仙草精的世界了。

  在这个系列里,有千年蛇王,有花仙草仙,有青蛙精,有许许多多在幻想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人物。很多电影里的精怪或鬼魅都是来害人的,凌某人却和蒲松龄大师一样,相信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往往是人,最多情重义的反而是妖。

  所以,凌某人写的灵幻世界里,如果有坏人出现,那家伙一定是「人类」,这个逻辑就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

  通常言情小说里写到鬼魅妖精的,似乎都以古代为主,好像古代有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比较不奇怪,可是我喜欢写很突兀的故事——所以我喜欢写一个美国人没事突然变成有高深内力的武林高手(《自找苦吃》的男主角德睿)、或一个千年蛇妖的会计师(《蛇来运转》的夏攻城)。我常觉得,许多故事的趣味性,就是从「不是在那个时间应该出现的人或事,却出现在那里」开始。

  所以,凌某人的精怪小说,绝对不会是古色古香的古代故事,那个……大家请忍耐一下,咳。

  「上真花坊」系列的第一本,其实是《蛇来运转》,可是当时我并不确定我会不会写成系列,也就没有在封面上安上系列名,凌某人写作完全未经计画的恶形恶状由此可见一班。

  这次,《愿望的尽头》算是孵出了系列的第二本,于是我就想啦,那就来安上系列的名字吧!(完全不负责任的想法)

  于是,我又很快乐的打电话告诉小郑郑啦!「小郑郑,小郑郑,我跟你说我跟你说,这本书是系列哦,而且是第二本哦,麻烦帮我在封面上标一下系列名称,叫『上真花坊』。」

  于是,永远甜美的小郑郑就甜美的说了:「真的啊?那第一本是哪一本?有注明是系列吗?」

  于是,我又回答啦:「没有耶!我这本才想到要开始加上去。因为我写成系列了(跳跳跳),让我加让我加。」

  于是,永远甜美的小郑郑,给我一个,长长的,长长的,长长的,沉默:「……」

  于是,我也经过一个长长的沉默,小声的说:「请问,你那串点点点是什么意思?」

  这时,不于是了,小郑郑直接斩钉截铁的说:「我在想,如果你的系列又断头怎么办?你要加系列名吗?真的要加吗?真的要吗?要吗?啊?要吗?」

  呜!太伤我心了啦,人家的「坏男人启示录」不是已经打破「挂系列名却没出第二本」的魔咒了吗?竟然这么不信任我,呜!

  好,为了报复,我以后每一本都要加系列名……(糟了,我觉得这种话讲出去,死得很惨的应该是我自己,这样有报复到吗?呜。)

  总之,「上真花坊」是我闲来若想到就会再写下去的一个系列,我也不太确定下一本会在何时出现,但是,以凌某人对于古典奇幻小说的热爱,我对精妖鬼怪的幻想,绝对不会仅只于此的。

  亲爱的读友们,若您在看过所有现代、古代及至于太空时代的爱情故事之余,愿意在您幻想世界里,也腾出一些空间给有情有义有爱的小花仙的话,欢迎您一起加入上真花坊的行列。在这个世界里,您可以天马行空的想象,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谁知道呢!或许,某一天,当您转过某个街角时,一家幽静美丽的小花坊,也会在那个角落里,静静等着您呢!

  ※ 凌淑芬的email:[email protected]

  ※ 写信给凌淑芬: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凌淑芬收

  第一章

  他奶奶的!人若衰,抢劫也会抢到一个空手道黑带!

  孙见善瘫在死巷的角落里,已搬不出一丝力气检查自己的伤势。

  他用舌头舔一下口腔内部,一阵尖锐的刺痛钻心而入。该死!

  他的手必须按着胸口呼吸才能顺畅,所以肋骨就算没断,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合身的衬衫勉强挂在身上,前襟全扯裂了,扣子掉得剩不到两颗,严格说来已经变成一条白色的破布——但这件「破布」即使在未破之前也没有比现在合身多少。因为这件衬衫是他逃狱途中,从某户人家的晒衣绳上顺手摸走的。

  同样摸来的灰色长裤看起来比较完整一点,可是也因为多日未洗涤、沾满污泥汗水,而开始发出异味。

  仿佛他的情况还不够惨,老天爷这时开始幽幽地飘起黄梅细雨……

  「(@&*(#@!)」

  鼻青脸肿的男人仰天咒骂。

  他看起来不过二十二、三岁而已,超过一八〇的身材在正常时候算颇为健壮硬朗,可是长久的饥饿将他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头,还算清俊的五官也因为强烈的愤世嫉俗而扭曲。

  咕噜噜噜——肚皮很不争气地唱着歌。孙见善苦笑。只要他不是真的死了,五脏庙就会自动跟他讨东西吃。

  「见善、见善,见个屁善!这年头当善人有善报吗?」眉宇间充满戾气。

  想当初他不也是帮「大哥」一个忙吗?说得好听,结果呢?结果就是落到现在这种上下不得的窘境。如果他选择乖乖蹲完苦窑,出来已经是四十二岁了,这还是指他若运气好、蹲得到假释期的情况。运气若不好一点——像现在这样——早在狱中被人家给挂了!

  「什么狗屁兄弟、黑道义理!全是骗人的东西!」而且专骗他这种蠢材!

  他再喘一口气。

  不晓得跟他同车的那个成胜福挂了没有?

  四天前,他和那个姓成的一起被栘送到另一座监狱,谁知途中竟然会发生连环车祸,整辆囚车被撞入山谷里。

  等天旋地转平息之后,他们不但没死,囚车的门已经被撞坏了。

  危机会激发人体无限潜能,他鼻青脸肿地爬出囚车外,望着四周绿茫茫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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