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真可惜,可是他没喜欢我,我也没喜欢他,我开不开心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我收下了,不是非和他交往不可?那我会感到非常困扰。岑先生,您看起来通情达礼,不会乱点鸳鸯谱吧?」她皱着眉道。
微微的困惑和讶异流过精目,岑卓适城府过人,很快转锋,朗笑道:「程小姐都这么说了,那我的人确实是搞错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匡政这人从不在外头和异性过从甚密,你们在邀月坊单独相处几次;他三不五时造访程家面馆,简直把妳家当自家厨房;现在又为妳们大举扩店,很难不让人做此联想。程小姐,冒犯了,请见谅!」
她顿觉荒谬地「啊」了声,匡政暗叹,恳切道:「岑先生,很抱歉,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我现在慢慢不管事了,包含骆家底下的事,都会渐渐淡出,我长考的结果,是要更换跑道,不再涉事,轻松自在过日子。岑先生,这么一点小小心愿,您不会不成全吧?」
岑卓适面有凝色,不再客套,「是骆家对不起你,你犯不着因而丧志。我看好你的能耐,如果你能过来帮我,是再好不过,想要什么,尽管开口,骆家给得起的,我岑卓适不会逊色。」
匡政未见喜色,「骆家和我的事,不是两句话可以说明白,我做的选择,就得自己承担,如果要另觅东家,不会等到现在。岑先生,适才到处都有,不必找我这包袱不少的人,一旦打着您的名号做事,也许还会给您不少麻顶;在别人眼里,就不过是个见利思迁、忘恩负义的人罢了,谁敢信任我?我没这等价值让您费心相待。」
「那三年还不够还骆家的恩吗?现在的人做事哪个不见利思迁?值不值得我心里有数,聪明人多,进退有据的人少,我喜欢你的性子,今天才会不惜一切请您前来。坦白说,你情我愿才能相得益彰,你若不乐意,做起事也不会顺手,无论如何,你还是考虑一下,我随时等你消息。」岑卓适放松了长眉,不再紧追不舍,颇有兴味地看着程天聆。「程小姐,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很少看错人,或许今天乱点鸳鸯谱的我,哪天会成为妳的大媒人,到时别忘了包个大红包给我。」
她直干笑,见他说话和气,大着胆子试探道:「那──我可不可以回去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岑卓适大笑,挥手叫另一名冷面男子,「小曾,把车开过来!」拍拍匡政的肩道:「今天失礼了,有机会,不妨结个缘,有何请求,尽管告诉我,生意不成,忘年之交总可以做吧!」
「我没什么奢求,只希望上馆子吃面或做小生意能平平安安,如此而已。」
「这有什么问题!我可不是这般气量狭小的人,别把老刘的玩笑话当真了。」匡政但笑,欠身告辞后,拉起她走出前厅。
一辆崭新银白色的宝马车疾风般越过草坪,在他们面前嘎然而止,稳稳停当。
小曾下了车,把钥匙交给匡政,俯首道:「匡先生,岑先生交代,请您亲自开车回去,如果对车的性能不满意,请告诉车商,随时可以更换。」不等他应允,转身进了屋内把巍巍大门关上,连大厅的主灯也一一关熄,仅剩前廊的数盏照明灯。
「老狐狸!」匡政无奈地摇摇头,把车钥匙放在车顶,俯下脸查看她的脚。「还好,今天穿球鞋,我们走吧!」他迈步走出庭廊,越走越远,证实了他的确是想用「走」的离开。
「不是吧?」她紧追上去,「你真的要用走的?」
「是。」他头也不回。
「你不必这么急着表白心志,车借用一下明天再还他不就成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放眼连个民宅的灯火都没有,显见是隐密性极高的私人度假地,就算要搭公车时间也不对,黑天暗地的要走到何时?
「车一开走,就无法对某些人交代和他没关系了。我们走一阵吧,看看有没有出租车。」他不改其志。
「没事半夜出租车怎么会来这里?」她急得东张西望,灵机一动,拉住他,「你有带手机吧?叫小义来接我们总可以吧?」
他摊摊两手,「我身上不带手机的。」
她听了腿软,垮下肩膊拖拉着脚步走。
「你总可以告诉我,努力的走,两个钟头内可以离开山区,到台北市区吧?」她退而求其次,就当逛街一样走两个钟头,只要不打瞌睡,她还撑得下去。
「恐怕不行。」冷水再泼一次。
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扯住他衣袖,「为什么?我瞧这也不算山上,不过是远一点的郊区,不是吗?」
「这里是桃园,不是台北。」
「桃……园?」
扭曲的声音,已经不像她的了。
*
她终于了解为什么来这一趟的车程可以让她睡个小觉了,早已离开台北市的她,被卖了也不会知道吧?幸好有匡政在!
幸好?她不明白为何起了这样的直觉,有匡政在,豺狼虎豹都不必担心。
前面的男人闷不吭声的走,速度一致,丝毫没有倦意。她追了几次,落后几次,沿途只有零星的机车经过,偶有四轮轿车快速呼啸而过,无意停下搭载。走了有半个钟头,她忍不住了,向前唤,「喂!你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了。」
他停下等候,歉然道:「我想妳大概急着回去,不想耽搁。」
她趋上前,吞了吞口水,「我好渴,这里要是有自动贩卖机就好了,不用多,一瓶可乐就好。」不想还好,一想喉咙益发痒涩。
他无声笑,哄慰的口吻,「再忍一会儿吧!来!」他伸出手。
她犹豫了一下,不想在这当口作无谓矜持,把右手交给他。
有他的力道撑持,她走得没那么吃力了,不过也就那么一会儿,生理时钟的波波来袭产生了困倦,全身的重量渐渐倚落在他手臂上,只要他一松手,眼皮半垂的她马上就会栽在地上。
「对不起,害妳受苦了。」感受到她强烈的疲累,他放慢了脚步。
她撑开眼皮,微弱的哼一声,含糊地应,「没办法,人要有骨气就得吃点苦,这是我爸说的,虽然我爸从没发过财。」
连句抱怨的话都未说出口,带着纯直的义气跟着半生不熟的他走这段未知的路程,从这一点看,她并不比叶芳芝精明多少啊。
近似怜惜的心绪在萌动,他忽然停步,扶起她快垂到胸口的下巴,提议道:「我背妳吧!妳快睡着了。」
「呃?」她努力睁大眼,极力摇头,「还是不要吧!我自己走。」她索性抽回手,抢先走在前面。
这样无限制的肢体亲密,她怕连自己也说服不了和他之间没什么。
他由着她走在前头,为了让她打起精神,他启个话题,「妳不想知道今天是怎么一回事?」
她缄默了会儿,才开口:「不用说,我猜得到。有人曾经对你好,但后来对不起你;有人赏识你,希望你拋开旧情为他效劳。你想必风光过,什么都见识过,所以可以拒绝诱惑。我不过是个被台风尾扫到的人,知道太多没什么意义,只要今天过后,不要再有人把你跟我送作堆就好了。」
话刚完,他昂首朗笑,在万籁俱寂里分外响亮。她吓了一跳,推了他一下,「你笑什么?」她直尴尬,瞌睡虫都跑了。